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忠胜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61)
我国的茶叶企业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带动下也步入国际化的领域,面向世界。虽然目前的发展趋势尚为明朗,但法律风险依旧是茶叶企业国际化过程中存在的危险隐患,本文就茶叶企业文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一定的解析探讨,并深入研究分析,茶叶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法律风险相关特征以及表现形式并论述阐释对于法律风险一定的规避方案措施,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企业的法律风险一般是由外界引起的,或是外部条件的改变,或是另一方的行为与否,在负法律责任的同时导致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由外部引起,由自身承担。在这个竞争激烈、暗潮汹涌的竞争市场中,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诡异莫测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潜在着致命的法律风险,防不胜防,但是,法律风险也并不是凭空出现的,也是有迹可循的。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特征,总结如下三点:广泛连锁性、被动强制性、未知不定性。
首先是广泛连锁性,例如,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但是法律政策都是有时效性的,一旦过了所属的时期阶段,那么也会失去相应的法律效应,但是企业却要为国家法律政策的改变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企业的生产发展,离不开市场与社会的关联,因此企业的发展趋势,未来走向都与社会、消费者密切相关。然而,一旦社会发生变动,消费者也有着相应的改变,那么企业必定受到影响,同时也有着极大可能要承受一定的法律风险,而这种风险,单凭企业无法进行决导、操作。一环出错将带动整体,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种法律风险潜伏在方方面面中,广泛存在,无法逃避,只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去解决。同时,由于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受到法律的制约,一旦企业做出了侵害他人或是违反法律条约的经营活动则企业必须承担起一定的法律责任,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推脱拒绝,在这一方面便可以看出,企业的法律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具有强制性的,企业在面临属于自己的法律责任时,只有被动接受,去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否则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相关责任义务的履行执行,由于其具有法律效应,因此是不可推卸的必然履行。因为,法律本身就具有强制效应。因此一旦面临的属于自己的法律风险,无法逃避,无法推卸,只能在最大程度上进行相应的消减,降低对于自身企业的未来发展的危害。当然法律风险最大的特性就是不可预见性,企业索要面临的法律风险是无法提前预知获得的,因为未来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企业所要面对的法律风险通常是突发性的始料未及的,正如你永远不知道和你合作的对方哪一天突然拒绝履行合同;外汇管理严格,通货膨胀重新席卷金融市场;我国茶叶企业的分公司所在国,经历巨大的政治变迁,这些都是危害我国茶叶企业的经济发展,但这些都只是有着存在的可能性,不能无视其发生的可能性,也不能过于在乎执着其出现的必然。谁也不能预知未来,也无法完全掌握庞大的经济市场的运作轨迹,因此,企业所要承担法律风险是难以提前预知的,也是不可抗拒的。我国茶叶企业走出国门,迈入国际化市场,本身就是一种投资行为,而投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不确定性,在未知的世界里,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而这些不可预见的法律风险无法通过提前预知来进行预先规避,只能通过完善强大的相关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同时也需要管理者有着一定的判断分析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必然趋势。整个世界的经济市场,都紧密联系在一起。我国的相关企业也迈出国门走向全球化,虽然其发展前景无限美好,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分别是: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政治风险是最为诡异莫测的法律风险模式,例如,一旦我国企业分公司所在国经历打的政治变革或政权更迭,则依据国际相关法律,其企业公司的所有资产将被该国占有,突发的政治风暴对于我国茶叶企业公司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其巨大的经济损失是无法轻易接受的。由于我国茶叶的文化魅力与食用价值,其产业在相当多的国家都设有一定的子公司,突发的政治风暴不仅使相关机器设备被强行没收,同时也难以有效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政治风险最为致命,也最难以掌控。除了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的危害虽然没有那么巨大,却同样不可忽视。由于我国茶叶企业要走出国门,进行一系列的跨国经营,在这其中也要面对一系列的经济因素方面的法律风险的威胁。最为经典的就是通货膨胀。由于每个国家的货币汇率并不固定,会随着金融市场的相关变化而进行更改变迁,而每个国家对于汇率货币的管理重视程度又大相径庭,那么一旦我国茶叶企业的对外贸易的相关货币紧缺,严格加强外汇管控,那么将直接导致茶叶的有关销量,导致茶叶市场一定程度的萎靡,同时,通货膨胀等经济风险一方面降低我国茶叶市场的价格优势,增加海外贸易投资的风险指数;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我国茶叶市场企业向国际化经营过渡的进程。在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格局下,合作经营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历史趋势,一己之力难以在竞争激烈的经济市场中站稳脚步,只有合作发展,互惠互利,才能将利益最大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当然,合作就意味着存在着因一方不履行相关责任义务而导致的损失威胁的可能性。在于第三方进行合作时必须签订相应具有法律效应的条约合同文件。当然,如果对方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责任义务或是制造设立虚假合同陷阱,那么我国的茶叶企业自然会受到一定的损害,即使通过及时的法律维护保障了自身,已经亏损的经济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同时,在进行法律求助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茶叶企业的国际形象,降低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进一步阻碍我国茶叶企业在国际化过渡进程中的脚步。
茶叶企业走向国际是历史在经济的推动下的必然趋势,当然没有什么是完全无风险、顺风顺水的,茶叶企业也是要承受一定法律风险的,在世界经济贸易的格局引导下,茶叶企业所要面临的也越来越多,形形色色的法律风险让许多企业防不胜防、苦不堪言。只有在健全的相关防范机制的保护下,才能在竞争中游刃有余,在自保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因此我国茶叶企业在迈向国际化的同时应该加强杜宇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相关教育,以当今经济市场的运作状态作为切入点,以形形色色的法律风险为有效依据,总结相应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降低茶叶企业受到法律风险的危害,当然我国的茶叶企业也要具有一定的主观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能从容面对、有效解决。当然,只有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完全不够的,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决不能纵容不良风气肆意散播,要合理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绝不能被动的任人敲诈、宰割,要善用法律的力量,及时寻求法律的庇护。
尽管目前茶叶企业在国际领域中享有不错的口碑并站稳脚步,但总的来看,其国际化进程依旧有着些许的问题萦绕周围,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对于蛰伏在身旁未知的法律风险,加强对于国际市场运作规则的熟练程度,同时,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并不是逃避,而是坚持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并有效的打击国际市场中良莠不齐的不良作风,加强自身防范措施机制,完善相关防范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舞台上展现自我的同时,屹立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