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云南禄丰县农药市场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2018-01-18 04:07张曼琳刘泽凡陈齐斌
中国果菜 2018年7期
关键词:农资农药经营

张曼琳 ,刘泽凡 ,陈齐斌 *

(1.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云南昆明650201;2.楚雄州禄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云南禄丰651200)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与其相关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5个配套规章也自2017年8月1日开始施行,在这一形式下,农药管理将变得更加严格和严肃。县级农资执法监管处于农资监管末梢,如何搞好农药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新形势下对基层县级农药管理者提出的任务和工作要求[1-3]。文章就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贯彻落实新条例农业综合执法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1 农药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人员不足

禄丰县当前农业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9名,现有执法人员8名,这些人员同时肩负着农药市场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政执法及船舶安全检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农药经营人员的上岗培训等职责,并承担上述领域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由于种种原因,该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1.2 农药经营主体管理理念落后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需要植保农学教育者持证经营。目前禄丰县有农资经销商258户,其中农药经销商188户。县级农资从业人员325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7人,仅占5%,其中有植保农学背景的只有9人,还不到从业人员的3%。农资经营者学历大多不高,受过植保农学教育的更是寥寥无几,而在如今的社会背景下,经营管理者的学习能力对于提升管理理念至关重要,影响了农资经营主体整体管理理念的提升。

1.3 经费投入有限

近年来,虽然农业部启动了农业执法规范化项目,配备了一些执法装备,但实际工作中执法取证设备简陋,必要的现场执法交通工具与专业的设备都相对短缺。这些大都是因为经费不足造成的,没有足够的经费购置先进的仪器设备。

1.4 农药使用者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差

科学安全用药、保障环境及人体健康、维护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农药管理的重要落脚点,但当前不少农户科学安全用药及环保意识薄弱,不科学和违规用药情况时有发生,农药包装物、残留物乱扔乱丢现象严重,有的农户随意在河流、池塘、水井等处配药或冲洗施药器械,田间地头、河边随处可见农药包装物,剧毒、高毒及禁用的农药违规使用现象也时有发生,这是摆在农业执法面前的一个难题。另外,有些农户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辨别与使用农药的知识欠缺,在选购农药时盲目听信销售人员介绍贪图便宜,随意从流动商贩手中购买农药,很难保证所购农药质量,有的购买后不索要销售凭证,还有的对关键票据保管不善,一旦发生纠纷,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这也助长了农药不良经营情况的产生,给基层执法带来困难和挑战。

2 农药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2.1 健全工作队伍,完善基层农药市场监管体系

针对当前县级农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乡镇以下及偏远村社普遍存在监管死角等问题,今后应在乡村两级设立农业执法协管员,协助县级进行农资市场监管,监督当地农药进货渠道是否正常、农药经销商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流动商贩有无违规营销、农民是否使用禁用农药等事项,形成上下联动的农村农药市场监管网络,消除基层及偏远地区农药市场监管空白。同时积极加强工作队伍对新规的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2.2 严格农药经营许可的准入关

在经营许可方面,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审查经营者条件和人员素质,要让卖药的懂药。严把审批程序和标准,从根本上扭转经营单位“小、散、杂”的现状,对限用农药进行定点和有证经营。建立采购台账,建立健全生产、售卖、购买和使用一条线的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化体系。

2.3 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基层农药监管和执法技术力量

新修订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经费主要用于农药质量监督抽检、质量纠纷案件查处、协管员工作经费、农药市场检查交通费用、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及法律法规宣传等,建议政府能够保障农药市场执法经费,提高农药市场监管能力。同时,科学执法需要以检测为基础,目前基层技术手段依然薄弱,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手段,大部分执法是以农药标签外观等粗放的形式审查为主,实质性的内在质量检测难于开展,不能科学有效地开展监督执法。今后要做好经费预算,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技术力量和工作环境。

2.4 做好顶层设计,加强资源整合,发挥农资市场监管的协同效应

县级基层是各项工作落实和监督的主战场,各部门间工作是相互联系和影响的,主管领导除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和经费支持外,还要及时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国家新的管理规定,对现有地方资源要素进行有效地配置整合,出台相关规定科学管理,发挥部门间及部门内部的协同效应潜能,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和重复建设,或者也可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地方科学执法提供可靠技术保障。对大要案实行联合执法,做到农药监管“行刑衔接”实施顺畅,依法依规查处制假售劣行为。

2.5 积极鼓励支持新型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农户多为小规模分散防治,由于缺乏病虫害防治知识,防治水平较低,造成病虫防治成本过高。此外,农药源头问题较多,农药市场混乱。再加上农民对农药品种缺乏了解,科学用药知识缺乏,导致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农药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发展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可有效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5,6]。随着植保无人机等高效农业设施的出现,近年专业化植保组织发展较快,今后在农机补贴和服务政策等方面应当加大扶持。通过扶持植保专业化农业合作社及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对确保县级农药安全应用与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6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户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农业部门技术培训的优势,积极利用各种媒介和组织,加强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健康负责的意识,使广大农户认清违规、违章用药的危害性,提高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自觉性[7]。

2.7 严格执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

据统计,禄丰县农药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置仍处在目标不够坚定、责任不够明确的初级阶段,各部门、组织、企业、销售商以及农户都应更加坚定农药废弃物回收目标,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农药废弃物回收原则[8]。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引导、企业及销售商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实现农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农林生产安全,创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美丽新农村。

2.8 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督执法力度

开展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农药未经登记、违规推荐农药使用、标签不规范、随意混配、丢弃农药包装物及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等违法行为,农业执法大队对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结合农时和农药用量情况,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专项抽检执法行动,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强化市场监督抽查。执法部门督促和检查建立农药进销台账,对不建立台账的农药经销商依法处理。深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大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种植基地(企业)是否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相关规定、农药使用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等情况,指导和督促其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档案。积极开展禁限用、剧毒、高毒农药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严格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园艺作物生产基地(标准园)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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