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大革命时期,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共同进行国民革命。这次革命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发动农民运动。在农民运动中,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派遣农民运动特派员,随后成立的国民党省党部农民部、广东省农民协会各地办事处亦相继派出特派员。这些特派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协助农民成立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等组织,以及启迪民智,发动农民参与国民革命。正是在农民运动特派员的协助下,广东各地农村发生了与之前不同的变化,农会成为乡村社会权力的重要一环,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发生改变,现代性的革命在乡村发生。
【关键词】广州国民政府;农民运动;特派员;广东农村;革命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570-(2018)05-0057-10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推动下,广大农民被动员起来进行波澜壮阔的农民运动,成为大革命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尤其是在广东,农民运动具有开展早、发展快、规模大、水平高、功绩卓著、影响深远等特点。对此国内外不少学者已给予了相应的论述,①他们的研究为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史的完善奠定基础。同时综观这些研究,也不难发现对于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还是欠缺微观化、细节化的论述。现笔者根据相关资料,以农民运动特派员作为研究对象,阐述农运特派员与广东农民运动的关系。
一、大革命时期国民政府农民运动特派员之缘起
1925年4月,蔡和森在《向导周报》上发表评论谈到,“广东农民运动是国民党改组后实行其新政纲之一部分的产物”,“从去年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颁行农民协会章程及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派出特派员实地宣传之后,广东遂开始了系统的农民运动”。无论是农民协会的发展规模,还是农民斗争的开展情况,都大大超过了以往,并一改从前农会“总不免染着一种狭义的地方主义色彩”,而成为自上而下的有组织机构和统一计划的全省范围的运动,成为“全国农民运动的先导”。②在这里,蔡和森给予农民运动特派员极高的评价。那么农民运动特派员怎么产生的呢?
在国民党一大前,国民党并没有把农民作为革命动员的主要对象。而相对国民党来说,1921年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却很早认识农民运动的重要性。如在1923年6月的“三大”中,大会通过《农民问题决议案》,认为:“打倒军阀及贪官污吏,反抗地痞劣绅,以保护农民之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之必要。” 这次大会的文件显示,这时的共产党已经将农民当作革命的主力军对待:“只有能够吸引中国农民基本群众——小农——参加运动,这个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因此,中国共产党——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就应力求工农联盟的实现。而达到这一目的之唯一方法,则就只有不倦地宣传和实际上实现土地革命的口号:如没收地主土地,没收寺院庙宇的土地,无代价的交给农民,取消苛租,取消现行税则,取消税卡,取消官僚制度,建立农民自治机关,以处理已被没收之土地等等。”①在1924年1月20—30日,中国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正式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广州国民政府②三大政策实施的一大举措就是成立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并由农民部制定和实施了开展农民运动的各项计划。农民部在运作农民运动时一大内容就是派遣特派员。事实上,在革命中派遣特派员的作法,至少18世纪法国大革命即出现:“特派员一职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政权建设的一个独特而又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为保证法国大革命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大革命政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③
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是1924年1月成立的,第一任部长是林祖涵,秘书是彭湃,两人均为中共党员。④随后在5月,“为谋建立全国系统的组织,以实现本党农民政策起见,特起草农民协会章程”。⑤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于5月5日成立,由廖仲恺、谭平山、戴季陶、佛郎克为委员,“藉以协助农民部的工作”;“由委员会的建议,农民部始组织农民运动讲习所”。⑥6月30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即通过“农民运动第一步实施方案”,方案中认为“组织农民运动讲习所,以一个月为讲习其间;讲习完毕后,选充为农民运动特派队员。”⑦梁尚贤先生认为:“特派员的名称即由此而来。农民运动讲习所也可称为特派员养成所或摇篮。”⑧虽然在7月之前,中央农民部曾派人外出处理相关农民运动事务,如4、5月发生的广宁家会事件,就派周其鉴、胡超、彭湃等人,但周其鉴、胡超是以“中国国民党中央特派调查员”名义,彭湃是以中央农民部秘书的身份。有党史著作曰: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派出农民运动特派员21人赴各县指导农民运动”;“中共广东区委、团广东区委也派出一批党、团员,以特派员身份奔赴各地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⑨此说值得商榷,⑩事实上农讲所的开办促使农民运动特派员的产生。
二、农民运动特派员的发展及终结
1924年7月3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开学,彭湃为主任。招生工作由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主持,共录取学生38人,其中中共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占20人。农讲所以“养成农民运动之指导人才”“养成冲锋陷阵之战斗员”为宗旨,以研究中国农民问题为主课。在教学中强调“四注重”:“第一注重在本党主义之灌输;第二注重国民革命的基础知识;第三注重农民运动之理论及方法;第四注重集会结社之实习,及宣传之训练。”①从1924年7月到1926年9月,國民党中央农民部在广州举办了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训练出772名毕业生和25名旁听生,学成后主要奔赴广东省各地,指导当地农民运动。②当然并非所有农讲所的学员都担任中央农民部的农民运动特派员。如前五届里,“毕业学生共454人,其中三分之一由中央农民部分派为广东各地特派员,从事工作,三分之二则分遣回籍,从事地方农民运动。”③第六届由毛泽东担任所长并主持工作。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共招收来自全国20个省区的327名学员,其中粤籍学员仅为2人,后毕业学员为318人。④同往届一样,学员们毕业后,即返到基层从事农运工作。中央农民部农民运动特派员包括诸多革命史上著名的农民领袖人物及早期共产党员,如黄学增、周其鉴、韦启瑞、侯凤墀、丘鉴志、梁复然、李芳春、陈道周、陈伯忠、王镜潮等。在1926年3月农民部制作的122名特派员的姓名及出发地点一览表里,我们可以发现岭南地区:中路(即现珠三角一带)38人;西江16人;北江7人;惠州13人;南路7人;琼崖9人;潮梅32人;广西(梧州与怀集两地)6人。⑤当然这些特派员大部分是跨党的共产党党员,如黄学增、周其鉴、韦启瑞、侯凤墀、丘鉴志、梁复然等。为了加强对特派员的领导和管理,农民部于1924年9月5日颁布了《特派员办事细则》,规定特派员应受本部之指挥;特派员所到各乡村每日须有六小时之调查宣传及组织等工作;特派员到各乡村应将其工作随时报告,至少一星期报告一次;特派员接到本部命令后,非有特别事故,不得延缓停顿其执行;特派员回部时,应即向本部报到,听候指挥。⑥
在大革命时期,除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派遣农运特派员外,后期成立广东省农民协会及其所属办事处也有派遣特派员的行为。
广东省农民协会成立时间约在1925年5月。时任农民部部长廖仲恺于4月2日发出《关于农民运动之通告》,称:“今年五月一日(旧历四月初九)召集各县代表成立省农民协会。”⑦5月3日,广东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举行正式会议,会期数天,分别就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政治问题提案、经济问题提案、农民教育问题提案、农民自卫军与民团问题提案、农村合作提案、农民协会今后进行方针、拥护革命政府宣言、全省农民协会成立宣言等议案进行讨论并通过。在1925年第一次东征后,五华建立了中共组织同时,还成立了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东征军重返五华时,古大存以省农民协会特派员的名义,领导农民侦察敌情,并与国民军第三师接头,通情报,协助作战。⑧
1926年1月,广东省农民协会在全省区域设立6个办事处:潮梅海陆丰办事处(设在汕头,主任彭湃,辖17县)、惠州办事处(设在惠州府城,主任朱祺,辖8县)、西江办事处(设在肇庆,主任周其鉴,辖14县)、南路办事处(设在梅菉、后迁到高州,主任黄学增,辖15县)、北江办事处(设在韶关,主任丘鉴志,辖11县)和琼崖办事处(设在海口,主任冯平,辖13县)。①上述六大办事处根据农民运动的需要,亦相继派出自己名下的农民运动特派员。以南路办事处为例,在1926年5月主任黄学增在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上作的“南路办事处会务报告”中,提及该处拥有特派员十数人:“南路办事处与各处办事处无大差别,设主任一人,书记一人,委员一人,文牍一人,庶务一人,伙夫杂役各一人,另有特派员十多人,到各处指导农民工作。”南路办事处的通令也显示,该处特派员一些情况。如“令第八号”,“令仰特派员周永杰……即赶于四月四日前到该县(按:指廉江县)调查各乡农民协会,分别指导成立”; “令第七十一号”,针对海康县第六区良马等乡农民自卫军,未经报告上级机关,擅行缴去第四区农民自卫军枪弹,及掳去队员数名的情况,南路办事处认为是“显违纪律,应予严办,但现姑恕其初犯,格外示宽”,令特派员陈才(材)干、陈克醒等“即便遵照执行,并以最精诚恳切的语意向两方调解,务使革命势力不致分裂为主要。”②
随着1927年“清党”政变的发生,大革命时期的农运特派员走向终结。1927年1月广东省党部农民部③在组织上作出三项决定:(1)关于对特派员的指挥监督;(2)关于派出农村调查员;(3)关于派遣农运指导员。当其时,中央农民部曾致函省农民部,要求省农民部接收特派员,今后费用由省农民部支出,并负指挥监督之责。1月23日,省农民部通令各地特派员,遵照中央农民部指示,“嗣后应随时将该地情形报告本部,并每月至少将工作报告一次,以资考核”。④有学者针对此情况说:“在原有农运特派员之外,又另派农运指导员,同时查办‘被控告的农运特派员,这是不寻常的举措。在广东反共空气日见高涨之时,明显加快了以农运指导员取代农运特派员的过程。”⑤果不其然,1927年上海“四一二”反共政变之后,广州也发生了“四一五”反共政变。4月14日,蒋介石密令广东“清党”。15日,国民党随即在广州全市实行“特别戒严”,公开反共、分裂革命的行动。“镇压农民运动,是此次清党反共的重要内容之一。”⑥广东各地的农民运动遭受严重的破坏,各地农民运动特派员也不能幸免。在潮梅地区,警备司令部派兵查封农会、地方党部、工会等机关团体,并对潮安、五华、丰顺等地县农民协会进行“拿究”、捕杀。在西江,驻肇庆的国民党十三师部200多人于4月16日包围农民协会等团体,逮捕30多人,并组织了一个“革命运动临时整理委员会”,“实行清党运动”。而之前罗定县长苏世杰已接李济深电令“协同驻军将该县之扰乱分子李春芳严密拘捕”;李春芳仍农民部特派员,已于事前“逃匿”,于横江圩准备召集农军抵抗。⑦西江地区的高要县,第二区党部亦有呈称曰:“敝区大迳村内有前漏网之省农会特派员数人,潜匿其中,布散谣言……农会不良分子,乘机蠢动,请贵党部(按:指国民党县党部)照会营县警团按址痛剿。”⑧在琼崖,4月22日,国民党第四军第三十三团团长兼琼崖警备司令黄镇球、参谋长叶肇等,派出大批军警到省农会琼崖办事处等团体进行大搜捕,扣押琼崖农训所学员。接着,全琼13县都掀起“清党”运动。在南路,省农会南路办事处所在地高州南皋学舍被查封,南路的阳江、高州、化县、电白、信宜等地特派员,如钟竹筠、谭作舟、梁本荣、陈克省(醒)等人均遭被捕與杀害。①在广东省党部农民部看来,农运特派员即共产党员:“查前中央农民运动特派员,多属共产党危险分子,滥竽专事,压迫农民,及以反动宣传为职志。然其中虽不无本党忠实同志,但非经彻底澄清,难以分别良歹。为此令仰前中央农民部移交本部指挥监督之各地特派员遵照,一律暂行停止职务,听候分别办理。”②4月22日,广东省农民协会改组委员会也根据省党部农民部来函,要求各路办事处、各县特派员一律停止职务:“查本会前届所有派出各地农运工作人员,本会多未深知其底蕴,难保无不肖分子混入,作反革命行为。兹特通令,着该办事处、各县特派员,一律暂时停止职务,听候派员改组。”③经过专业训练、热心农民运动的一代特派员,至此终结。
三、大革命时期广东农民困境及特派员的引领作用
没有对特派员历史的全面认识,是不可能对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全面的认识。广东“各县的农会和农军(指1924年),均是在国民党扶助农工的新政策鼓舞之下,由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指导,多数在该部所委派的特派员的发动和帮助下组织起来。”④正是在农民运动特派员的帮助下,广东省农民拥有自己的团体,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认识到自己的力量,也改变了以往“一盘散沙”的形象,在政治及社会生活中显示出自己的力量和影响。
20世纪初期广东农民是深受压迫的,他们所受的各种经济压迫是显而易见的。1926年省农协南路办事处主任黄学增的调查报告提到:“南路土匪,昔时虽不敢说完全没有,但是绝少。民国五年以后,广州湾变成土匪大本营,土匪可以全队驻扎在赤坎各处。土匪劫杀凶品——枪弹特别是驳壳枪弹——可以从香港购回及广州湾法帝国主义者之成千成万供给。土匪所劫掠之对象人口,可以在广州湾发货吊赎,因此土匪人数众多,枪弹充足,所向无敌。”⑤虽然如此,但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背负沉重经济压力的广东农民并没有意识到其根源所在。“基于长期的实践经验,农民自己已经积累了很多有关农业周期的每个方面的实际知识,包括种植和收割每一种作物的最佳时间和地点等等。事实上,这种知识通常与经验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因此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背离原有的经验会遇到巨大的风险,即使是现代政府在说服农民改变其习惯时也会面临极大的困难。”⑥也就是说,中国的农民往往因为他们一向与自然接触多,与外界接触少,人际关系局限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则限于村落社会,考虑是“安已守分、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只有在求生不能的状况下,才会铤而走险,举起反抗的旗帜。一旦生活平稳又平静下来。而对当其时的国民革命而言,是要将中国建设一个现代性的国家。“民族方面,由一民族之专横宰制过渡于诸民族之平等结合;政治方面,由专制制度过渡于民权制度;经济方面,由手工业的生产过渡于资本制度的生产。循是以进,必能使半殖民地的中国,变而为独立的中国,以屹然于世界。”⑦“当越来越多的人类痛苦被‘意识到的时候(换言之,被重新归类为‘人为的时候),容忍不舒服的阈限也在不断降低。毕竟,现代性为普遍幸福带来了希望,并为消除所有不必要的痛苦带来了希望。它也决心重新安排所有不必要的痛苦。”①当然这个过程并非是容易,动员20世纪初期中国农民走向现代性的不容易,恰好反映当其时农民运动特派员的特殊性,正是他们激起农民意识,促进他们走向现代性的一面。
传统中国社会,农民困于自身的认识,带着深厚的利已主义倾向,比较容易产生“一盘散沙”的概况。在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特派员根据相关政党的要求,努力在组织化方面下功夫,将组织农民协会作为农民运动一大任务,而农民协会的建立恰好成为20世纪广东村落社会权力网络中新的权力一极,为广东革命斗争奠定了群众基础。在中央农民部职责中规定组织员:“在外组织农民协会,监察特派员工作,训练农会职员及特派员,指导农民运动进行,实施农民部拟定种种计划。”②派往各地的特派员任务之一就是帮忙当地农民成立农民协会。如1924年8月初期,中央农民部特派员周其鉴、陈伯忠、罗国杰等人在原农会失败的基础,总结前段了广宁县农民运动的经验教训,重新制订推进全县农民运动的策略和步骤,指导、协助广宁各乡成立区乡农协,并于10月成立广宁县农民协会,组织农民自卫军。③1924年11月,在雷州半岛,第二届农讲所毕业生、特派员黄杰、陈均达回到南路海康,动员农民,在全县41个乡成立区乡农协;第三届农讲所毕业生、特派员黄广渊潜身遂溪县第六区,动员、协助当地农民组织农会,先后成立数乡农协。④1924年10月,在新会“任民校农部特派员者同志二人,农民运动可以开始工作。”在鹤山,“农民运动亦起手工作,任民校农部派员者二人,已成立两个乡农会”。⑤而宝安的县农民协会则是由特派员黄学增于1925年4月成立的。⑥实际上,对中国农民于近代能够起来革命原因,不少中外学者都指出,并非是因为物质的原因,反而观念意识是一个很重要因素。如美国学者摩尔在论述中国革命时,指出:“光是大量农民变得贫困不堪以及其受到的众多剥削本身并不足以造成革命的局面。还需要让人们意识到社会结构中所存在的不公,也就是说,要么是该社会结构对受害者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么是受害者们意识到过去对他们自身提出的要求已经不再合理。”⑦黄琨在其博士论文中也论证指出:“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理由,革命农民固然有一种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⑧只有当革命口号与农民的“个体生存性感受”产生共振、并且革命组织能够给农民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安全感时,他们才能群起而加入。正是由于农运特派员的努力,广东农民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新会第三区木郎乡农会,原有会员三百人左右,本月十四日特派员到该乡宣传(,)农民大为感动,纷纷请求加入农会,计新加入者已达壹百五十余人云。”“郁南县农民运动自特派员陈均权由本年九月十二在该县开始工作后,已续渐萌芽,且该处农民生活状况,非常痛苦,故受宣传后即踊跃组织农民协会,闻在该地第六区成立未选举之乡已有八乡会员人数约达九百余云。”“特派员林焕文郭剑华自本月六号起程往德庆县各乡宣传组织农会,该处农民,大多数已有觉悟团结之必要,故旬日间,已有新园,双水,云屋、云贞,罗阳,泽底,高良墟,新江各乡协会成立云。”①“中山县农民协会已有会员一万五千五百人,共组织一百一十个乡农民协会,六个区协会。县协会亦已成立,全体会员经农民部特派员之宣传,对于自身痛苦之来源,及如何获得解放之途径,已得相当了解。所以拥护政府,特具热诚。”②诚如国民党“二大”《农民运动决议案》(1926年1月19日通过)中所言:“中国尚在农业经济时代,农民生产占全生产百分之九十,其人数占全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故中国之国民革命,质言之,即是农民革命。吾党为巩固国民革命之基础,惟有首先解放农民,无论政治的或经济的运动,均应以农民运动为基础。党之政策,首须着眼于农民本身之利益,政府之行动,亦须根据于农民利益而谋其解放。因农民苟得解放,即国民革命大部分之完成”;国共共同领导下的农民运动,“在广东作农民运动的工作为期不过七月,已有农民协会组织的有三十七縣,会员六十二万人,有组织之农军达三万人。前次讨伐杨刘,此次统一广东,农民皆能以实力参加……农民为谋本身解放之急切,故参加国民革命亦努力。现在广东以外……均有农民运动之兴起。”③据统计,经过国民党农民部中央特派员等人的努力,至1926年10月止,“在广东幅员九十县中,已有六十六县有农民协会的组织……会员人数,合计共六十二万六千四百五十七人。”这些农民协会与会员可谓是遍布各个角落。以偏远、经济不发达的南路为例,其农民组织情况如下:“化县乡协会数1,会员人数359人;遂溪区协会数5,乡协会数51,会员人数28000人;合浦乡协会数3,会员人数234人;电白乡协会数9,会员人数500人;茂名区协会数1,乡协会数7,会员人数1200人;海康区协会数6,乡协会数65,会员人数3400人;阳江区协会数1,乡协会数10,会员人数100人;廉江乡协会数3,会员人数500人;吴川乡协会数1,会员人数100人;信宜区协会数1,乡协会数7,会员人数未知”。总计南路9县,13区,144乡,共有会员10093人。④如此成绩、如此大量的、有组织的农民协会,自然是有力地支持国民革命。当其时为广东国民政府军事首领蒋介石如此评论:“国民革命在东江南路作战,没有农工的帮助,国民革命军也决不能成功这样快。”他们“都以实力来帮助,有做向导的、有做运输的、有侦探敌情的,有供给粮食的,并且每经过一市镇,每克复一城邑,一般工农民众,不是诚恳的慰劳我们,就是很热烈的慰劳我们,鼓励了不少勇气。”⑤
四、农运特派员在广东农民运动中的角色功能分析
历史上,由于“皇权”不下乡的传统,村落的统治权往往把握在士绅阶层。即使广州国民政府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政权政府,但由于国民党在组织网络、自主性及内聚力三个层面全面弱化,当时的广东乡村仍然被乡村劣绅、土匪恶霸势力裹挟、俘获,而农会的兴起,则为广东农民开辟了一条权益保护渠道。农运特派员的一大功能就是引导农民成立自己的组织——农民协会。新式农会成为乡村权力网络一个重要环节,“党部和农会成为农民的常规性申诉机关”。①没有特派员的产生,新式农会的出现也许推迟。在特派员协助下新式农会因为维护农民利益,自然成为乡村豪绅攻击的对象。1924年11月18日特派员黄学增创立的雷州青年同志社致电中央执行委员会,“请严办各地捣毁农会之军队及土恶,以慰农民”。电文曰:“查各县农民协会之组织,固为解放真正农民之要图,且属本党目前之重要工作,凡本党同志所统辖之军队,自应特别保护。今乃演出捣毁农会殴伤会员种种惨剧,宁非怪事。据电前由,相应函请贵司令查照,希即令饬所部遵照,嗣后对于各县农民协会,务须恪守军纪,特别保护。”②
事实上,在中国,“传统乡民所以因循保守,害怕任何性质的社会变动,害怕尝试新的东西,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种变动和尝试常常都带有某种程度的危险和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导致第二年没饭吃。”③所以它启蒙是需要外来力量的参与,农运特派员恰好是处于这个角色之中。农民发动,农民思想觉悟的觉醒,有力地唤醒了农民群众长期以来的不满,此为后来的反抗、起义、大暴动奠定了基础。“革命的发生并非总是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④如1924、1925年发生的花县事件、广宁事件、“清党”政变各地暴动就是明证。在这些事件,农民奋不顾身,积极投身斗争行列,为国民革命的胜利作出巨大贡献。1927年国民党第二届第三次中央全会发表的《对全国农民宣言》就认为:“革命的要求需要一个农村的大变动,每一个农村里都必须有一个大大的变革,使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派之活动,在农民威力之下,完全消灭,使农村政权从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派手中移转到农民的手中,在乡村中建设农民领导的民主的乡村自治机关。这是完成民主政治的唯一道路”。⑤农运特派员的出现就是农村一个大变革,它有力地促进广东农村的变化,将大革命时期广东农民运动推向一个高潮。
政治学上认为:“政治不纯粹是由‘有明确意识的精英分子和诞生于革命危机中的政党所创造的、随后逐渐通过它特有的说服力和动员力而传播到社会机体各方面的纲领性思想的堆积。为了使政治渗透到整个社会生活中去,政治就应当变为另外一种事物,一种超出政治这一狭义理解范围的事物;政治不僅是一种如何安排权力的计划,还是一种与其他人建立联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它应当与社会交往的传统方式相结合”。⑥大革命时期,在广东农民运动中,农民运动特派员除了启迪民智,协助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外,还以政府人员的身份,作为一种政治符号帮助农民开展农民运动。“对于大众心理的诸种特征,我们必须指出,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都免不了迷信神秘主义。人们总是对那些非同寻常的存在——如神祇、政府或伟大人物——确信不移,并相信他们拥有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事物的神奇力量。这种神秘主义心理使人们产生了一种崇拜的强烈需要,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教义,人们必须有一个崇拜的对象。这就是为什么当人们受到无政府状态的威胁时,会企盼一位救世主来拯救他们的原因。”⑦1925年4月27日,在东莞霄边乡开“东宝两县农民联欢大会”,到会代表千余人,武装农民自卫军数百,农民部特派员黄学增、龙乃武参加。会场贴满“拥护国民党”“拥护革命政府”“继续孙中山先生遗志完成国民革命”等标语。会场正面高悬孙中山先生遗像。蔡如平演述孙中山先生事略,黄学增演述为农民运动死难先烈同志事略。演述毕,全体起立默哀。①1924年10月,广宁县农民协会成立时,陈伯忠以中央农民部特派员资格出席大会,周其鉴则主持大会。1926年东莞县农民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蔡日新、莫萃华、蔡如平等人参加,部分人员还被选为执行委员。②也就是说,特派员因为作为官方的代表,作为一种政治符号出现在农民运动场上,起着鼓励人心作用。1924年11月广宁事件中,11月26日彭湃以中央农民部特派员身份到达广宁,处理相关事务,亦是如此。也就是说农民运动特派员在整个广东农民运动中占据主要地位,蔡和森已在《向导周报》刊文说明过。这也难怪士绅、军阀对他们恨之入骨。如1925年,陈炯明军攻打入海陆丰时,“见农会宣传员即捕即杀,对农会执委罚款70元,对一般农会员令缴出会证并罚银5元。”③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农运特派员在广东农民运动中的功能与作用。“我国农民因为没有人提醒,没有人输以相当智识,对于社会上的公众利弊,对于国家的政治香油,简直不闻不问,漠然无动于中,这确是一件无庸为讳的事实,所以他们对于万恶的军阀,暴虐的地主,以至贪官污吏与土豪劣绅的摧残苛刻,都只有饮泣吞声,无可如何,现在居然能晓得起来替地方上铲除害群之马,替地方上谋公共的幸福,这不但可为农民庆,如把这种精神引入正轨,传播全国,实为全国的福音,所以也是可以乐观的。”④
五、余论
不少学者都论证过中国革命的发生并非只是物质的因素,因为按照米格代尔的说法,农民之所以“对变革充满怀疑”,也许就是“因为他们意识到那些所谓进步可能把他们带入比现在还糟糕的地步。对这些挣扎在生存边缘上的农民来讲,这是种无法承受的风险。”⑤农民参加革命是涉及到多种因素的,他们“以革命方式参与政治的动力,来自乡村社会的阶级冲突、革命政党的动员和组织、农民个体的理性选择、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等多种因素。”⑥因而带头人的作用很关键。西方学者小安格斯·W·麦克唐纳通过对大革命时期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时也发现,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的农民运动干部是农民运动的主要领导者,这些地方精英往往是农民运动发生的关键。美国学者韦慕庭认同这种观点,认为无论是农讲所,抑或是派遣农运特派员,都是有效地促进农民运动的开展及取得巨大成绩的其中主要因素。⑦故此考察大革命时期是不能忽视农民运动特派员的作用。经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肯定大革命时期广东农民运动中特派员在唤醒乡村意识、改变乡村权力结构(通过农会组织)、武装农民(自卫军)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农运特派员的到来有效地改变当地农民的生活态势。历史上虽然有类类总总的农民起义,但总的来说,它与现代性的农民革命,还是有区别的。起义,往往是从内部发生,即使倡导者、领导人亦为起义队伍内部阶层产生;而革命,则是从外部缘起,其倡导人、领导人往往是从外面过来,或者在外面的接受过教育、见识过外面世界、培育到外面价值观的。从某种意义而言,内部与外部的区别并非只是个体的物体特性,其实还蕴含着个体的知识、思想、价值观等人文体系的内容。故革命往往能改变社会结构,从心理层面来改变,而起义则只是社会外表发生的变化而已,实质性方面并没有发生变化。而特派员正是通过启迪民智,唤醒乡村社会的现代意识,促使他们多多少少明白贫困、不公的根源。大革命时期农村社会的最大变革当属社会的组织化。在乡村权力网络中,特派员根据国共两党的指示,通过组织农民协会,导致松散无序的农村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原有的社区权力结构被打破,原有的权力网络悄悄然分化重组,占据乡村主要群体的农民成为自己权益的组织者。当然,大革命时期广东农民运动特派员的产生是建立在国共合作的基础上,往往是国民党人是政策制定者,而共产党人是政策执行者,而困于对农民、农村的认识并非一致,如对待乡村士绅问题就是一个例子,政策产生的效果没有能够达到理想的高度,也是自然的。还有,由于培训时间的原因,并非每一个农民运动特派员的理论水平都非常高,大革命时期的广东农民运动并非每一地区都能够成为革命根据地,也是自然的。这对农民运动的组织化体现的农会造成一定影响。①
但总的来说,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特派员制度是成功的。考虑到“我们的党在国民党改组之后,既然和国民党在一起工作,我们对于农民,便要替国民党的农民政策负责”,对于各地的农民运动,在国民党之外应“同时独立地进行本党公开的宣传和支部工作”②的情况,下面这段话也可以用在他们的身上:③这次合作以国民党叛变革命、共产党大受挫折而告终,但在合作的三年多时间内,共产党不仅成功地实现了从“书生”到革命者的角色转变,而且获得了在革命动员方面的宝贵经验,更为重要的是,共产党这一时期的努力也为之后的独立革命奠定了基础。
(陈国威,历史学博士,岭南师范学院岭南文化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