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舒祎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在我国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但是不可否定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在角色认知以及规范性合同等方面还有着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为了更好地促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顺利进行,一定要有合理的设计方案和创新机制思路。因此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思路为主题来展开研究,希望能够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有效地降低项目中存在的不良因素,从而有效地提升水环境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从而解决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優化生态方面的问题,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 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思路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23. 051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23- 0121- 02
1 针对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的分析
在2015年时,我国国务院颁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正是因为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将实施最为严格的源头保护和生态修复制度,才能够更加合理和有效地控制我国污染物的排放,从而更好地促进保障水生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推动下我国的水生态安全有了全面的制度做保护伞,但是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单凭《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不能有效的保障水生态安全,因此我国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门又制定和推出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在制度中明确指出在当前阶段中必须采用PPP模式来改善水污染,于是PPP模式在这时被广泛地推广,并且鼓励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有效的整合,打包实施PPP项目来提高整体收益能力。目前在水污染防治领域中比较常见的PPP项目主要有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建设以及河道景观等,通过对当前水污染防治领域常见的PPP项目分析来看是比较成熟的,比较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其中单体项目采用PPP模式的优势主要在于目标比较明确,并且边界条件也比较清晰,从而可以有利于实现规范和透明化操作[1]。从市场的角度分析,单体的项目一般规模都是比较小的,而且服务的内容也比较单一,我国社会资本参与单体项目的门槛所以就比较低,因此这种单体项目可以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降低项目成本。但是他的缺点就在于对于整个流域来说,如果在一个流域当中项目比较多,那么就会导致责任的主体会过于分散不明确,因此各项目之间就很难进行协调工作和发展,不利于流域内项目进行资源共享,就会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治理的效果和加大成本的支出。因此,基于水污染防治领域的系统性特点,在鼓励打包实施PPP政策的引导之下,我国出现了一大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而这些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出现,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水环境污染面临的问题[2]。
2 针对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落地难的两大特点分析
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本身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因此在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时难度系数是比较大的并且每个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都包括很多个子项目,各个子项目之间又有着很大的联系。因为如果一个子项目出现问题,那么多个子项目就会接连出现一些不良的问题,因此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落地难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缺乏整体统筹规划,所以说相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管理人员应该结合城市发展的特点来综合考虑,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互结合从而促进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落地难第二个突出特点就是项目的投资过大、经济效益低,政府在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时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3]。那么先从政府的角度进行分析,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则就显得更加突出。因为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这种PPP项目大部分的资金都是由政府提供和支持的,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府的资金支出过高,因此财政支付压力随之就会增大。从社会资本投资方面进行分析,因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本身就是一种非营业性的工作项目,并且此类项目的收入是全部依靠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和财政支付能力啦实现的。在实际的实施当中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还需要社会资本来进行信用支持和担保才能够实现项目的融资,但是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融资会受到当地的经济状况,如果当地的经济状况不理想,那么融资就会出现困难,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也就不能体现出使用价值。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融资的风险就会越大,从而造成项目落地难的情况[4]。
3 针对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思路的分析
下面详细分析水环境治理PPP方案的创新机制。通过上述分析可了解到PPP方案的策划是项目实施的指导文件,因此可以根据它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最终有效的控制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融资风险,从而合理地增强市场的接受程度。首先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思路就是一定要编制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来统一安排规划和统筹资源来促进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在当前我国一直按照由政府指导和社会资本参与为基本原则,通过这种设计和创新机制的思路能够有效的增强项目的可操作性,也能够尽早实现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目标。
其次,还应该进行创新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融资模式,从而有限的降低社会资本主义的准入门槛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作用。在我国政府和中央的支持和领导下各个地方的政府的推广下PPP的工作正在顺利火热的进行,因此在推广PPP项目工作进行的背景下一定要引进政府基金和产业基金等投资机构以股票的形式直接参与到项目当中去,从而有效的解决水环境治理PPP方案项目的资金成本问题。并且通过这种方法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资本的准入门槛,显著的增强市场竞争力[5]。
最后,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思路还包括积极探索资源补偿模式。在资源补偿模式的实施先能够有效地降低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因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是规模比较大,而项目不管规模有多大都是依靠政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政府的财政支付负担。因此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方式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当中,从而达到减轻政府财政支付的压力的目的。目前最常见的就是把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周边的建设用地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和其合理的捆绑,然后把捆绑以后的项目的开发权通过资源补偿的方式提供给社会资本。这种创新机制思路也被称为土地开发和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捆绑模式。但是这类捆绑模式的应用领域是有限的,而且可接受的程度也比较低,主要是因为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土地捆绑 PPP 项目的模式的实施,不仅仅要求社会资本承担和处理环境综合治理,还要具有土地开发的资本和基本能力,因此对于大部分的社会资本来说门槛太高,不能够合理的形成一种有效的市场竞争。第二个原因就是生态旅游资源用地的估值不确定。因为影响生态旅游土地资源的原因有很多,而且不能有效的获取信息和估值以后生态旅游土地资源的价值,因此对于社会资本和政府来说都是具有比较大的风险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土地捆绑 PPP 项目的模式在政府支持上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风险。虽然我国在这几年中制定和推出了一些关于土地捆绑 PPP 项目的模式的方案和管理手段,主要包括《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等制度[6]。但是仍然有一些有待改善的地方,因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意外的土地出让和PPP项目社会资本甄选的捆绑采购招标并没有一种明确的政策支持,因此不可否定还是具有一定的风险。
除了上诉设计创新机制的思路以外,还需要全面考虑项目的市场可接受程度。因此在面对PPP项目中生态旅游和周边土地资源的开发时,应当通过政府的引导来统一规划,在规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水环境综合治理 PPP项目的付费机制依然还是由我国政府付费为主。一定要按照和遵循“谁受益多谁就要承担主要的费用”的基本原则来提升政府的积极性,最后还要积极的推进受益属地政府分担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支出,从而达到降低政府支付风险的目的。
经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和探讨,详细地了解了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创新机制的思路,虽然在方案设计创新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难题,但是只要对各个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就一定能更好地实现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案设计的创新和改革[7]。
4 总 结
通过上述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是一个相比来说比较复杂、落地难的项目,所以说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总结多个项目获得经验,并且从规划、资源以及创新融资模式等多种渠道来完成机制设计的尝试。从而更好的促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现现代专业化运作、降低项目的主要风险等目标,最终实现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落地。希望通过本文对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详细的研究,能够通过方案设计创新机制思路来合理地解决和突破项目落地难的两大困难,實现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顺利运行。
主要参考文献
[1]庞洪涛,薛晓飞,翟丹丹,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模式探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7(1).
[2]张莉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思路研究——以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例[J].绿色科技,2017(16).
[3]陆建銮,史伟宗.广州日报:任学锋陈建华调研广州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J].广东水利水电,2016(11).
[4]纪秀云.搞好于桥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是保护引滦入津水源的根本保证[J].河北水利水电技术,2001(6).
[5]过维钧,黄建强,李小鸽.吴县水环境的污染状况及其质量评价[J].环境保护,1988(7).
[6]杨孙楷,刘建军.国外水环境中生物监测进展概况[J].国外环境科学技术,1988(3).
[7]赵培基.在改革形势下开创水运环保新局面[J].交通环保,19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