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志继
(甘肃省镇原县上肖初级中学,甘肃 镇原 744504)
教育扶贫是指针对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的教育投入和教育资助服务,使贫困人口掌握脱贫致富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提高当地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并最终摆脱贫困的一种扶贫方式。而在教育扶贫过程中面临的辍学现象,不仅是对教育事业的严峻挑战,而且是对创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严峻挑战。中小学生辍学是制约“普九”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目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制止辍学,是各级党政和全社会的“重中之重”,更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笔者实际工作的体会和调查,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控辍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国家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专门制定了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制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就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这些都是国家深思熟虑制定的,因此政府和执法机关应认真执行,不打折扣,否则将功亏一篑,使法流于形式,有损于法的尊严,长期致使人们形成有法不依的恶习,造成漠视法的危害,不仅害了孩子,还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我们认为中考、高考是指挥棒,学校教师的考核、评模选优等是让人努力的目标,如果考核目标是以成绩为主来衡量,用来评模选优,可是一学期结束,教师必须面对末尾淘汰制、一票否决制,很难真正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作为正面引导体系,我们的评价体系将给教师的抉择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适时改进评价体系至关重要。
孩子来了,也开始学习,这还需要认识的到位。如果孩子的大力支持者——他们的父母认识不到位,孩子会“人在教室心在外”。根据调查可知,经济困难、家庭条件差并不是辍学的最主要原因,学习困难和观念落后、思想封建保守才是学生辍学的重要原因。跳出农门、进入城市工作、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就成为农家子弟上学的初衷和为之奋斗的目标,而接受教育是实现这种转化的首要条件。正因为如此,农村家长才心甘情愿地把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期望他们能考入大学,实现做城里人的梦想。然而,由于我国政治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资源的限制,出于社会需要各级各类人才的考虑,教育在培养人的过程中也对人进行着严格的筛选,一层层的考试。农村学生唯有通过严格的升学考试才能跨越农村,进入城市。正是由于这一模式的存在,在客观上无形地抑制了农村教育的多方面发展,使得农村教育长期以来陷入“升学教育”“离农教育”“学非所用”的怪圈,如学校只重视“尖子”生的培养,忽视甚至歧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致使所谓的“差生”产生厌学情绪,最后导致弃学;农村学生一旦升学、“离农”无望,上学在他们的眼中便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反而成为一种浪费。农村学生由于家庭背景以及软弱的经济实力,致使他们在“公平”的应试初始就处于劣势。部分农民原先抱有很大的期望。只想勒紧裤带、外出打工和多方筹措学费,过几年紧巴巴的日子,待孩子一旦毕业,全家的生活就会有个大转机,但没有想到孩子大学毕业后仍会找不到工作。再加上现在上高中和大学学费又相对高昂,于是就只好让孩子辍学,早点步入社会,为家庭挣钱,早为家庭做贡献。农村贫困文化的极端表现是农民对教育采取一种功利化的价值取向,眼前的实惠和利益表现使农民对教育采取一种功利化的价值取向,他们用眼前的实惠和利益来评判和裁决一切,诸如“上学就是为了能考上大学”、“如果考不上大学,书读再多也没有用”、“一文不识,一天几十(元)”等等。可以说,农村贫困文化对农村学生的辍学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必须改变观念认识,这才能安稳孩子心,同是一亩地有知识的种塑料大棚和没有知识的种地,收获上的落差让学生和家长更能警醒。
控辍不是一句话,应实实在在地抓好每一个环节,这不只是学校和教师的问题,降低农村中小学的辍学率,提高全民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牵涉到多个部门、很多人员,同时也需要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应引起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让教育扶贫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