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立波 张秀文 贾立辉 张亚辉 陈 昆 孙 赫 盖旭东
(吉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平 136100)
近年来我国种业的发展进入低谷期,行业的经营发展遇到了诸多挑战,“盗窃式育种、押宝式生产、掠夺式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地处松辽平原腹地的吉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农高新公司)也未能幸免,企业发展遇到了极大的挑战。为了应对种业的“寒冬”,吉农高新公司通过一系列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终于止住了下滑态势,公司正向着良好的态势发展,通过对吉农高新公司改革方式的解读,学习改善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义,起到见一叶而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的作用,认为中国种业只有通过供给侧改革才能实现种业再一次的蓬勃发展。
1.1 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企业利润率大幅降低
2010年以后,种子企业销售的收入与利润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的时期。自2013年以后增速趋缓,进入低谷期,尤其是2016年,行业销售的收入和利润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销售利润率已由2011年的11.4%下滑到2016年的8.6%。
根据我国种业上市公司发布的年度数据可知,2016年种业公司的财务状况整体下降,总体表现为资金的使用率下降,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梳理发现,目前的种业竞争异常激烈,已由前几年的高利润回报期转向了行业低谷期。
吉林省龙头种业吉农高新公司最近几年的发展进入较为低迷的时期。公司主营业务玉米新品种更新凸显缓慢,研发创新处于低谷,制种产量及销量连年萎缩,市场份额急剧减少,各子公司经营亦处于维持,甚至艰难的状态。
1.2 种子生产供需严重失调,供大于求成为常态我国种业面临的主要瓶颈就是产能过剩,制种面积近几年一直处在高位徘徊。以杂交玉米、杂交水稻为例,2009-2017年杂交玉米的制种面积为19.67万~29.0万hm2,制种产量为9.8亿~15.7亿kg,每年的剩余库存都在10亿kg以上,产能过剩现象比较严重,是实际需种量的2倍以上。2009-2017年杂交水稻的制种面积约为8.87万~12.07万hm2,制种产量为2.37亿~3.45亿kg,每年的剩余库存都在2亿kg以上,产能过剩现象严重,连续2年的出口量下降增加了库存压力。
1.3 新品种呈现同质化趋势,井喷式增长1999年我国开始植物新品种授权,目前有18000多个植物新品种已经提出申请,截至2016年共授权8000多个品种,申请量平均每年增长超过30%,但是其中修饰性、模仿性的品种比较多,同质化问题较突出。自2016年实施新的审定办法以来,玉米新品种呈现井喷式增长,但同质化问题依然突出,真正有突破性的优良品种较少,市场上很多品种都类似郑单958、先玉335、金庆707等。有些企业在已培育出的优质品种基础上,将其个别性状进行简单的修饰模仿后,就堂而皇之地申请保护并进行销售推广,这种现象不利于提高科研育种的创新积极性。
2.1 研发投入过低,多数企业没有研发能力以吉林省公主岭地区为例,注册资金3000万元的种子企业超过20家,但是能够投入资金做科研的企业寥寥无几,尽管有少量的企业自身也从事科研育种工作,但其农业科研的条件、科研人员的数量和科研水平都因为资金的缺少而落后于其他产业。导致我国种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科研育种是一个种子企业的生命,没有新品种,企业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根本,一个企业只有潜下心来做科研,才能成为行业的佼佼者,立于不败之地。
2.2 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违法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种业发展的基石。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已经纳入《种子法》,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效率,还可以提高种业科研工作者创新的积极性,使我国种业发展具有可持续的创新能力。
当前优良品种得不到保护,导致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出来的新品种无法长久的获得利润。许多小型种子企业没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存在品种违法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打击难度大,且破坏了种子市场的秩序,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虽然新《种子法》重点规范了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但管理难度仍较大。
2.3 种子监管工作量大,执法主体不够明确因为企业多,农户分散,事后监管的工作量过大,所以如果事前不监管,都放到事后监管势必会造成一系列问题。农业部门在种子执法时主体不够明确,不同的地区存在不同的执法主体,有种子管理机构、农业综合大队,还有种子管理机构和农业综合大队联合执法,或者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执法方式。由于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便于操作的地方,应该通过颁布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明确执法主体。
3.1 完善相关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种子法》的贯彻与实施下,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下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处理。
加强种子监督机构的职能,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监管的处理机制要做到“有诉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一是各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把好准入关,农业部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不符合规范的产品绝不允许进入市场。二是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内部的交流,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对经营者资格准入及其相关许可申请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各方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为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并将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3.2 加快企业的兼并重组,提高种业竞争力吉农高新公司近期正在推进与几家集团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前期工作运行的比较顺利,达成了重组意向,目前已经初步确定了重组增资方案,重组成功后,吉农高新公司发展前景一片大好。
兼并收购是快速提高种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向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种子企业的发展方向。种子产业本身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其对农业发展特殊的战略意义,世界各国都把种子产业放在重要的位置,以种子产业的发展来推动农业的发展。
3.3 企业要适应市场需求,学会多元化经营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市场对优良经济、饲料、特色作物商品种子的需求日益迫切。种业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合理调整,推动各作物协调发展。地处东北玉米主栽区的吉农高新公司抓住种植业调整的机遇,于2016年推出了多种特用玉米,其中糯玉米品种吉农糯111被市场普遍看好,在东北地区的市场前景广阔。
3.4 加大科研投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种子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经营育、繁、推一体化的企业。国外的种子企业非常重视科技的创新,并为此投入大量的资金,先锋公司平均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高达1.8亿美元,占其种子销售总额的10%。因此,我国种子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要重视科技创新。
吉农高新公司重视科研投入,近3年的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8%、7.12%、9.77%,科研投入逐年提高,同时承担“双十工程”——玉米高产(超高产)系列玉米新品种及配套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通过该项目成功推广了吉单558、吉单50、吉单551等几个品种,科研与推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3.5 强化管理机制创新,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一是管理机制创新,使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思路、基本制度建设及管理方式等方面更适合企业的发展需求。二是经营机制创新,改变现有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的企业运行机制,改革种业的产权制度,推行现代企业的经营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变行业生产经营模式,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监督机制创新,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吉农高新公司深化内部改革。一是用人制度改革,公司班子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全部采用市场化选聘;公司中层经理和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真正建立起员工能进能出、管理者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用工制度改革,公司新进员工全部采取市场化公开竞聘方式。三是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以业绩为导向建立符合科技研发企业实际的激励约束机制。
3.6 将服务做到实处,从服务中要效益吉农高新公司积极参与市场宣传和拓展销售渠道,加强线上销售和实地走访,积极参与政府组建的与知名网站合作(已加入到阿里巴巴公主岭云商平台、新农保电商合作平台等)。
企业不要把服务只停留在口号上,公司的决策层应该高度重视服务领域,把服务当成品牌来做,单独设立部门来做服务,服务与市场营销的作用同等重要,优质的服务也是企业利润的增长点,这是一个从形到神的过程。作为种业公司可以以农村合作社为契机,以服务为切入点,为农民提供大型农机具,配套喷施农药的无人机,从种地到收获实现一条龙的服务,使企业的品牌做到深入人心,农民不再有选购种子时的茫然心情,同时公司的利润也由单一的种子利润变成了产品与服务的利润和,这样才能把农业的供给侧改革落到实处。
吉农高新公司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改革,积极主动针对自身的问题逐步有序地进行改进,公司正向良好的方向发展,迅速适应行业环境不断变化的要求,只有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促使企业自身的升级转型,才是当前企业的生存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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