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委农村工作部, 甘肃 天水 741000)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断地被提上议事日程。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变得越来越受重视,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对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的因素及相应的解决办法进行论述。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整个“田间到餐桌”的过程,其中既有环境污染因素,也有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总的来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因素。
农产品的质量好坏受到环境的极大影响,目前主要受到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污染,农产品种植者或经营者为了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往往不能科学、合理地进行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经营管理,致使农产品的生产环境遭受农药、化肥、化学药品、重金属等的污染,在这种生长环境下长出的农产品有害成分往往会超标,同时,环境的污染还将导致以植物为食物的动物产生疾病甚至死亡,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首先化学肥料的使用过量或者不科学的使用,致使化学肥料利用率低下甚至直接造成环境污染,从而使农产品中累积的有毒物质含量增高或超出食用范围,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其次,农用地膜在农业生产生活中的大量使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土壤的通透性,尤其是塑料中的增塑剂,在环境中持久性残留,使作物吸收和富集,导致农产品污染,进而通过食物链的浓缩作用,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潜在性的危害。最后,许多菜农、果农为了追求农产品的数量,过量或过频的使用激素、农药,达到催长催熟外形好看的目的,使蔬菜、果品长相好看、水分含量增高、储存时间变长、有效营养成分降低,品质变差,人食用后对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为了保鲜和延长保质期,农产品在运输贮藏过程中使用冷链流通车和一些保鲜剂,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超标和超量使用添加剂的现象,甚至是使用非法添加剂,使得有些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本身是安全的也变得不安全了,如黑白木耳事件、毒火腿事件和奶粉的三聚氰胺等。加工过程中,工艺落后、生产环境差、没有产品质量检验的实验室等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危害。
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品质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其优点是很突出的,但也存在安全隐患,如有些转基因农产品,存在未知的安全隐患,人体食用后,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威胁,催熟水果里存在的化学催长类物质具有雌激素活性,再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进入人体后,导致性早熟、性特征不明显等现象。
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普遍淡薄,缺乏参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内生动力仍然不足,需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及化学药品科学使用的意识,强化农民对农药科学使用的培训工作,普及农民对不规范用药危害的认识。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通过对外公示检测结果,使市场农产品的质量情况对市民透明化。同时,对未经认证或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上市流通,并且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予以曝光。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注明原产地和生产单位以及责任人。监管各部门密切配合,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形成完整有效的农产品监管网络,完成从生产到销售每一个环节的可追溯追查,建立农产品从生产—经营—销售的全程记录, 实现从农田、加工、运输到餐桌的农产品可追溯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抓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和划时代的意义。一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鼓励有立法权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产品安全监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农产品安全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从根本上转变高农药、高化肥、高投入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强化基层监管,细化责任落实,确保资金投入,有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法制化;四是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追究,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有效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监管常态化。
总体看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客观因素制约,仍然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安全因素,因此,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化,需要政府行政部门,法律工作者以及全国人民的配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提高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上放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