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霞
【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展开深入研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阐述了几点完善措施,比如明确界定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涵、结合市场,构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法典》以及加大政府监督约束力度等,充分发挥出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将市场秩序进行规范化、有序化,维护好人们的合法权益,给予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完善措施
对于民商法来说,作为重要的一项法律,在处理社会经济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而民商法,融合了民法和商法,不仅仅涵盖了民法的内容,也具有商法的相关内容。在我国民商法的法律体系中,诚实信用原则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可以进一步完善整个民商法的法律体系,实现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目标,从而促进市场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的相关概述
(一)概念
在民商法中,对于诚实信用原则来说,主要是指在各种市場活动中,必须要贯彻落实好诚实信用原则,并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相应的主体之间形成统一的思想共识,维护好他人和社会利益,进而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在我国民商法中,要求经济活动主体,必须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进而将日常经济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
(二)法律特点
第一,衡平性。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针对交易主体自身的交易行为,必须要贯彻落实好公平性、公正性原则,进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对于衡平性来说,可以弥补我国法律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法官可以通过衡平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保问题的处理符合公平性、公正性要求。
第二,不确定性。在我国社会结构不断变化的影响下,对我国相关法律结构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并促进相关法律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党的相关政府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1】。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涵较不明确
现阶段,在诸多领域中,针对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而在民商法中,尚未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和内涵,一定程度上极容易双方当事人坚持自己的想法,难以进行协调。而且在我国原有的司法领域中,诚实信用原则缺失问题也比较严重,很难保证相关民事事件的顺利解决,难以体现出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而且在诉讼过程中,一些法律人员在获得利益的驱使之下,没有落实好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也没有对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进行充分考虑,从而引发诚信缺失现象。
(二)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法律制度较不完善
结合现行的民商法,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还将其视为指导性原则,在诸多法律条文中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涉及面积较为广泛。但是在这些法律规定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下位原则处于匮乏的状态,基于立法者视角,在实际立法中,对于诚实信用原则并不具有下位原则。而且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信用市场建设工作处于较为滞缓的状态,而且极容易出现信用欺诈现象【2】。对于这种局面的形成,与诚实信用原则相关法律制度较不完善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中的排位较为滞后
在法律条文规定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排位处于较为滞缓的状态,比如在民法通则中,四个原则的前三个分别是自愿、公平以及等价有偿等,最后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排位滞后的性影响下,导致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比较低,很难将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出来。在诸多经济活动中,诚实信用原则是极其重要的,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交易活动等具有极大的帮助,但是由于在法律中滞后的排位的影响下,很难将其作用发挥出来。
(四)政府监督约束力度有待提升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必须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督、约束等职能,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府要明确规定市场的主体、客体等,注重诚实信用立法的引导。但是在实际上,政府的监督约束作用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对诚实信用的引导力度不足,难以满足公开性、透明性原则等,进而严重阻碍到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
三、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措施
(一)明确界定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涵
在整个法律中,法律概念是重要的构成内容,也是法律的一项重要构成要素,严重影响着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在我国整体结构不断变化的影响下,必须要从我国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将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涵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混乱、无序现象。同时,还要注重培育社会道德理念,社会的道德水平,也整个社会发展水平中的重要体现,也可以充分反映出整体的社会文明,而道德,作为公民重要的行为准则,必须要高度重视诚实信用原则。
(二)结合市场,构建信用体系
在构建信用体系过程中,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社会各界对政府予以相应的扶持和帮助,而且还要发挥出法律的制度性保证作用,更好地进行监督和约束。要想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必须要借助市场的引导,各个社会成员,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结合市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在加强法律制度约束的基础上,还要对市场主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比如专家讲座、课程再培训等,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发挥出自身的主体性地位,进而发挥出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
(三)进一步完善《民法典》
要想促进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将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颁布了《民法通则》以后,对民事活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是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对于《民法通则》来说,很难与市场经济活动需求相符合。所以必须要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现阶段,在不断完善《民法典》过程中,具备较多法律条文【3】,与民事行为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进一步促进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的转变和形成。通过不断完善《民法典》,是解决民事案件的重要判断依据,为法院调解和处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同时,对于民众经济行为也具有极大的指导性作用。因此,在《民法典》中,纳入诚实信用原则,要将其排列在前面的位置,避免出现排列滞后现象,将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四)加大政府监督约束力度
在政府管理中,制度和监督是重要的构成内容。在我国民商法中,明确提出了诚实信用原则,并详细阐述了其重要性,尤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发展秩序等方面,但是,不能仅仅借助法律建立标准,还要配备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诚实信用原则的顺利执行和实施。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等具有极大的帮助,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为非法商家提供了“入侵”的机会,引发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因此,政府要加大监督约束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好公开性和透明性原则,进而防止破坏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必须要将诚实信用原则落实和执行到位,规范市场交易活动,避免安全事件的出现。并实现民商法的良性循环,从而发挥民商法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明星.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问题的研究与探讨[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7(09):191.
[2]高晓曦.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07):149-150.
[3]杨耀天.浅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应用的立法困境及解决对策[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6(02):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