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集团:做绿色化工的践行者

2018-01-14 23:57
中国环境监察 2017年12期
关键词:梅兰污水环境

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大门

梅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兰集团)始建于1958年,地处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培育企业和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集团以含氟新材料和新型制冷剂为产业主导,以氯碱化工为基础配套,专业从事含氟塑料、含氟橡胶、含氟精细化学品以及氯碱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丙烯、六氟乙烯、氟橡胶、硅橡胶、硅树脂、氟制冷剂、甲烷氯化物和烧碱,是我国有机氟化工骨干企业,国内有机氟研制、开发和生产的主要基地之一。

建厂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梅兰集团全面落实“安全、环保”理念,践行“安全与职业健康、环保与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在调结构、促转型中努力寻求新的增长点和新动力,提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力度,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在推进环保、节能减排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13年获得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公民楷模榜——“绿色化工奖”;2014年获得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公民楷模榜——“创新升级奖“;2015年获得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十二五”“最具责任感企业”等称号。近年来,梅兰集团一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并用实际行动不断践行着这一伟大理念。

实施温室气体减排,积极履行环境责任

梅兰集团致力推动于碳减排项目,始终保持HCFC-23废气焚烧装置运行,在国际履行碳减排、减少大气污染排放等方面,对国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5年梅兰集团就与世界银行签订减排协议,从法国引进国际先进设备和技术对F23气体进行高温分解。从2007年到2013年的7年间,减少排放相当于5770万吨二氧化碳的F23气体,平均每年对国家贡献3亿元。2015年,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颁布后,集团自愿申报开展温室气体减排,实施CFCF22尾气焚烧减排项目,增加两套HFC-23焚烧装置,并通过了省发改委组织的减排示范项目专家评审,成为全省首个获得国家此类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也是国家资金重点扶持的氢氯氟碳化物处置项目之一。从此,“环保减排”已成为梅兰集团的闪亮名片。集团11年成功减排温室气体1.1亿t,累计为国家贡献21亿元。

2017年9月12日,在北京举行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30周年纪念大会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和环保部等五大机构,对近年来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贡献突出、氟利昂削减淘汰成绩巨大的机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先生等在大会致辞。梅兰集团成为江苏唯一获此表彰的企业。标志着集团在该议定书国际履约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彰显了中国民营企业履行国际社会保护地球家园的决心和担当,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

加强环保价值观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2年以来,梅兰集团投入1亿多元,全面推进实施了以清污分流、达标排放为目的的系统性环境整治工程。完善或新增污水和清水池36个,容积约1.5万m3;改造升级2套污水预处理装置,配置了47台套设备;改造了各生产装置一级污水预处理设施;修缮改造了3700m污水明渠,全部采用混凝土浇筑。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保证系数的提升性改造。处理站新增活性炭吸附处理、沸石处理应急工段及生物监控池、应急池等装置设施,优化了COD在线监控精度。2013年,梅兰集团从环境管理、风险防范、治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应急和监测等方面进行梳理,投入2000多万元资金,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做好源头治理,实现预防污染,确保环境水体的水质安全。2014年投入3600多万元对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提标改造,投入680万元对重大危险源液氯储槽区实施全封闭改造,通过在线监控、CDS自动控制、碱液吸收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环境安全。

根据环境管理规范标准,梅兰集团清理厂区内河沿岸多余管道,规范设置排放口,所有排口均按照规范设置标识,明确管道流向,污染因子,统一编号,便于取样,便于监督管理。按照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完善了集团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和汛期环境应急预案,并经省环境专家评审、在环保厅备案,增强梅兰集团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梅兰集团通过持续的环境整治,全面消除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全面达到环保标准。

公司在环保管理和监督部门之外,设立了专门的环境检测站,配备了气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检测仪器,并有专业环境检测员,每天对排放废水、清下水及周边水体以及大气环境进行自测。每季度还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单位对全公司废气处置系统、外排废水及噪声进行检测。公司每年都组织新老员工培训,以《环保法》、“环境案例”、“企业环境保护对策”为主,公司经营层领导参加员工班组的轮班教育;每年开展一次环境应急预案演练。“三废”排放完全达标,通过ISO 14000环境体系认证;2013年通过了清洁审计;2014年通过了环境安全达标企业验收;2016年通过了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

顶层设计节能规划,持续降低综合能耗

梅兰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调结构、促转型中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从顶层设计企业节能规划。制定了三年节能规划,每年递减3%、2%和1%的产品综合能耗,设计淘汰“高耗能、低产能”产品,提升高附价值产品的项目实施效果,持续降低企业的综合能耗。对于能耗高、低附加值产品,制定淘汰计划,逐年分步淘汰。企业能耗从35万吨标煤下降至28万吨标煤,下降了7万吨标煤。

2013年建设一台B25背压式供热机组,等容量替代现有的一台CC25双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实现热电联产机组的能量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减少了凝汽机组冷端损失,提高了机组技术性能和全厂热效率,从而节约能源1.534万t标准煤/a,减排烟尘13.8t/a,减排二氧化硫51.7t/a,减排氮氧化物29.2t/a。另一方面增加机组1.0MPa供热能力60t/h,满足了热负荷增长的供应需求,为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提高作出了贡献。

2014—2015年对甲烷氯化物装置实施了反应热利用技术改造,通过增设专用反应热转换器、蒸汽发生器等设施,回收氯化反应化学热生产0.3MPa低压饱和蒸汽,供装置精制再沸器自用,部分替代0.8MPa过热蒸汽,全年回收氯化反应热2800亿kJ,替代新鲜过热蒸汽量10.9万t/a,每年节约标煤1.4万t,相应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4万t、二氧化硫排放118.7t。通过变压器减容、错峰填谷项目的实施,全年给企业带来3000万元经济效益。

省专家到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验收评审

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规范化管理

2013年投资3000多万元,增设了立式逆流喷淋塔、吸收塔、除雾器等设备,处理后的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标准。在此基础上,2015年梅兰集团又对2台130t/h锅炉(3#、4#炉)进行脱硫技术改造。公司在实行脱硫设施改造的同时,也增加了非氧化还原和氧化还原的方法脱除烟气中的NOx。目前,梅兰集团热电的烟气排放标准均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标准。2007年,梅兰引进德国ViCHem公司的先进焚烧技术,焚烧一套F22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F23气体,并获得了世界银行资金补贴。2015年,梅兰集团新增两套焚烧设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全球气候变暖。项目建成后,大幅度减排温室气体,保护大气环境,提高环境效益。2016年,公司再次投资100多万元,对现有的清污分流系统进行查漏补缺,更换破损的管道、修补破损的地沟和完善污水输送系统的防腐,防止污水混入清下水或者污染地下水,确保厂区各清下水排口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周边水体水质。

2015年至2017年,梅兰集团投资100万元,对厂东侧庆丰河、厂内东倒沟进行了环境整治,清理、疏浚河道,增设护坡和绿化,使水质由劣V类逐步改善为IV类水质。2015年,泰州市大力实施海陵区西北片区生态修复,2016年,投资200多万元对污水站排口进行改造,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废水全部接管至泰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为了污水排放的规范化管理,实行刷卡排污制度。2017年,公司对COD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了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2017年,投资40万元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历时1个月,共检测了现场涉及有机物的动静密封点约2.5万处,泄漏超标密封点个数为37个,泄漏率0.15%,经过现场修复整改,可以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4911.7kg/a。

梅兰集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南,将继续长期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念,进一步加快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壮大节能环保、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管理体系。实施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同时坚持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地区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打造绿色循环经济,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再作出自身积极的努力和新贡献,坚守地方的一片蓝天,才不愧为江南绿色化工行业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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