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治理结构 提高监管效力积极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2018-01-17 09:17吴凌雁
中国盐业 2017年22期
关键词:监事领导人员盐业

■ 吴凌雁

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浙江省盐业集团公司(省盐务局)提出了坚持从严治企,打造“廉洁浙盐”的目标。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按照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全省盐业和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主要工作

(一)抓好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结合“两学一做”,突出党纪党规学习。在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各盐业企业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对十八大以来修订的党内法规和制度进行了认真、全面、深入的学习,全面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教育引导党员职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

开展“廉洁国企”专题教育,推进“廉洁浙盐”建设。根据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省盐业集团公司(省盐务局)制定《关于开展“廉洁国企”专题教育、推进“廉洁浙盐”建设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为全省盐业领导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外派监事、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讲座。

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组织全省盐业领导集中观看反腐教育片《郑义门》和《老石说纪》,发放《把国企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案例剖析》等学习教育资料,每周发送一条廉洁警示短信,每月编发一期党风廉政教育专刊。加强节假日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警示工作,做好提醒教育。

(二)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认真抓好责任的落实。今年初召开党建纪检工作会议,分别印发党建和纪检工作要点以及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到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有牵头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实现全覆盖,签字背书落实责任。组织省内盐业管理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督促其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做到廉洁自律。

强化督查考核。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召开党委会议和党建纪检工作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排查各单位存在的廉洁风险,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下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下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三)加强集团管控,从严依规治企

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加强对重点投资、经营项目的监督,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督指导委员会,规范投资决策程序,防控项目风险。推行资金集中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形成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

加强审计监督。坚持和完善对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去年共对6家公司的负责人出具离任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共开展了21个工程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已完成18个工程审计项目,送审工程额1.3亿元,审核金额1.24亿元,净核减额850万元,核减率达6.4%。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组织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

抓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全年审核合同53份,出具法律意见20余件。

开展效能监察。制定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把开展“十三五”战略规划宣贯工作、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和开展集团管控工作列为效能监察立项项目,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

强化制度硬约束。继续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抓好上级和集团公司(盐务局)作风建设规定措施的落实。向全省盐业领导人员发放了《八项规定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和《纪律处分条例案例解读》,明确严禁事项,严禁打折扣、搞变通行为。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禁超标准乘坐。组织作风建设回头看,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时间节点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共出动检查436人次。

认真解决职工利益诉求。组织召开了7家未上划单位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理顺不良情绪,化解不稳定因素。对民主生活会收集到的45条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我为打造百亿浙盐、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贡献”大讨论,引导干部职工合力干事创业。

(五)坚持抓早抓小,加大问责力度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去年,根据上级部门转来的信访反映,对下属一家二级子公司未按规定对装卸运输进行招标和一家三级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不合规问题进行核查,并责成纠正。根据信访反映,就工作作风问题对下属公司一名盐业领导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下属一家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不合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及时纠正。根据职工反映和外派监事(纪检巡察)组的调查核实,责成下属子公司对其所属单位公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并对相关领导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及时谈话提醒。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参加下属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领导人员述职述德述廉、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去年,集团公司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8人次,人员任前廉政谈话3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60人次。对领导人员谈话提醒12人次,约谈函询3人次。同时加强和改进对盐业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监督,完善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面临的问题

总的来说,全省盐业系统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了积极努力,一些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一些工作有所破解和开创,一些工作逐步规范和发展。但我们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我们下功夫认真解决,不少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

部分单位和一些领导人员对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的认识还不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经营管理轻党建和廉洁工作的现象。由于全省盐业党组织、纪检组织关系理顺时间不长,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原先在各地重视不够,对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领导人员双重身份、多重角色转换不够。实行“市管县”体制后,各市公司承接了党建、纪检、人事管理、薪酬考核等新的工作职能,普遍存在力量薄弱、业务生疏现象。一些市县(市、区)公司领导对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如何组织述职述德述廉活动,如何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法程序上还有不懂不会的地方,一些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布置,主动性不强,自主安排较少,时紧时松,有特色的工作不多。

个别领导人员素质不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职工来信来访看,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一些建设项目和物流配送项目的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一些单位领导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一些领导人员自身要求不严,私心重,群众意见大;一些单位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不严格。

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主观能动性不强。基层单位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纪委书记和工作人员人手紧业务不熟,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需要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常的方法是传达学习、开会部署、签责任状、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落实途径比较单一,方式有待创新。

三、探索创新,积极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新形势下,如何从严治企,积极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确保企业风清气正,是摆在集团公司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集团公司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健全组织体系。把理顺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纪检组织架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进,以确保“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长期以来,全省盐业系统除了集团本级设立纪委外,各市县公司和直属单位都没有纪委组织,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集团本部的纪检监察室与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市县公司和直属单位由于人员少,没有设置纪检工作机构,也没有专门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2014年,集团公司结合盐业体制机制改革,在11个市公司分别建立了党委和纪委,任命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县(市、区)公司和其他直属单位分别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纪检工作。集团总部纪检监察机构与审计法务部门合署,对监督力量进行了整合;市公司要求明确一个党务人事纪检部门,选好配强纪检监察人员。编印了《党建人事纪检文件选编》《党建人事纪检工作实务手册》,举办了全省盐业党建、纪检、人事工作实务培训班,使全系统党务和纪检监察人员进一步熟悉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掌握工作方法。

优化集团架构。反腐倡廉不仅仅是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还须从企业的日常管理入手。原先,全省盐业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去年,集团公司调整优化了组织架构,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全面实行“市管县”管理模式,财务管理上收,从而使组织系统、财务系统、干部管理三个系统有机衔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在加强领导人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共研究制定了27部内部规范性文件,把各项要求体现在党员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中。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风险管理办法、经营风险防范和财务资金管理规定,有效发挥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的作用。认真落实招投标管理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资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车辆管理等规定办法,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经营管理全过程,以经营行为的规范运作,实现廉洁风险的可控可防。

建立监事巡察机制。积极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外派监事和纪检巡察制度,向集团所属的11家市级盐业公司及6家直属公司派出5个外派监事(纪检巡察)组,加强实时监督。集团公司先后制定外派监事(纪检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制度,组织召开监事巡察工作部署和培训会,编制印发《监事监督和纪检巡察工作文件制度汇编》,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和专项报告制度,推进监事巡察队伍建设。

2016年,外派监事(纪检巡察)组查阅收集资料450余件,列席参加会议63次,调研走访97次,座谈交流196人次;共上报专项报告10份,内容涉及应收款风险、工程建设纠纷、招投标管理、存留资产处置等问题;共发出书面提醒函3份、函询4份,较好地了解反馈了派驻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监事管理中心对各组在监事监督和纪检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和事项及时汇总梳理,全年共梳理重要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共5大类23件,在集团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多数已得到妥善处理。比如杭州公司妥善处理了下属公司的40余万小包装食盐欠款,对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并借此对杭州地区各单位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开展了专项检查,查漏补缺;宁波公司对干部职工反映较多的下属公司个别班子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蓝海星公司因拆迁引起的临时工安置问题在G20之前得到了妥善处理;一家下属分公司在车辆使用上的不规范情况得到及时纠正;通过依法诉讼妥善处理了一家下属分公司积留多年的应收款问题;义乌分公司及时签订了义乌食盐专用线及仓库迁移协议,进一步提升仓储物流价值;杭州湾公司的原料盐库存过多问题在集团公司领导的重视下,由专营公司给予协调处置;对未上划集团单位存在的职工上访和应收款风险得到了集团公司的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的形式,充分沟通,相互体谅,共商解决,监督巡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创建“廉洁浙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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