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与策略

2018-01-15 10:21李锋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科技成果科技

李锋

[提要]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仅能够推动社会科技、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是衡量高校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本文在对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做出分析与论述的基础上,对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对策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1月7日

一、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一)欠缺成果转化意识与科技竞争观念。地方本科院校所具有的成果转化意识以及科技竞争观念,是成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成果转化意识与科技竞争观念的欠缺确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许多地方本科院校中的科研工作者虽然都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具有较高的认可程度,但是在科研实践中,经常将科研工作停滞于科研成果技术鉴定阶段。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研工作者认为成果转化工作难以凭借自身或者高校力量来完成;二是科研工作者具有保守观念,不希望自身科研成果向社会推广,而即便是要进行科研成果推广,也会在科研成果核心技术方面有所保留。

(二)科技管理体制发展滞后。长期以来,我国在教育与科技一体化发展方面欠缺统一规划,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在推动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规范指导也存在不足。因此,地方本科院校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制发展方面呈现出了相对滞后的现象,而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组织作用与协调作用欠缺,这导致许多科技成果难以被应用到企业生产实践当中,并导致地方本科院校科研成果出现了低水平重复的问题;二是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体制仍旧有待完善,特别是地方本科院校与企业之间并没有构建起有效的共同利益机制,这制约着高校与企业资源的共享与共建,并制约着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的提升。

(三)中介服务体制有待健全。在地方本科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完善的中介服务体制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如在许多西方国家的高校中,一般都围绕科技成果转换工作设立了联络机构,这些联络机构能够为高校所研发的科技成果找到与之契合的市场,并且也可以围绕市场需求引导高校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而从当前我国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来看,许多地方本科院校对于中介服务体制以及中介服务部门的构建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这制约着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对接,也制约着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升。

(四)欠缺风险投资作为支撑。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科技成果转化也需要风险投资作为支撑。对于风险投资主体而言,他们更青睐效益高、见效快的科技成果,并且希望能够在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将投资风险控制在最小。而对于地方本科院校而言,他们在科技成果研发中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并且不希望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再承担其他的代价。而二者之间的认知矛盾,则导致了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能够争取到的风险投资较少。另外,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所面临的风险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所能够获得的效益需要在成功转化之后的一段时间才能够逐渐显现,如果转化之后的发展前景不理想或者预期需要承担的风险过高,则会导致地方本科院校对科技成果进行封存或者导致风险投资主体放弃支付投资费用,这对于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制约作用。

(五)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与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科技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创新政策都在逐步完善,但是这些政策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与此同时,当前许多与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基础性法律,欠缺配套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作为支撑,这导致了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具有交叉的可操作性,并難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策略

(一)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能够为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支撑,因此政府部门在发挥自身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高校与企业也应当以推动自身发展为目标,积极寻找校企合作契机,共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机制。具体而言,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机制的构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构建良好的诚信机制是开展校企合作的重要基础,因此在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中,高校与企业不仅需要严格遵循政府构建的市场诚信规范,而且需要在合作博弈中推动诚信制度的完善,从而为长期合作机制的形成构建良好的基础;其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构建良好的动力机制,是提升高校与企业合作意愿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有效路径。在此方面,企业需要为高校提供更多的科技研究资源,而高校则需要缩短科技研发时间,重视科技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从而确保科技成果转化之后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与此同时,高校需要树立风险共担意识,只有如此,高校才能够更多地从市场角度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工作,也才能够与企业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制。为了推动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市场化发展,地方本科院校所推出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市场的检验,在此过程中,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承担起对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做出评价、对其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对相应的盈利模式、合作主体进行探索的职责。在此过程中,不仅需要对中介服务主体进行确定,而且需要对中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完善。从中介服务主体的确定方面来看,中介服务主体需要具备推动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得以有效转化的能力,这些能力不仅包括能够为地方本科院校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信息的能力,而且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评估能力、法律能力等。具体而言,具备这些能力可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单位包括创业孵化型单位、技术开发转化型单位、技术转移型单位以及科技资源配置型单位等专门开展科技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融资型单位、技术评估型单位等能够与科技服务单位形成互补的机构;从中介服务信息系统的构建方面来看,中介服务机构需要以本地本科院校专业特色以及本地企业发展需求为依据,整合高校、企业信息与人才信息,并为高校以及企业提供市场调查、科技结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前景预测等咨询服务。在此基础上,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推向全国甚至国际,通过开展网络合作与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和项目共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的跨省市、跨国际发展。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宏观环境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影响,而在这些宏观环境中,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政策环境是最为主要的因素,因此我国不仅需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与完善政策体系,而且需要充分发挥出这些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积极性的激发作用以及利益的保护作用,从而推动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在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过程中,需要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制定与修正,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科技转化主体合作制度等,从而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与贯彻;另一方面在政策体系的完善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围绕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将高校科技成果研究与转化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做好资源分配,为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提供更好的保障。与此同时,对于能够与高校构建合作机制并且积极参与到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企业,政府部门有必要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有效提升地方本科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方晓霞.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对策研究[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20.2.

[2]史勇强,李双奎.农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7.

[3]李慧玲.略论构建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6.6.

[4]胡炎,周红,白振宇.科研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4.

[5]周鸣阳.产学合作视角下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研究——以浙江为例[J].江苏商论,2013.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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