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红 (青海省贵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811700)
基层食品安全总体看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呈现阶段性成果,但依然是一项持久而任重的工作,其种养殖源头安全隐患较突出。一些商家滥用添加剂、禁用药品等来获取更大的利益,严重影响人民的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大多数基层部门都存在制度不健全,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唯利是图,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完全忽视广大群众的民生安全问题,人为破坏、逾越食品安全的 “警戒线”,使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困难重重。
目前,好多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多属重组或记挂在某单位,没有编制,一组领导多份工作,顾此失彼的事在所难免。因没有编制,争优评先等事情上都没有份,难免出现工作不踏实,难以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俗话说 “打铁需要自身硬”,基层监管检测部门,匮乏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做定量检测的仪器基本上都是进口的,仪器高端,检测精准,但要想正常,更好的操作仪器就必须重复多次学习,以提高检测人员自身专业检测水平才能圆满完成工作。
因单位重组,记挂等原因,有的基层监管部门没有正规检测室,即使有检测仪器也没有地方放,更谈何检测工作的开展。做检测是高消耗工作,试剂、耗材、仪器配件等都是价高而不能节俭的东西,真正做好检测工作就必须有充足的经费做支撑。
基层农畜产品追溯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识别追溯码设施和可追溯数据不足,生产农产品标准化程度较低以及追溯点面临着管理人员不固定等因素,使正在建立的追溯系统受到限制,个别试点难以持续和大规模应用。
因种养殖户缺乏农业投入品及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等的服务性指导,在病虫害防治上容易听取经销商的观点及误导,或仅限于自己的经验,不能科学合理的应用高科技来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1]。缺乏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使多数种养殖户对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意识薄弱,滥用添加剂,不遵循兽药、农药等投入品的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来为自己的农畜产品增产增收,导致残留超标,对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经营商为防止食品的腐败延长贮藏时间,提高视觉色差,滥用或违规使用某些添加剂博取利益。
流动摊贩无处不在,凡是人员密集地区、学校周围、公路两旁等场所私摆摊位销售自产或自做现吃食品,虽然能带来实惠和便利,但没有证照,流动性大,很难做到日常抽检和有效监管,所以对于小、多、散的流动摊贩,保障食品安全更是无从说起。
随着社会高速发展及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基层监管部门应制定适合当地市场和广大消费者需要的相关规章制度来规范农畜产品生产及销售[1]。
检测机构,权责明确分工,编制重组。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食品安全的检测技术势在必得,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检测水平,应用先进仪器,更新技术,来监管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设立检测室,同时配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施才有意义。做检测时高昂的检测试剂,易耗品,化学试剂等都要有充足的经费来支撑。
建设追溯系统,加快实现与食品追溯平台的连接,促进农畜产品在不同环节实现可追溯,以此来保护和规范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保证农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经营[2]。
科学认识农牧业投入品使用及其作用,适时给种养殖户进行培训,让老百姓熟练掌握种养殖技术,推荐省人力,物力,财力的高科技,新技术,促进科技能安全、高效、快捷的供市场所需。大力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新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更多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正面引导舆论宣传[2],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以保障 “舌尖上的安全”。
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就对流动摊贩做出了规定。要求流动摊贩应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按照法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生产经营。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应负责对流动摊贩进行综合治理,统一规划。
[1]陈世奇.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J].山东化工,2017,46(7):97-100.
[2]刘建华,万靓军,白玲,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5,21(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