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云
(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河北石家庄 050000)
农牧业发展关系到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生态安全、农民增收,涉及消费者饮食安全和生活质量,面临当今经济上行压力加大、生态保护及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环境,如何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推进农牧业供给侧改革,有针对性的解决现存问题,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迫在眉睫,值得深思[1]。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规范执法强监管,营造公平高效市场营商环境的实践谈几点体会,以供参考。
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农牧业不断向现代化、产业化、集群化方向延伸。产品供给多渠化、多元化和高质性成为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的总趋势。然而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受利益的驱使,产品供给非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信心、投资决心和出口竞争力,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戴上了“金箍”,更成为行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只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产品供应合理、合法、优质、高效,才能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继而带动整个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中央、省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全面提升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尽快在规范市场秩序上见到实效;注重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为强监管、严执法,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提供向好的政策导向和支持。市场营商环境的优化标尺在于供给平衡及合法经营,必须有严格的监管和自律加以规范,因此,监督执法成为惩戒不法行为,提升行业自律,迎合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适时之举。
农牧产业发展较快,产业链不断完善延长,有的企业之间拼的是降成本而不是提质量,违法添加、无证生产、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而导致监管形势复杂严峻。唯有强化监管力度,创造一个良性、公平有序的市场,才能激发企业活力;市场主体不再以价低取胜,不再以劣质取胜,不再铤而走险非法牟利,才能维护经营者合法利益和市场营商秩序。目前,我们基本建立了以分类监管、风险评估、监测提效、集中整治、依法打击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监管机制。但执法规范化初期,执法能力弱,线索不突出、办案力度小,执法覆盖面存在漏洞,使违法经营有可乘之机。所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平高效市场营商环境的当务之急。伴随着中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三项执法制度”的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更成为有效强化市场监管的必然选择[2]。
2012年以来,石家庄市探索建立了“抓执法、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了执法体系、执法制度、执法能力、执法形象等4项建设,实现了法律效果、监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健全执法机构。借力省、市出台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意见的有利时机,多方协调、强化督导、乘势而上,全力推进县级农牧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全市17个县(市)、矿区全部成立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市内各区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队。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要求,推动市、县两级定点屠宰管理机构顺利交接。同时,落实各级、各类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充实执法力量,配备专业执法人员,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市农牧系统基本建成了上下对口、协调联动、保障有力的农牧行政执法机构。
二是完善执法职能。坚持生产服务与行政执法并行;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管并重;监测检查与案件查处并严,互为因果、互督互办,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机制,通过案件核审、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和评估,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和落实。确立了行政处罚案件统计、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督查、执法全程录像等13项制度,确保了执法职责落实到位。
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坚持用制度束行为、严制度强监管、以制度促成效,在执法中突出执法的联动性、系统性、整体性和互补性。摸索完善各项机制,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推行了“833”制度机制,即创新实施了宽立案严销案、证据优化、处罚案件层级审批、案件合议与会审、市县处罚案件管辖、执法期限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执法档案管理的“八项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内部执法衔接配合“三项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信息化应用、延伸跨部门的执法协作、“说理式”行政处罚“三种执法模式”。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行市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及“三步式”执法方式,健全内部协作、联合办案、带卷审查、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案件分析研判、黑名单管理、法律顾问等制度机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区域互查”“检打联动”“案件协办”等制度,从而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高联合执法水平。
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始终坚持基础、队伍建设,不断根据执法任务、执法形势的变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石家庄市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全部配备了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基本执法装备,执法通、制式执法包、执法记录仪等“三件套”也成为市县执法机构的标配。同时,把笔记本电脑、蓝牙打印机、无线网卡等装备列入标配范畴,建立了覆盖市域范围的快速语音指挥系统,逐步实现装备信息化、自动化。二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把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牧执法队伍作为努力方向;创新载体、改进方式、突出效果,先后组织开展了理论培训、跟班学习、示范练兵、封闭军训、比武竞赛、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能力训练,所有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培训,全方位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能力。通过在执法机构推行“六大规范、二十八项统一”的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农牧部门执法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实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始终把执法办案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执法形象建设的风向标,把执法转型和普法宣传作为形象建设的重要途径,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提升执法形象的有效手段。一是强化快速反应。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执法人员和车辆、执法装备始终处于备战状态。二是实行“三个转变”。在执法理念上,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在执法行为上,由“随意执法”向“规范执法”转变;在执法方式上,由“刚性执法”向“说理式执法”转变,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与提高监管水平结合起来,加大对故意违法、恶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突击性与经常性执法相结合,全程监管与突出重点环节监管相结合“三个结合”监管模式。通过群众举报、拉网摸排、监督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挖掘案件线索,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不法行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两法衔接”和信息共享平台运用,着力打造“蓝盾护牧”品牌,让“蓝盾护牧”成为家喻户晓的农牧业执法品牌。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政、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管为主线,以案件查办为牵引,构建检打联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净化营商市场。
加强源头治理是防堵问题进入市场的根本途径,主要通过强化日常监管、监测方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激活业务监管+综合执法“双引擎”,将监管端口前移,加强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审查和全面清查,重点加强对重点时期、环节和问题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案件多发地区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强监督抽检,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和覆盖率,做到“抽检有计划、抽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坚持“检打联动”,做到追溯管理,才能有效防控不良市场行为于未然。
市场营商环境的“污染”往往由违法经营、供给不平衡、资源破坏引起。加大执法力度,利用案件警示是清除不良市场营商行为的有效手段。监督执法机构注重问题导向,通过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整合执法力量,进行专项执法或联合执法。对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实行市、县联合办案机制,加大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力度,以大案要案的查办有力打击、警示、震慑和规范违法的市场行为,才能有效防止假劣产品流向生产领域和市场,维护清净营商环境。
行业自律是保障业态健康平稳发展的内生动力,而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推动行业自律的有效途径。监管机构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建立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构建养殖书屋,开展普法宣传、专家咨询、科技下乡和乡村课堂及“3·15”打假宣传等系列活动,多方位、多角度鼓励守法经营,宣扬优质品牌,提供服务指导,构建全社会共治的局面,使经营主动适应市场、优化产品结构、注重产品质量,使守法诚信经营深入人心,才能切实保障农牧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真正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通过规范执法强监管,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推动布局、产业、生产、产品结构的优化过程,推动产业生态化、标准化、效益化、创新化发展的过程。当然,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循序渐进,在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保障下、在金融保险支持和社会各界共同协作下,大兴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法治建设,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民生,努力实现产业提档升级。
[1] 吴敬琏,厉以宁,郑永年,等.读懂供给侧改革[J].金融电子化,2016(5):95.
[2] 窦树龙,季新成,康伟,等.从进口动物检疫角度推进奶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中国动物检疫,2017,34(9):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