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立德
面对经营压力,医疗卫生行业应尽快适应改革,融入改革,在改革中寻找发展突破口。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保证医改政策落实,监督财政补助及时到位,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医疗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协调医保、医疗、医药三者之间的关系。
所谓的“三医联动”,其实是指广义的多部门参与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此过程中,要加强医保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在医保统筹资金面临超支风险、影响及时结算和付费给医院的情况下,更应统筹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及时结算医保资金,扩大商业保险在健康领域的份额,确保不出现欠医院医保资金并造成坏账的现象。
在医药方面,医药分开并不是简单地把药房从医院剥离,而是应该全方位考虑国家的药品管理政策、医院的考核机制、医生的薪酬标准与考核、完善医院财务的补偿机制改革,实现经济上的医药分开。药品、材料采购流通环节都要尽快全面推行“两票制”,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或者联合体采购,让药价、材料价在阳光下形成。
在医疗方面,在理顺价格调整收入的过程中,为体现医改的效应和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知识价值,积极探讨收入结构调整与医务人员报酬相结合的方式,由财政或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医生工资,并与绩效挂钩。通过精细化考核的方式,坚持优劳优得,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此过程中,医院要把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运行新机制的转换“枢纽”,调结构、腾空间。提高自身内涵质量,加大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增强医院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施精细化管理,真正落实全成本核算、全预算管理、按病种核算付费,控制、避免盲目大规模扩张带来的负债经营,实现公立医院的总资产高于净资产增长率。
当前,国家对发展社会力量办医、融合社会资本提供医疗服务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措施。但对公立医院束缚发展的很多条条框框依然存在。为此,各级政府应给予更多灵活的政策,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并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理顺行业行为。比如,引导发展建立检验、影像、透析、病理、消毒供应等5个中心,这些中心的建设是医院自已建设还是可以与社会资本共建,目前从政策上看还不甚明确,急需政策规定加以明确、支持。
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应履行职责,规范医疗、医药市场行为,为医院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平环境:利用政府招标采购平台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切实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作用,帮助医院降低运营成本,解除医院采购风险之忧;协调医院经营外部关系,推动“三医联动”各方关系顺利运转,解除医院经营后顾之忧;加强监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同时,在医疗市场面临人才、技术、设备等激励竞争的状态下,加之国家关于中医门诊设置、医师多点执业等规定的实施,需要规范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帮助医院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达到多方共赢的医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