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翠
(商洛市商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陕西 商洛 726000)
1.1 经费严重不足。监管、检测、执法经费原来未纳入财政预算,影响创建工作开展进度。
1.2 机制体制不顺。由于各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原来设有专门的监管和检测人员,2015年机构改革后,因沟通协调未到位,致使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1 明晰工作思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格局。按照各级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相关文件要求,商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以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建设粮油、畜牧、蔬菜、水果等标准化现代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努力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着力打造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构建“产管责任到位、工作体系健全、管控措施有效、机制制度完善、群众满意度提升”和“村有人看、镇办有人管、区有人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格局,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2 强化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
2.2.1 属地管理,社会共治。区政府专门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部门协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严格落实了镇办属地管理责任。
2.2.2 注重创新,完善机制。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创新精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坚持市场导向,健全完善市场引导和倒逼机制,确保特色农产品优质优价,努力构建符合商州区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商州区的农检基本项目建设已于2016年4月8日通过省、市验收,18个镇办监管站的仪器设备已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基本配备到位。
2.2.3 整合资源,强力推进。加大相关责任部门职能、力量、项目及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区政府负总责,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办负责辖区内创建,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2.2.4 突出源头,依法治理。紧紧抓住农业投入品源头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法》规定,严把生产企业产品审批关、销售企业产品去向关、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逐步减少农药、兽药和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生态污染。
2.2.5 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重视城乡建设合理布局,协调产业,节约资源,在改善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
2.3 严守一个底线,抓好创建工作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二是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三是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四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五是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六是牢固树立全程监管理念。落实产地准出制度,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开具产地证明和自检证明,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3.1 继续加大宣传、检查力度。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农产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
3.2 加强监管,提质增效。落实产地准出制度,要求基地建立自检室,确保辖区内农产品准出安全,加大认证农产品标志使用率,规范标识加贴行为,体现优质优价,提升品牌效应,实现农业提质,企业增效。
3.3 做好内部管理。着力打造一支团结进取、认真负责、和谐清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
3.4 做好资金落实、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协调经费的落实,夯实镇办监管站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