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4次会议批准,浙江农林大学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精神,浙江农林大学获批的这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即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和新增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标志着浙江农林大学办学层次和学科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为浙江农林大学开启高水平发展新征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