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

2018-01-21 10:04吴启标
群众 2018年24期
关键词:督促检查党委政府督查

吴启标

督查是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他深刻指出:“督查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他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点面结合,多管齐下,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近年来,阜宁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加强督查作为推动改革落实的重要手段,以鲜明导向、务实举措保证各项改革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践证明,必须坚持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通过抓好改革督察促进改革落实。

提高站位,强化担当

在新形势下强化督促检查,对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督促检查是保证决策落实的利器。“徒法不能以自行。”党委政府决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落实的保障在于督查。不抓落实与督查,再好的目标、再好的决策,都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其次,督促检查是完善党委政府决策的良方。决策正确与否,实践是检验的标准。督查的作用不仅在于保证政令通畅,还可以通过督查调研,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检验,进而推动决策部署的修正、调整和完善。再次,督促检查是改进工作作风的猛药。督促检查可以对决策落实中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顽疾猛药去疴、正风肃纪,破除“中梗阻”,确保令行禁止。

通过督查推动落实,关键是形成整体合力。一是以理论学习强信念。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离不开坚强的党性和信念支撑。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要求融入到血液中,深度激发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强大力量。二是以机制优化强队伍。坚持把优化机制作为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准的关键一环,不断增强抓落实的整体动能。针对督查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流程化、规范化、高效化要求,建立健全公文处理、会议保障、后勤服务等制度,把每一项工作都视为一条“生产线”,突出“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设计工作流程,确保每一个岗位、每一项活动、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以严格管理强作风。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检查,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注重突出“重实干”导向,坚持把评优评先、推荐提拔的聚光灯照在敢于担当、吃苦耐劳、成绩突出的同志身上,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聚焦问题,一督到底

抓督查促落实,重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督查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亮剑”,善于“挥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一督到底,督出实效。

一督到底,要有敢于担当、碰硬较真的干劲。“为官避事平生耻。”作为督查部门,不能报喜不报忧,要以发现问题为本领,以指导解决问题为能力,敢于担当责任,敢于直面矛盾,敢唱“黑脸”,敢得罪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亮剑”。

一督到底,要有责任到人、落实到事的硬劲。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有严格的责任落实机制。阜宁县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中,实行的是严格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每个项目一个领导挂钩、一个责任人、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工作制度、一笔启动经费)和首席责任人制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强化“军令”意识,明确时限要求,形成任务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督到底,要有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韧劲。很多督查事项推进难度大、完成时间长,非一朝一夕之功。这就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工作抓实抓牢不放松。特别是在抓重大项目中,要督促检查全程跟踪,坚持实行周报、月报、旬报等制度,反复抓、抓反复,形成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高频次、快节奏督查工作机制,有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一督到底,要有凝聚合力、事半功倍的巧劲。注重发挥政府督查室统筹协调和督查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综合运用联席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分类督查等方式,借助外力、形成合力,建立“一盘棋”的抓落实格局。同时,注重拓宽督查渠道,积极发挥人大、政协及社会媒体监督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多维共振的“大督查”格局。

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针对督查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带来的渠道散、部门多等情况,督促检查必须进一步创新督查机制和督查方法,突出重点难点,抓住“要害部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一张清单”统领。按照“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阜宁县对重点工作推行“清单式”督查,按照一事一项原则,进行登记编号、建档立案、分解量化、立项督查,做到纳入清单的工作有没有干、干得怎么样、距离目标还有多远等都一目了然。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和办理要求,既抓住了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又减少了多头督查、重复督查,为各方抓落实腾出了时间和精力。

“一竿到底”督查。针对常规督查“只见材料不见人”的问题,我们在县级层面建立了一支“大督查”队伍,成立了专门的督查人员库,开展什么样的督查,就从“库”中挑选什么样的人员参加,进一步加大抽查、暗访频率,采用“四不二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查实情、见实底,促使督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个通报”扎口。建立每月一次的集中通报制度,大力褒奖和宣传那些抓落实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成为全县学习样板;对那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华而不实、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抓住不放、严肃问责、通报曝光。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督查,每次督查将各板块各条线贯彻落实情况在媒体上定期通报,客观反映各地各部门抓落实进度快慢、力度大小及效果好坏。近年来,累计牵头组织“康居工程”“四好农村路”推进情况、“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城乡综合环境治理情况等重大督查活动30多次,督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激发了各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动力。

树立权威,确保实效

督查权威关系到工作的力度与督促的实效。实践证明,督查权威越大,督查部门的“底气”就越足,职能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也就越到位。

领导重视是树立督查权威的前提。各级党委政府都有抓好督查落实的重要职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除了要带头抓督查,还必须给督查部门“撑腰”“鼓劲”。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深入调研、现场办公、亲自督办,同时要重视发挥督查部门的职能作用,经常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赋予他们列席会议、参加调研和行使督查职能的职权。

成果运用是树立督查权威的关键。督查工作常遇到“督而不改、促而不動”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督查缺乏威慑力。因此,要加大督查成果运用,把督查成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与绩效管理、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做到“考”有依据、“评”有实据、“奖”有成效、“惩”有畏戒。

严格操守是树立督查权威的保证。“公生明、廉生威。”督查干部虽然手握党委政府的“尚方宝剑”,但只有律己方能服人,只有正己方能正人。要严格遵守政治、组织、工作和生活纪律,坚守“三严三实”,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犯糊涂,不出问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规矩办事,依法督查、秉公督查、廉洁督查。

(作者系阜宁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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