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学伟 杜传祥
(天津市静海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天津 静海 301600)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我国当前已经进入到一个数字化信息时代。先进的网络技术,快捷的数据处理也应运而生。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将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应用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去,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更加规范,监管能力得到了提升,信息推送更加及时准确。静海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14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实行了产地检疫电子出证,通过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产地检疫系统、无害化处理系统的运用,逐步实现了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防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等执法工作的电子化运行。从2016年开始与农业部中央平台数据平台进行了对接,实现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调运检疫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行为,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
1.1 检疫证明的填写进一步规范。原来由于检疫人员的个人书写文字的水平的不同,填写的检疫证明字迹潦草,造成了人为的各项纪录和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一些字迹不好辨认。通过电子出证系统进行机打出证后,从检疫申报单的填写、检疫工作记录单的填写、检疫合格证明的填写,都实现了格式化出具,为追溯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1.2 进一步规范了产地检疫行为。通过电子出证系统出具检疫证明时,检疫人员须按照检疫步骤实施检疫和出证,可有效防止检疫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和假冒检疫证明的出现。
1.3 可起到以检促防的作用。通过天津市动物防疫与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的电子出证设置严格的逻辑关系,对全畜种实行的信息录入,对没有该批次动物的养殖和免疫数据的,无法通过“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就是说围绕检疫证明电子出证,产地检疫和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环环相扣,互为因果,提高了养殖、免疫等数据的准确性,促进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落实。
随着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深入推进,检疫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监管、跨省引进动物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和加强。
2.1 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实行关联出证,促进了大型养殖场、各乡镇兽医站及时上传养殖防疫信息,并有效落实“瘦肉精”、肉鸡药残抽样检测;相关动物凭实验室检测报告;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凭审批表进行检疫申报和实施检疫的规定。
2.2 利用信息平台的跨省调运活畜禽“提醒消息”和“数据对接查询”功能,能及时发现引进未经检疫畜禽和未经审批跨省引进、未经指定道口进入我区和未按规定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违法行为,做到了有针对性进行查处和监管。提高了监督执法工作效率,降低了监管难度,规范了执法行为。
2.3 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提高了从饲养到出栏、屠宰等各环节数据的准确性;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各环节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查找监管漏洞,提高了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提升了动物卫生风险分析能力,降低了动物疫病传播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