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秉世,赵秋丽
(甘肃省泾川县水土保持局,甘肃 泾川 744300)
泾川县位于甘肃东部、陕甘交界处。全县总人口34.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67万人。总面积1 409.3km2,总耕地87.87万亩,人均耕地2.8亩。均为水土流失面积,为强度侵蚀区。以下为泾川县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几点做法。
加强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的水保法律意识,是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措施。多年来,泾川县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是注重日常宣传抓普及。利用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印制宣传画、挂历,利用广播、电视、深入乡村农户等方式进行宣传。全县共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2 739条,制作宣传板面3幅,发放宣传画页、挂历8万多份。今年,泾川县水保局和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录制了《水土保持法》知识讲座,使《水土保持法》普及到了全县每个乡村和农户。二是组织集中宣传抓提高。每年3月1日《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坚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在县城和各乡(镇)挂横幅、发传单、组织咨询服务点,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同时,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并在县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和广播电视讲座一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注重实效抓突破。结合该县近年来大型建设项目多的实际情况,深入全县所有砖厂、采砂厂和平定高速公路、西气东送、西长凤公路等开发建设项目部,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主动宣传水保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业主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建设绿色企业。四是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国策教育进党校活动。三年来,利用泾川县委党校春秋两级干部培训平台,培训各级干部2 000多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级组织的水保法规意识明显增强,为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通过完善水土保持报告制度,依章依规纠正和理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界限,并通过对存在问题督促检查,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保障了“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有效地遏制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发生。
二是依法进行日常管理,杜绝违法行为发生。按照《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每月集中对全县所有砖瓦生产、采砂企业和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依法确定取土场、弃渣场。同时,制定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巡回各建设单位监督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是严肃查处水保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水保违法案件是有效遏制水保违法行为发生的有力措施。多年来,泾川县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共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12起,责令恢复治理14.5hm2,有效地巩固了治理成果。
四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水保执法专项活动是水利部安排的一项重要活动,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专项执法活动。对全县所有生产建设单位逐项进行了规范检查,按时上报了各项数据表格,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落实了整改措施,达到了预期目的。
五是规范规费征收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土保持法》规定征收的专项资金,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严格依法足额征收。1991年来累计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 057万元,为实施水保项目提供了地方配套资金,有力促进了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水平的提高。
在严格水保执法,狠抓水保治理成果保护的同时,突出重点,持续推进水保各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梯田建设。多年来,抢抓国家扩大内需投资机遇,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基本口粮田工程实施为契机,坚持把梯田建设作为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治理水土流失的有效手段来抓。全县累计梯条田面积可达到83.38万亩,人均达到2.3亩,梯田化程度大幅提高。在工程建设中,坚持集中时间、集中资金、集中机械、集中劳力,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招租机械、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结帐付费的“四集中、五统一”原则,做到山、水、田、林、路、拦蓄工程、生物措施综合配套,加强了工程质量,提高了治理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小流域治理。按照建立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护、注重效益的水保工作方针,突出了泾汭河护岸林和南北面山的治理工程,积极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共营造水保防护林12 000多亩,新建了王村、汭丰、城关、罗汉洞、泾明等乡(镇)护岸林工程59处3 783亩。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树立了生态强县的良好形象。田家沟小流域治理走出一条以生态治理为基础,开发生态旅游产业,增进水保事业发展后劲,延伸水保产业链条,提升水保治理水平的新路子。2004年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利风景区”,2006年被国家旅游局认定为3A级旅游景区,2007年被水利部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2008晋升为国家4A级景区。
三是坝系建设健康运行。淤地坝建设是水土流失治理的最有效措施。泾川县田家沟流域坝系工程是黄河水保生态工程试点坝系之一。该工程于2004年4月经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批复并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修建各类淤地坝34座,其中骨干坝9座,中型淤地坝12座,小型淤地坝13座,总投资1 829万元。至目前,累计建成各类淤地坝33座,其中骨干坝8座,中型淤地坝12座,小型淤地坝13座。田家沟坝系工程的建成,真正可起到拦泥、滞洪、减灾、淤地等作用,年可拦泥12.2万m3,滞洪32.9万m3。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了生态立县战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出台了《泾川县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泾川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泾川县水土保持补偿费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乡(镇)、村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村规民约。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水保、林业、水务、环保、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保预防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县预防监督站专门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各相关单位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使水保预防监督迈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全面加强水保执法队伍建设,在县乡机构改革时,继续保留了独立的水土保持工作局,组建了水保监督站,配备了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各乡(镇)也都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共配备专兼职监察员317人,形成了健全的县、乡、村、组四级水保预防监督网络。县乡两级工作人员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多年共有18人参加了市级以上培训,所有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作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
经过坚持不懈的保护与治理,泾川县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了82.4%,梯条田面积达到83.38万亩,人均梯条田达到2.3亩,梯田化程度达到89.02%,森林覆盖率达到37.13%,土地利用率达到95.8%,林果产业成为地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该县先后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甘肃省实现绿化第一县”“全省绿化模范县”等称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又把“生态立县”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为《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组织保障,使该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