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在推动DRG收付费方式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其间也形成了一些体会和思考。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升,有些甚至超过了国际水平,但是医疗服务的标准化仍然是短板。在编码不统一、标准难以对接、无统一信息平台的情况下,我们做了很多的统计工作,但遗憾的是其中很多分析不一定准确,所以无法精准地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施医疗行业综合监管,相关管理部门也都是各说各话。
医改一定是一个凝聚共识的过程,要通过数据凝聚共识,当大家看到同样的结果、同样的产品、同样的质量时,才可以坐在一起商讨怎么做好基本医疗服务。DRG改革对当前的医改非常重要,但是这件事情做起来非常困难,一定要把这个工作上升为深化医改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DRG通过使用统一的编码、统一的操作规范术语集,使所有的数据都能够共建共享,实现“三大贯穿”:把医疗服务的提供、医保收付费、医疗服务评价与管理贯穿起来,形成一个闭环;实现医药、医保、医疗的贯穿;实现国家、地方、国际标准的贯穿。
没有信息化做基础、没有好的病案管理,DRG很难完成。现在的医疗服务信息呈现上下不通、碎片化的特征,老百姓临床诊疗、康复保健等环节的信息是脱节的。因此,必须要建立一个C-DRG平台,把所有的标准、算法、分组工具、数据对接方法以及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评价、医保智能监控等功能,全部汇集在这个平台上。同时,对于病案管理重视不够的局面也必须改变,各个临床科室的专家都要参与疾病分类学习和病案管理,以提高病案质量。
关于病案首页、临床疾病诊断项目、医疗服务操作项目等,有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医院标准,现在必须花很大精力去做对接工作。为此,深圳市成立了150多人组成的工作队伍,设立了专家委员会、标准维护团队,其中既包括决策者,也包括临床专家,可谓是全员总动员。目前,该市临床疾病诊断规范术语集基本上已经完成对接,已经开始对照新标准清洗试点医院的历史数据。
DRG实施以后,医院会出现一些共性的负面效应,如提前安排病人出院、增加门急诊服务、有意套用高支付标准病组、推诿疑难重症病人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制定应对措施,包括完善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医务人员诚信服务体系、建立基于DRG的医药卫生决策支持系统等。
事实上,DRG绝对不会只带来支付方式的改革,要继续探索完善基于DRG的财政补助机制、提升公立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另外,DRG工具开发后,可以大量应用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评价。展望一下,今后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不再局限于做了多少课题、带了多少徒弟、做了多少临床实践,而是直接从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调取做了多少个病例,每项操作复杂程度、治愈率等信息,用数据来评价能力。此外,DRG还可用于医疗行业风险评价,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升级,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手段升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