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秀
2018年8月28日上午7:00左右接本镇养殖户王先生咨询电话:池塘鱼在一次拉网取样后,零星死亡,用药后3~4天不吃食,为什么?拉网吓的?因王先生今年刚从其叔叔手中接过池塘,是养殖新手,笔者决定到现场实地看看。
笔者8:30到塘口,池塘面积9亩,池塘边坡露出水面50~60cm,水浅,1.3m左右;伸手入水估测透明度15cm,水色浓绿色。鲢、鳙、草鱼、鲫一共放4000尾左右。一星期前有人来塘口撒网取样,第二天发觉有1尾草鱼死亡,邻居说是烂鳃,给了7瓶药,进行治疗,治后仍有零星死亡。饲料投撒后,池鱼也不像以前争着抢,光在周围转,不吃。是不是拉网吓的?问其药瓶是否还在?找出一看,180mL/瓶,标明治疗量20~30mL每亩每米水深,未具体标明成分,杀虫同时有部分消毒功能。按常规2瓶即可,而实际使用了7瓶,超出5瓶,施药可能有中毒风险。
看过药瓶后,又前往河边看了一尾死亡的草鱼,体重1.5kg左右,由于死亡时间较长,已有腐臭味,已失去诊断价值(未细问捞起时间)。询问今晨巡塘,池边是否有行动迟缓,独自游动的鱼,其言没有。
综合情况分析:超剂量使用杀虫剂致鱼不摄食。此养殖户本次用药,如药物符合国标规定的话,可能当日就引发鱼类中毒死亡事故;目前仅几天不摄食,还算比较幸运。当杀虫剂超出安全剂量,低于死亡剂量时,鱼类表现为中枢神经受抑制,食欲差;严重时,体色加深,一个多星期不摄食。一般采取换水或加水的方式稀释池水药物浓度加以解救。
上述案例有三点值得重视:
1.劣质药物仍有残存空间,渔药市场有待规范。目前劣质农药在乡村仍有一定的市场。存在的原因:一是价廉,二是养殖户识别能力、认知能力不足。为了水产养殖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从源头上杜绝劣质药物流入市场是药物监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2.强调规范用药的必要性,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一日不吃,三日不长。”多日不摄食,势必影响鱼类长势。普及药物使用常识,规范使用药物,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失。
3.科学养殖技术的普及,推广是农技推广机构、推广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养殖人员新老更替,知识要更新普及,推广工作须常抓不懈。作为技术员,我们要经常深入塘口,通过对细节的观察,追根求源,从源头上减少病害的发生。同时通过现代通讯、网络将鱼病防治知识及时推送给养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