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一航 武卓
吴青主动回国投案
2018年8月23日下午2点57分,加拿大航空的AC11次航班抵达上海浦东机场。停机坪上,一群身着公安制服的办案人员已静候多时,他们在等一名叫吴青的乘客。
从现场拍摄的电视画面中能看到,飞自加拿大蒙特利尔的那架客机停稳后,办案人员走上机舱,将吴青从座位上架起,等其他乘客离机,才将他从舷梯上缓步带下。
走进休息室,办案人员向吴青宣读了拘留通知书。签字、按手印后,吴青被带上一辆中巴车,全程用时不到5分钟,53岁的吴青就此结束了近5年的外逃生涯。
2013年11月,吴青外逃到加拿大,彼时他刚卸任江苏淮安市棉麻公司董事长不久。后在相关部门的通报中,他被认定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和骗取贷款罪。经办案人员反复劝返,吴青决定回国投案自首。
就在吴青回国的当日,他所乘坐的客机还在太平洋上空穿云破雾时,成立5个月的国家监察委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公开发布了《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国家监察委成立后,首次发布“敦促投案公告”。
数小时后,吴青落地。中纪委网站称,这是“敦促投案公告”后,首名投案的外逃人员,也是中央追逃办对外公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之后,第3名到案的外逃人员。
面庞清瘦、外表斯文的吴青,投案自首一周后已被取保候审,不愿多聊在国外的经历。
知情人士透露,吴青决定回国投案后,国内追逃人员曾与他电话沟通,想去加拿大跟他面谈,后因国内的签证没有办下来,又协商前往第三国见面,商议一些归案细节。最终吴青决定直接只身回国,不用追逃人员去接,他认为“漂在异乡,就失去了解释的机会”。
这位“态度积极”的外逃者到案后,办案人员没有给他加戴戒具,押送时工作人员也不露厉色。
回国后,吴青迅速成了淮安当地的焦点人物。外逃前,虽为市属企业的负责人,但吴青在当地并无知名度。
听到吴青投案的消息,他的前同事、淮安市棉麻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仲其国觉得“很突然”,“他从2013年底出走后,大家就很少再有他的消息。”仲其国说,他也是从新闻报道和别人的询问中,才得知吴青回来了。
生于1965年的吴青,曾是一名乡镇中学老师。上世纪90年代初,被调到淮安市棉麻公司,迎来了一次命运的转折。
彼时,棉麻公司还是炙手可热的单位,当地在那个年代有句俚语叫“管好粮棉油,生活不发愁”。坐拥清江棉纺织厂这种规模上万人的国企,又垄断着全市棉花购销的棉麻公司,日子过得很“滋润”。
设有棉麻公司,但淮安卻多年不产棉花,采购多从新疆、安徽等地调拨。抓住当地这一短板,吴青依托一位在新疆掌管棉花生产的亲戚,给淮安在调拨时提供方便,加上自己脑子活、肯吃苦,很快就在公司里崭露头角,被提拔为董事长助理。
回忆起那几年的吴青,现任淮安棉麻有限公司董事张业森说,“不管在客户还是同事那里,他都有口皆碑。每年都跑几趟新疆,去联系棉花调拨和商贸事宜。”
但好景不长,吴青进入棉麻公司时,时代已进入计划经济的尾声,管理相对保守的国营棉麻企业纷纷遭遇困境,淮安市棉麻公司一样未能逃脱。
公司决定顺势而为,进行股份制改革。在新成立的股东大会上,几十名员工将吴青选为董事长。“员工觉着他有能力,能将企业带出泥潭。”张业森说。
困境对吴青来说,成了机会。通过张业森的描述,能感到刚出任董事长的吴青信心满满。但他最终也没能带领企业走上阳关大道,随后在吴青掌管公司的10年时间里,棉花购销业务疲软不振,经营状况起伏延绵。
2013年3月,企业在资金贷款等方面身陷危机,几笔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未能及时回账,企业经营陷入停滞。“当时别说工资了,就连生活费都发不出。”董事张业森说,部分性急的员工将吴青堵在办公室,言语相向,讨要说法。
受企业欠债的牵连,董事会成员也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平日里开朗豁达的吴青顿时变得愁容难消,重压之下,他萌生退意,主动向董事会提出了辞呈。
新任董事长仲其国提出了想做职务交接审计的想法,提议获得了包括吴青在内的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
第三方审计报告出炉后,公司多年来隐藏的账目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漏洞和问题很多,难以回避,不过审计结果并未将矛头指向吴青,大家更愿意相信问题出在了其他地方。”仲其国说当时吴青支持公司报案的举动,以及不避嫌的态度令他费解至今。
随后几个月,已无具体职务的吴青依然天天到公司“点卯”,说笑如常。
2013年11月上旬,同事们发现吴青不去公司了,电话也联系不上,大家纷纷猜测他的去向。起初有人说他去了加拿大,探望在那边的一双儿女,“这也合常理,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仲其国说。
没过多久,公司两名财务人员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外面传言两人被调查时将一些涉案问题推向了吴青。联想到吴青妻子也去了加拿大,棉麻公司的同事们才如梦方醒。
2014年初,相关部门发布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名单,吴青在列。
吴青是2013年11月7日,从上海乘机逃往加拿大的。抵达蒙特利尔时,正下着一场大雪。
投案自首后的吴青说,他出国后过了一段最为平静的日子。可没过多久,他便遇到两个难题——语言不通和经济来源不足。
外逃5年,吴青很难觅得合适工作,据知情人士了解,他最好时也只是找到了一份零工来贴补家用。
窘况不光之于吴青,对许多外逃人员来说都不陌生,生活和工作的艰辛让他们的潜逃生活并不轻松,有时还显得度日如年。公开报道显示,大部分外逃人员都面临过“沟壑”难越时的窘迫和无奈。拥有博士学位的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测站原副总工程师曾子恒,外逃期间靠给人挂窗帘谋生。
能像吴青、曾子恒这样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已不错了,更多外逃人员的境外生活是在无业和东躲西藏中度过的。
吴青到案后,办案人员没有给他加戴戒具。
吴青外逃期间,反腐剧《人民的名義》在国内热播,剧中副市长丁义珍潜逃美国时的窘境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的原型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曾在2014年底回国投案,当时正值中央追逃办首次发布“敦促投案公告”后不久。面对《中国纪检监察》记者,王国强说他在美国的两年半是人生中的一段噩梦,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与国内亲人不敢联络,白天从不敢出门,果腹靠清水面包,运动凭屋内踱步。
中部某省追逃办工作人员刘斌(化名)曾参与过多起追逃追赃案件,他告诉记者,从已回国的大多数外逃人员的所述中可知,这些人在境外的生活并不安逸,也不奢靡,更多的人是处于一种心无安处、身无定所的状态。
“并非每个人出去前都能带足赃款,更多人是在毫无准备中出逃的。”刘斌说,即使那些早早布局把赃款转出境外的人,同样得低调行事,因为一旦涉嫌洗钱等罪名被外国政府盯上,就有可能引火烧身。“这也是为什么近几年在追逃工作中,我们会先去设法斩断外逃人员资金联系的原因。”
“百名红通人员”第65号,2016年9月回国自首的武汉市排水发展公司拆迁协调部原部长蒋谦,外逃加拿大之后,追逃机关为了对他釜底抽薪,将他未及时转出境外的1200余万涉案违法财物全部没收,并对追逃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价值人民币589万元的银行账户资金和股票进行了冻结,后来他衣食无着,靠给房东铲雪、除草来换取地下室的房租。
近几年,中国已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推动建立了涉案赃款查找、冻结、返还的双边合作机制,由所在国依据本国法律对在逃人员实行缉捕和追诉,及时冻结其境内资金,堵截其境外赃款。
“压缩外逃人员生存空间是促使他们回国投案的第一步。”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风说。中纪委这几年发布相关公告时,多次征询过黄风的意见。
海外不是避罪天堂。逃了5年,吴青的境况越发窘迫。知情人士说,2017年底,一条偶然冲进他手机的微信,是他开始考虑回国的促成因素。
发微信者希望能了解到他在国外的近况。看到信息时,吴青有点紧张,因为一到加拿大他就更换了联系方式,国内鲜有人知。说了几句话之后,发信的陌生人道明来意,希望吴青能先在不设目的的前提下随便聊一聊。
随后长达半年多的反复沟通中,吴青感受到对方好像没有什么恶意,他开始考虑自己除了外逃,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
微信发自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吴青外逃后,这名警察多年来设法沟通,四处联系,最后通过吴青在新疆的亲戚找到了他的微信号。
区公安分局与吴青沟通期间,还多次派人登门探望依然生活在淮安的吴青家属,通过与吴青哥哥和母亲多次沟通后,两位亲人也同意会协助警方来规劝仍在海外的吴青。
“在绝大多数外逃人员的劝返工作中,家属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部某省追逃办的刘斌说,2015年以来,中纪委每年都举办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有一年,某追逃工作先进省份工作人员分享了关于劝返时亲情感化方面的经验,让他记忆犹新。“要把握外逃人员的心理痛点,有家难归,有根难寻,孝道难尽,是他们面临的一种现实无奈,也能转化为一种投案动力。”
劝返之于吴青,则是“忽然间给他推开了希望之门”,知情人士称,刚收到那条微信时,他有点紧张,但并没有感到太意外,甚至还有些许庆幸:“早已想着能有契机与国内人员进行沟通。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希望回来把问题说清楚。”
据黄风观察,抱有吴青这样心态的人,是属于在逃人员中有主动回国意愿的一类。“他们想把一些问题说清楚,不管最后的判决能否如愿,他们都不想戴着外人的欲加之罪继续潜逃。”而且这类人往往会在归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的戴罪立功表现。
被贴上了“公告发布后投案第一人”的标签,吴青对此的看法是,无论是第几个,他都已经回来了,眼下让他更为关心的是,主动投案能否带来刑事审判时的宽待。
类似于他的这一担忧,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山早有关注,并撰文指出,“有回头的利益才有回头的意愿,有回头之后的积极效果才能确证回头的理智。”
2017年5月10日,中央追逃办曾对外集中公布了“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工作进展情况,似乎能在一定程度上打消吴青们的顾虑。
当时,“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0人。已作出判决的15人中,通过引渡或遣返回国的8名嫌疑人所获刑期均长于投案自首者,且无一人被适用缓刑,而经劝返选择回国的均依法获得了从轻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大多执行缓刑。其中被劝返回国的“百名红通人员”张大伟,因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经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中纪委网站关于吴青回国的报道显示,他在投案时已积极退赃,给自己争取宽大处理加了一块砝码。
吴青落地投案几小时后,日暮时分的浦东机场,上海市追逃办工作人员又接到一名回国自首者——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资金结算科原科长倪小沪,他因涉嫌贪污罪外逃到美國已经24年。
次日中午,2000年逃往澳大利亚的京沪高速山东蒙阴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原会计牛琳,也落地山东济南,回国自首。
两天三人的投案频率,在研究追逃追赃工作多年的黄风看来,并不算很意外。2014年中央外逃办首次发布“敦促投案公告”后,就曾出现过一波外逃人员“排队”回国投案的小高潮,“这次也不是没这种可能”。
与4年前相比,这次发布的“敦促投案公告”有明显变化。2014年,中央追逃办在成立当年首次发布的敦促投案公告全名是——《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对象是“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这次变成了“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
发布单位也在公、检、法加外交部四家的基础上,增加了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并成为主导。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彭新林对变化的理解是,“说明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已完成了由幕后协调指挥者向直接参与执行者的身份转换。”
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黄风,也指出了公告表述中的另一处重要变化:上次公告称“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这次在前一句后面加了“且随后被引渡或遣返的”几个字。
在黄风看来,这更好区分了公告期限外投案者的认定情况,不至于把公告期限外的投案自首者与通过引渡或遣返的外逃人员混为一谈。公告设定本次主动投案的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8月23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作为公告发出后的“投案第一人”,吴青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后,在淮安市区转了转,感叹着老城的今昔变化,还专门去看望了5年未见的老母亲。
有人问起他回国后的感受,吴青想了片刻,没有说话。
(徐楠荐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