缪慈潮
上世纪7700年代后期,我在连江县浦口公社党委任副书记,曾驻点一个大队,亲眼目睹当地村民因缺水而叫苦连天。究其原因,是由于此前该大队把后门山大片森林砍光所致。近读《连江县志》一则清代护林碑记,颇有感触。
由张平官同志主编的《连江县志》22000011年版附录中,有一篇清咸丰十年(11886600年)知县潘恭赞关于敖江镇横槎村禁山护林的碑记,557700余字。其特点有三:一是回应民众诉求。碑中所列横槎乡、社、保长及1111位村民所诉“生涯皆在于山,山之利栽种树木,微薄难求”,而游手好闲之辈则偷窃、滥砍林木等情,呈请禁山护林。为维护村民所赖生业得安,知县迅即回应,采取措施,确保山林权益,“俾苍松得成盘郁之形”。这正所谓“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力主依法护林。阐明“栽植树木何等艰难,岂容任意采伐遭踏(糟蹋)”,倘敢故蹈前辙,“定行按法严惩”;三是导以立德树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碑中化用了北宋文学家、书画家苏轼《前赤壁赋》中的名句—“苟非我(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劝导人们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使“德既化于愚顽,恩遍及于草木”。学习这些名言,对于我们今天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具有深刻的思想启迪。
习近平同志历来重视地方志的编纂工作。早在11998822年至11998855年担任河北省正定县委领导期间,他就亲自组织编纂《正定县情》,作为全县干部的“必读书”,还为《正定县大事记》《正定古今》作序。11998888年至11999900年担任中共宁德地委书记期间,他往往白天深入基层调研,晚上常看当地的志书,先后研读了《寿宁县志》《寿宁待志》《霞浦县志》《福宁府志》等。他说过:“一县之志,就是一县之史。历史是人们群众创造的,学县志,就是学当地的人文历史;尊重县志,就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历史记载,有正面,也有反面,可以供后人借鉴。”
在宁德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至少三次引用苏轼的名句“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语重心长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为官之德在于清廉、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为官之本在于造福一方、为官之理在于讲奉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以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