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伟,朱丽艳,陈 为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昆明 650216)
怒江州“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农户承受电价分析
宋志伟,朱丽艳,陈 为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昆明 650216)
文章基于怒江州“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实际,采用问卷调查法和影子价格法对农户承受电价进行分析与比选,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促进“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顺利有效实施。
以电代柴;承受电价;分析比选;建议
当前,生态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最大威胁。同时,产能过剩问题日益凸显,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已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实施“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是解决农民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然而,科学合理的制定代柴电价确保农户能够承受是“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施、达到实质性效果的关键。目前,一些学者和专家就“以电代柴”农户电价问题先后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如吴远丁[1]、江智健[2]从代柴农户人均年纯收入的角度分析农户承受电价,姚远[3]、刘涛[4]、谈昌莉等[5]从成本法和模型法的角度测算农户承受电价。文章基于怒江州“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实际,依据详实的调研数据采用问卷调查法和影子价格法对农户承受电价进行分析,以期科学确定农户电价,促进“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顺利有效实施。
怒江州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属于限制开发类重点生态功能区,地处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腹地,拥有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和独龙江国家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既是全国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富集的区域之一,又是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之一。
本文的数据资料来源于项目组在2016年5月对云南省怒江州4县(市)进行的点上调研。按照典型性、代表性、均匀性和随机性原则进行抽取样本农户,在抽取样本农户时,特别考虑影响农户承受电价的多种因素,如地理位置、经济状况、人口民族、薪柴资源分布等因素。共抽取18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涉及12个乡镇、14个村委会和16个村组。在问卷调查中,主要对农户在2015年度的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情况、电费支出情况和电价承受能力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和记录。共获取180份农户调查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问卷有效率100%。另外,重点收集怒江州4县(市)的社会经济、农村扶贫、能源结构、电量需求、现行电价等统计数据。
问卷调查中承受电价主要由农户根据当前家庭经济状况估算承受电价的能力获取。怒江州现行执行电价平均为0.41元 /(kW·h)[丰水期0.35元 /(kW·h)、枯水期0.47元 /(kW·h)],由于怒江州4县(市)均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滇西边境山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片区县,根据4县(市)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调查问卷中农户承受电价在现行基础上调整为:泸水市0.18~0.25元 /(kW·h),福贡县0.18~0.20元 / (kW·h),贡山县0.18~0.20元 /(kW·h),兰坪县0.18~0.25元 /(kW·h)。通过分析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得知,泸水市农户“以电代柴”承受电价为0.21元 /(kW·h),福贡县农户“以电代柴”承受电价为0.19元 /(kW·h),贡山县农户“以电代柴”承受电价为0.19元 /(kW·h),兰坪县农户“以电代柴”承受电价为0.21元 /(kW·h),以此推测全州农户“以电代柴”承受电价平均为0.20元 /(kW·h),见表1。
采用影子价格法来估算农户最大承受电费,以此推测农户最大承受电价。水利部组织专家对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农户调查表明,农户最大承受电费一般占其户均可支配收入的3%左右。但是,由于怒江州农户整体还很贫困,2015年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15 671.0元,仅为全国的1/3、全省的1/2、全州城镇常住居民的1/4,而且,根据分析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得知,怒江州4县(市)样本农户当前平均每月电费为19.6元,年电费支出235.0元,以此测算,农户年承受电费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5%。所以,针对怒江实际情况,按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的1.5%进行测算农户最大承受电价。
表1 农户承受电价调查统计表调查单位调查户数/户承受电价/(元/kW·h)丰水期枯水期加权均值/(元/kW·h)泸水市220.200.250.21180.180.20福贡县300 180 200 19贡山县500 180 200 19兰坪县220.200.250.21380.180.20全州平均0 20
1)静态估算。以2015年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为基点,不考虑变动因素,测算近期农户最大承受电价。通过电力电量供需平衡分析得知,2016—2020年农户年均用电量为1 350 kW·h,根据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2015年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为15 671.0元,按1.5%的承受能力测算得出农户承受最高电费为235.0元/年,通过公式:农户承受最高电价=农户承受最高电费/农户年均用电量,测算得出农户最大承受电价为0.17元 / (kW·h),见表2。
表2 农户承受电价调查统计表2016—2020年农户年均用电量/(kW·h)2015年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元农户可承受最高电费/(元/年)农户可承受最高电价/元/(kW·h)1350156712350 17
2)动态估算。以2015年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为基点,考虑增长率变动,测算远期农户最大承受电价。根据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这里保守取15%作为年均增长率,以此测算2016—2020年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见表3)。
通过测算得知,2016—2020年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5年平均值为24 365.0元,按1.5%测算得出农户承受最高电费为365.0元/年,通过公式:农户承受最高电价=农户承受最高电费/农户年均用电量,测算得出农户承受最高电价为0.27元 / (kW·h),见表4。
表3 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估算表年度收入/元201618022201720725201823834201927409202031522平均值24302
表4 农户最大承受电价动态估算表2016—2020农户年均电量/(kW·h)5年平均可支配收入/元农户可承受最高电费/(元/年)农户可承受最高电价/元/(kW·h)1350243023650 27
3)比选取优。从静态估算分析看,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没有考虑增长率变动,只能适用于近期农户最大承受电价,如果适用于远期,相对农户收入水平可能测算过小,导致政府补贴资金过高,增加政府财政压力,影响项目资金投入;而从动态估算分析看,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考虑到了增长率变动,但增长率只是一个期望值,只能适用于远期农户最大承受电价,如果适用于近期,相对农户收入水平可能测算过大,导致农户经济承受程度过高,增加农户经济压力,影响项目有效实施。因此,取两者的平均值较为合理,即农户最大承受电价为0.22元 /(kW·h)。
通过两种方法测算农户承受电价得知,问卷调查法测算农户承受电价为0.20元 /(kW·h),影子价格法测算农户承受电价为0.22元 / (kW·h)。从影子价格法来看,根据已有类似经验或调查数据,从农户户均可支配收入的角度来估算农户承受电价,相对比较科学合理,具有较高的参考性,但是采用统计数据进行预测估算可能会偏离实际。从问卷调查法来看,农户是确定电价最好的“会计”,直接通过询问农户获得承受电价具有很大的参考性和可行性,但农户对其未来承受电价能力的判断具有局限性,而且农户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回答其意愿承受电价时受主观影响,问卷调查得出的结果可能比实际略微偏大。因此,选取问卷调查法测算的结果0.20元 / (kW·h)。
怒江州“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的电源供应是小水电私营企业,其建设未获得国家专项资金补助。基于此,怒江州“以电代柴”电价0.20元 /(kW·h)对农户来说可以承受,但对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来说可能不易接受,因为其要回收成本和维持盈利,除让出部分利润承担一定社会责任外,其销售电价为市场电价0.36元 /(kW·h),这就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干预调控。由于“以电代柴”是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公益性项目,政府要补偿农户提供的“以电代柴”产生的外部经济性的成本,即购买农户实施“以电代柴”提供的被社会无偿使用的生态效益。因此,只有政府、供电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得到合理调配,“以电代柴”才能得以有效实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目前怒江州农户总体还很贫困,经济收入较低,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政府必须对代柴农户的用电价格进行财政补贴,农户才会积极主动接受“以电代柴”。财政补贴是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就“以电代柴”项目而言,财政补贴是为项目实施后释放的且被全社会无偿使用的巨大生态效益进行经济补偿,主要通过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如财政扶贫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或生态转移支付等资金,对“以电代柴”农户用电价格进行补贴。
由于实施“以电代柴”项目大大增加了电量需求,给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带来了比“以电代柴”项目实施前多几倍的销售收入,因此,企业也要让出一部分利润,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以电代柴”农户用电价格给予一定补贴。鉴于企业要回收成本维持其持续运营,因此对参与“以电代柴”项目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实行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税收返还,或者直接减征、免征等形式的税收优惠,以补偿其所承担的农户用电价格补贴。
怒江州“以电代柴”生态建设项目能否持续实施下去,从根本上取决于农户对电价的承受能力。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代柴农户来说,脱贫致富、提高家庭收入、发展多元产业才是项目实施期满后不再“返柴”并取得期望效益的根本保障。通过开展以创业、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发展以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为主的林业产业,使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得以拓宽、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实现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也能从根本上保证“以电代柴”项目的持续健康运营。
[1]吴远丁.浅议如何确定小水电代燃料电价[J].贵州水力发电,2005,19(2):60-62.
[2]姚远.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代燃料电价测算方法分析[J].广西水利水电, 2004(1):74-76.
[3]刘涛.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电价及综合评价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06:31-59.
[4]谈昌莉,向锋,徐成剑.小中甸水利枢纽“以电代柴”规划及其经济合理性分析[J].水利经济,2003,21(3):33-35.
[5]江智健.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探讨[J].水电站设计,2007,23(1):100-102.
AnalysisofFarmers’BearElectricityPriceoftheEcologicalConstructionProjectof“SubstituteElectricityforFirewood”inNujiangPrefecture
SONG Zhiwei,ZHU Liyan,CHEN Wei
(China Forest Exploration & Design Institute in Kunming,Kunming 650216,Yunnan,China)
Based on the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substitute electricity for firewood”, the paper analyzed and compared the farmers’ bear electricity price with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the shadow price method,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substitute electricity for firewood;bear electricity price;analyze compare;suggestions
2017—04—28
资金项目:怒江州创建整州“以电代柴”示范区建设项目(2016-160)。
宋志伟(1984—),男,河南淮阳人,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调查与规划工作。
F 326.2
B
1003—6075(2017)02—0022—04
10.16166/j.cnki.cn43—1095.2017.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