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预付费模式成了很多行业的潜规则,由此导致的退费难甚至商家“卷款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商务委等9部门联合制定《北京市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通过专项行动确保消费者权益。
点评:事实上,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很多消费者对“先办卡,再消费”的预付卡模式已经见惯不怪。教育培训、理发、健身等行业都循此“惯例”。表面上看,这种经营模式属于契约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似乎没有问题,但要强调的是,契约行为本身也要受到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能放任自流。对其中存在的霸王条款、违法违规乃至涉嫌犯罪之处,更要依法予以惩处。
如今,中国的市场监管体制已基本建立,但面对一些不良商家不断升级的“花招”,需要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完善监管。比如,一些商家通过各种购买优惠,在算法上摆“迷魂阵”,消费者很难看透其中的价格陷阱。退费时则有一套复杂的“退费公式”,导致消费者“想退也退不了多少钱”。更有商家“失联”“跑路”,这就已经是涉嫌侵犯消费者财产的犯罪行为了。对此,监管机制要從事前变为事中、事后,通过更加全面的监管、更迅速的反应,让“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同时发挥作用,为消费者权益提供全方位守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