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勤查重罚 铁腕执法

2018-01-14 23:57周坤怡
中国环境监察 2017年12期
关键词:练兵泉州市执法人员

文|周坤怡

泉州市在连续18年GDP领跑福建的同时,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互融并进发展道路,生态环境建设始终走在前列。2016年,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8.4%,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主要河流及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泉州市区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100%。

回首泉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泉州着力构建工作运行、市场运作、执法联动的环保工作新机制。泉州市环境执法工作依托环保工作新机制,持续开展勤查重罚,坚决以铁腕手段治污,倒逼企业承担环境主体责任,促进生态建设和传统产业的绿色发展。

领导重视 有序组织

泉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泉州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督阵,关键节点持续跟踪推进,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积极协调,分步有序地推动大练兵活动。各地也相应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统一思想、积极动员,明确了责任和分工,从人员、经费等各方面对活动开展给予保障。

周密安排部署。印发方案通知,明确任务要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及练兵比武内容,全力实施,以比武练兵为契机,在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方面取得成效。

加强调度指导。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切实行动起来,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兵分多路,深入执法一线,直接查办重大案件,加大对县区大练兵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把案件查办和案卷质量关。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调度会,组织各地集中讨论、研究解决推进工作对策;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比武练兵计划,时间倒排,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全面提升大练兵活动实效。

注重实效 全员实战

泉州市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注重以学促练、以练促干。

争先创优,开展“一次练兵竞赛”。为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泉州市组织开展市级环境执法大练兵竞赛,择优推选参加国家、省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各县级环境执法机构直接列为全市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并对照活动评分细则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各县(市、区)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推选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泉州市再按照评比分值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向省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以学带练,搭建“两个平台”。泉州市设立了环境执法大练兵微信交流群和咨询电话,搭建环境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双平台,提高相互学习借鉴机会,安排专人及时解决各级执法人员在练兵比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利用微信群定期上传大练兵典型案例及学习材料,促进各级执法人员及时充电学习;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泉州环保局网站及泉州环保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加强信息交流互通与借鉴,起到了良好效果。

深挖案源,充分利用“三大渠道”。泉州市环境执法人员积极拓展办案思路,通过“日常检查、12369环保热线及信访举报、督查与稽查”等三大信息渠道,加强沟通协调,充分挖掘案源,突出重点,精确打击偷排直排、在线监控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整体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勤查重罚,注重“四个结合”。针对部分环境违法行为错开执法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刻意逃避环境执法监管等问题,泉州市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全市推广“日常检查与与专项检查结合、常规巡查与突击暗查相结合、日间检查与夜间检查结合、工作日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环境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勤查重罚的力度,着力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环境执法队伍形象。

勤查重罚 铁腕治污

泉州市全面统筹协调,在繁重的环境执法工作中,将环境执法大练兵融入污染源日常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清水蓝天”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突出工作重点,将勤查重罚作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抓手,精准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立案处罚金额均取得重大突破。

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同年8月份泉州市就设立由市环保局牵头,公、检、法三部门参加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联席会议,建立“快取证、快移送、快审理、快判决”的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全市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碰到的难题,为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提供强力支撑。

依法规范重大案件查办机制。泉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要求环保部门对属于“两高”《司法解释》范畴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及时将案件上传市检察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规范执法,依法移送办案。

环境执法大练兵行动中,泉州市环境执法人员在调阅石狮市绿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公司)排污口视频监控及自动监控数据时,发现排污口的水位昼夜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但瞬时流量显示基本上保持在2000~2100立方米/小时之间波动。根据这条线索,执法人员采用“蹲点跟踪”的方式进行排查,顺藤摸瓜发现绿源公司通过设置两套超声波流量计,并利用暗房内的切换器来切换这两套“真假”流量计的数值,对在线流量数值进行伪造;同时擅自对自动监控系统取样管进行改造,设置了三通阀,稀释自动监测水样,致使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数据严重失实。执法人员责令绿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该公司因涉嫌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罪,一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行政拘留;针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将另案处理。该典型案例—《福建大练兵查获一起企业伪造监测数据案-绿源公司稀释水样现原形》刊登在中国环境报执法大练兵专栏及中国环境网“环保部2016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题”中。

推行“阳光执法”,积极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针对大练兵活动中存在执法工作不平衡等问题,泉州市通过监察档案抽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晋江市、洛江区、惠安县、永春县四个重点县(市、区)环境监察工作进行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在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全市污染源日常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泉州市依托移动执法平台,吸收前期自由裁量权工作经验,在技术层面实现环境执法“阳光操作”和“明码标价”,实现环境现场执法无纸化办公,促使环境执法工作更加便捷、有据可查,避免了办案过程中的人情干扰,有利于社会监督。

宣传发动 公众参与

泉州市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不仅注重在环境执法实战发力,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泉州环保”官方微信平台及环保门户网站的作用,主动推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态及典型案件查办情况,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积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同时,主动邀请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对泉州环境执法大练兵进行专题报道,向国家级和省级媒体积极报送信息材料,跟踪报道环境执法过程,发挥主流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加大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泉州市多起典型执法案例在中国环境报、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等主流媒体以及“福建环境”“泉州环保”官方微信平台宣传报道,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树立了泉州环保卫士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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