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师灵镇农业服务中心 刘贺纲
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多予,少取,防活”的强农惠农政策。西平县师灵镇作为传统农业乡镇,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优化对策,为全镇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师灵镇位于驻马店市西平县城西部,距县城23km,面积63.6km2,耕地面积0.5万hm2,总人口44264人,辖14个行政村、64个自然村、139个村民组。2016年师灵镇生产总值72966万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800万元,夏秋粮食总产70032t,农民人均纯收入10966元,居民存款余额4.3亿元。
2016年,师灵镇重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机等11种。具体如下:
1.种粮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政策。按照每667m2补贴115.7元的标准,发放直补款736.9万元。
2.良种补贴政策。按照小麦、玉米每667m2各补贴10元的标准,发放小麦良种补贴71.2万元,玉米良种补贴67.4万元。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23台,补贴款31.4万元。
4.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为2.36元/kg。
5.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按照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奖励1136人,城镇独生子女奖励52人。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继续落实。农民新农合参合率95%,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43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30186人,发放养老金9366人。
7.民政补助资金。发放低保补贴2001人,220.8万元,五保补贴126人,34.3万元,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8.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争取油房张、苍王庙修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补贴资金20.8万元。
9.教育强农惠农政策。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办公经费220.8万元,寄宿生活补贴74.5万元,受益人数3269人。
10.文化惠民政策。新配篮球架1个,乒乓球台1台,投影仪1台,电脑4台,图书柜3组,阅览桌1张,椅子16把,累计放映电影20场(次)。
11.土地整理项目继续实施。完成投资6000多万元的土地整治项目,建桥涵405座,修水泥路45478m,凝结石路6287m,配套机电井490眼,项目区每667m2粮食产量可增加50kg,每年增加纯收益730万元左右。
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作用主要体现在:
1.突出了产业取向。随着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各项补贴的落实,调动了农民种粮养猪的积极性,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生猪存栏总量逐步回升,种养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规模化不断壮大。
2.改善了农村环境。随着一事一议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全镇以道路、水利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目前,已完成中小学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14个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通过验收,96%的自然村通水泥路。
3.提高了农民收入。惠农政策补贴使农民年人均增加收入近160元,转化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多元,此项转移性收入将拉动全镇农民收入增长5%以上。
4.保障了特困群体生活。通过动态调整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各级各部门对国家惠农政策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宣传,存在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人群不能全覆盖,内容不够全面、系统,群众知晓率不高。加之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发放的依据、要求也不同,因而群众对具体的发放程序、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理解得不够透彻,造成一些误解。
强农惠农政策项目涉及发改、农业、交通、财政、扶贫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要求各不同,在安排上自成体系,项目实施不同步,资金到位不同时,致使项目在规划布局、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等方面交叉重复,存在多头申报、互不衔接等问题。如高产粮田、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在建设内容上基本相同,发改、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均可安排,资金很难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同时,由于惠农项目点多面广、资金量小而散,不少项目补贴资金只得采取“撒胡椒面”形式,没有补贴到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
1.个别村对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以及强农惠农政策没有及时公开,或者“半公开”“假公开”,导致群众心里没有底,没法参与监督。少数农户反映,有些补贴补助是村委干部说了算。如玉米、小麦良种补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等存在造假虚报、套取冒领的情况。
2.对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而主管部门只是按照惯例实施检查。同时,因涉及千家万户,而主管部门业务多,检查人员往往又是业务骨干,没有太多精力和时间去抓检查,往往只停留在听汇报、看记录上。专门实施监督机关和部门,如纪检纠风、农业监督等部门,人手少、力量薄,对众多的涉农部门及各乡镇、村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难以落实到位,存在监督“缺位”的现象。
强农惠农政策是党和政府为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加强对镇村两级干部针对性地业务培训及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如把上级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编制成册,在政策分类、项目名称、文件依据、扶持对象、扶持标准、落实情况等方面加以明确,以明白卡的形式发放,确保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根据强农惠农经济社会效果,适时调整,使财政补贴资金配置更合理、效益最大化;有效整合资金项目,对相似的补贴项目合并整合,捆绑使用惠农资金。如农资综合补贴,玉米、小麦良种补贴等合并一个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统一补贴面积,每年兑现1次。同时,对实施时间、对象及政策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必要的打包,集中财力做大做强示范项目。按照“供给渠道不乱,资金用途不变,集中审核不松”的原则,资金集中捆绑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叠加效应。
强农惠农政策是党和国家在一个相当长时期都必须坚持的基本国策之一,因此必须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是重公示。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公示制度,以村组为基础,层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开设惠农补贴免费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受理农民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咨询和违纪行为的投诉,促进惠农政策有效落实。二是重自查。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及时查找存在问题,认真采取措施解决;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国家惠农政策的要坚决查处,除追究党政纪责任外,情节严重的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重监管。加强基层财政所的监管作用,发挥其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提高财政惠农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强农惠农政策是党和国家关心农民、扶持农业、发展农村的重大举措,也是我们党开展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发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对“三农”工作的全面发展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不断优化强农惠农资金的高效使用,更好地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农村面貌的变化、农民生活的改善,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