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军+刘萍+王雁
摘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惠民政策。高校作为贷款银行和借款学生之间的桥梁之一,其工作效能直接影响到助学贷款能否顺利推行。本文从高校视角,研究提出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控的对策,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03-0061-02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和实施途径。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体组成部分。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控的重要性
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经过多年的发展,现主要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2007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国家的大力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开办,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通过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信用贷款,该项贷款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一般隶属于同级教育管理部门)办理,国家财政给予贴息,其还款责任由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1]。2015年7月,国家出台政策将两种模式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统一调整至20年。从还款机制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较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更加多样,因为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更容易联系到借款人,有利于催贷和还贷,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质上还是一种信用贷款。近些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入还款期的学生人数亦逐年增多,因此,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控对于推动这一惠民工程的良性发展以及保障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的实现极其重要。
二、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控中责无旁贷
上世纪末,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迅速扩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大幅增加,国家适时推动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并启动实施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客观来说,我国高校在扩招初期,实施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以后,学生拖欠学费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但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推进,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前即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政策实施后,一方面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费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高校的学费拖欠问题,进而缓解了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经费紧张的局面。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的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其风险补偿金也全部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高校的经济负担。目前虽然有的高校也签约了其他银行为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但相对来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方式更加方便,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的成本较低,这大大降低了助学贷款资助对象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錯配现象。对高校来说,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不仅解决了学生的上学费用,同时增加了学校的学费收入,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同时办理,因此大大减少了高校的工作量。虽然高校不直接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等环节,但高校在助学贷款管理中是起着重要联接作用的。高校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的受益者之一,是银行和借款学生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因此,为了规避和控制贷款风险,保障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中不可或缺,在风险防控中责无旁贷。
三、高校层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控对策
高校作为获贷学生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应在不同阶段承担并调整自身角色,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建立工作机制,健全管理队伍。高校应按要求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学院需配备贷款专管人员,协调各年级助学贷款工作,辅导员具体负责并选配学生贷款协管员落实工作,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队伍,形成校院两级联动工作机制。高校可参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模式,将二级学院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范责任主体,统筹管理两种贷款模式,建立“监管服务、还贷跟踪、违约通报、考评问责、综合奖惩”的工作机制[2]。对助学贷款违约率比较高的二级学院,督促他们建立整改台账并精准落实,努力降低毕业生的贷款违约率。基层助学贷款负责教师和学生贷款协管员的能力和素质切实影响着贷款风险防控的实施效果,因此要加强对他们的业务能力培训,定期学习研究国家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时应对和解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高校可借助新媒体技术,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在校获贷学生信息库,包括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助学贷款、其他资助、奖惩情况、毕业去向、信用表现等模块[3],做到全方位、动态性地把握学生状况,提升助学贷款风险防控的科学化水平。
2.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教育体系。高校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借助高考招生平台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让准新生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办法、资助对象、受助者的义务有所了解。新生入学后,可将图文并茂的贷款政策、在线系统确认、贷款签约、离校信息、提前还款申请、还本付息等环节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的宣传页印发给学生和家长,让学生和家长进一步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和流程。学校还要积极利用校园宣传栏、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日常宣传和案例警示,构建多重覆盖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交互体系。高校要着力构建全员全程参与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首先,高校要将诚信教育纳为必修或选修课程,将大学生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使诚信教育贯穿大学四年的整个过程中,激发学生的诚信情感,实现诚信教育的精神内化。其次,高校可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在重要时间节点,如每年的9月和5月可分别针对新生和毕业生集中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再次,高校还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挖掘和宣传先进受助学生典型,通过真实案例深化贷款学生的诚信认知,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控工作奠定基础。
3.强化资助服务,重视贷后管理。高校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的时间顺序可将助学贷款管理过程分为政策宣传、成功获贷、毕业离校、毕业还贷四个阶段,针对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服务和引导工作。如高校可在获贷学生毕业前,大力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积极做好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对获贷学生提供就业帮扶,帮助他们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贷款毕业生充分就业,并准确掌握毕业生的工作去向,为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做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等。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风险防控,还要建立起高校、获贷学生、家长、经办银行、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用人单位等六方沟通交流工作机制。高校要积极作为,建立获贷学生信息库,定期向学生推送还款信息、个人征信知识等;要建立与学生家长信息交流机制,定期给家长发送学生的借贷情况,学生毕业前,提前向家长寄送信函或电话提醒,请家长督促还款;要与经办银行加强联系,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转学、退学、死亡、失踪等异动情况,及时通知经办银行;要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动,定期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工作状况等;要与用人单位保持联系,在学生毕业时,可将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并请用人单位督促贷款学生按时还款。
参考文献:
[1]刘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
[2]赵文娟.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贷后管理工作的思考[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93-96.
[3]孙巧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风险控制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