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利琴 王圣泉
(江苏省如皋市中医院 江苏 如皋 226500)
临床中,三七也叫田七,是伞形目五加科植物,在我国的江西、云南、四川、广西等地区分布。其药用部分主要是根部,具有消肿定痛以及散瘀止血等作用[1]。现如今,主要是用来对吐血、咳血、产后血晕病、便血、外伤出血、痈肿疼痛、跌打瘀血、崩漏等进行治疗,应用比较广泛[2]。但是因三七同其他中药易混淆,再加上人为造假掺假等因素,无法保证三七药效,所以要对三七进行真伪鉴别。为了探讨和分析三七的鉴定标准以及药理作用,本次研究主要是总结鉴定三七的标准,并分析三七的药理作用,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三七是源于五加科植物三七的干燥根,药效最强的是三年到七年的根,在每年七月份结籽前采收时,体肥实,质佳,为“春七”;七月份结籽后采收时,体较瘪,质次,为“冬七”。
取2g的三七粗粉,加15ml的甲醇进行浸渍,之后振摇1h,过滤取1ml的滤液,水浴蒸干,加1~2滴的浓硫酸和1ml的醋酐,呈现黄色,之后渐变成红、紫、青以及污绿等颜色。
三七粉末呈灰黄色,存在众多的淀粉粒,单粒为不规则形、类圆形以及多角形,直径在3μm~30μm之间,其脐点呈点状或者裂缝状,2个~10个分粒组成复粒;导管多见网纹,直径在16μm~40μm之间;树脂道碎片,含棕黄色的块状或者滴状的分泌物;木栓细胞为多角形或者长方形,棕色,壁薄;草酸钙簇晶很少,其直径在50μm~80μm之间,棱角比较钝[3]。
根横切面:韧皮部散在树脂道;木栓层是数列细胞,其栓内层并不明显;形成层呈环状;射线宽广,其薄壁细胞含有淀粉粒,且草酸钙簇晶很少;木质部导管径向排列。
三七略呈类圆锥形或者纺锤形,长度在1cm~6cm之间,而直径在1cm~4cm之间。表面呈灰棕色或者灰黄色,有少数皮孔和断续纵皱纹存在,顶端有茎痕,且周围存在瘤状突起,在侧面存在支根断痕。其质坚实,在击碎后皮部同木部分离。其横切面呈灰白色、灰绿色或者黄绿色,皮部存在细小的棕色树脂道斑点。味苦后微甜。佳品是体重、个大、体质坚、断面灰绿色或者黄绿色、表面光滑。
机体使用三七后,可减少血栓素A2(血栓形成主要成分)的生成,而且还可抑制机体血小板的聚集、白细胞的黏附和过氧化物的产生,同时还能提高血小板中cAMP的含量,从而使血栓素A2的含量下降。
在三七中具有止血作用的成分是三七素,三七素可增加血小板的数量,利于血小板释放凝血物质,能够快速止血,且用量较小时就能达到很高的止血效果[4]。
有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均证实:三七对心血管心痛疾病患者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比如冠心病患者、心绞痛患者、心律失常患者等,治疗机制是:三七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使毛细血管的抗力增加,进而使心率减慢,最终强心降压。
对于三七来说,具有很强的补血作用,其有效成分是三七总皂苷,其可对人骨髓造血细胞的凋亡相关蛋白的表达进行作用,使造血细胞增殖以及分化表达游离,最终增强造血细胞的增殖,利于调控蛋白的合成,强化同启动子、增强子结合活力[5]。
临床有研究证实:三七具有很显著的抗炎消肿作用,三七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从而阻断发炎细胞增生,阻止组织水肿。
可有效的减少机体肝细胞变性坏死发生的概率,降低肝细胞间胶原纤维的含量,防止肝纤维化,还可抑制肝脏脂肪变性与炎性细胞的浸润,并且还可利于肝细胞的修复再生。
三七中主要是人参二醇皂苷具有镇痛作用,经动物实验表明:三七对于各种疼痛小鼠模型的来说,可有效缓解疼痛。
在临床中,三七是一种常用的名贵中药材,其性温,味辛,具有抗血栓、止血、对心血管系统、补血、抗炎消肿、保肝利胆以及镇痛等作用。并且随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人们对中草药不断的进行深入研究,也越来越重视三七药理作用,但目前并未完善三七的药理作用,还要持续的进行深入研究。值得注意的是:随三七的广泛应用,其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人们在利益的驱使下,使三七市场上常常出现伪品,三七的真伪混淆,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临床治疗效果,还降低了患者的用药安全性,所以,要对三七的真伪进行鉴别。此次研究为了探讨和分析三七的鉴定标准以及药理作用,总结鉴定三七的标准,并分析三七的药理作用,以期为临床今后三七用药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三七的临床应用价值比较高,具有多种作用,可通过鉴定标准的制定来确保三七的疗效和用药安全,可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1]张举良.三七的药理作用分析及真伪鉴别[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5,25(5):22-23.
[2]吴贵林.中药三七药理作用及真伪鉴别探讨[J].现代养生B,2015,33(11):221.
[3]万莉芳.中药三七药理作用与真伪鉴别的分析[J].药品评价,2016,19(23):57-58,61.
[4]于秀娟,张景洪.三七的药理作用分析及真伪鉴别[J].中国实用医药,2013,22(19):249-251.
[5]蔡文桂.中药三七药理作用及真伪鉴别分析[J].医药前沿,2015,36(36):35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