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雄,贺东北,周学武,柯善新,杨 宁,罗为检
(1.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410014;2.西藏自治区林业厅造林绿化处,拉萨 850000)
西藏藏北高原灌木林资源状况与保护发展
陈振雄1,2,贺东北1,周学武1,柯善新1,杨 宁1,罗为检1
(1.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410014;2.西藏自治区林业厅造林绿化处,拉萨 850000)
基于西藏自治区第二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西藏藏北高原灌木林为研究对象,简要介绍了灌木林资源现状,系统总结了灌木林资源特点,探讨提出了灌木林保护与经营发展的一些建议,为促进藏北高原灌木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灌木林;藏北高原;西藏
灌木林是指由灌木树种或灌木树种占优势组成的植物群落,与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统称为我国的四大森林类型。灌木为多年生木本植物,树高大多在3 m以下,一般不超过5 m,通常无明显主干,分枝从近地面处开始,无树冠和枝下高的区分[1]。灌木林是西藏藏北高原广泛分布的一种原生植被类型,具有耐干旱、抗冰冻、防风沙、耐瘠薄、天然更新能力强、易萌发、根系发达等特点,是藏北高原陆地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安全及建设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地方国民经济中地位日益突出。
藏北高原又称“羌塘高原”,位于西藏冈底斯山和念青唐古拉山以北的广阔地区,是青藏高原的主体和核心[2],西到阿里地区的日土县东部高地,东到那曲地区的巴青县县城以东(念青唐古拉山脉的西方)。具体研究范围地理位置介于78.39°—94.77°E, 27.80°—36.48°N之间,东西长约1 500 km,南北宽约1 000 km,面积约占西藏的70%,平均海拔4 500 m以上。覆盖行政区域范围包括除西藏昌都、林芝市全部区域及山南市、日喀则市、那曲地区部分有林县外的44个县(区)。藏北高原气候高寒、干燥、多风,昼夜温差大,以高原亚寒带季风半干旱、高原寒带季风干旱气候为主,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0 ℃以下,年平均降水量300 mm以下,是西藏的主要牧产区。地表覆盖以高寒草原、低矮灌丛和荒漠为主。
根据2013年西藏自治区第二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3],藏北高原国土总面积8 520.75万hm2,森林覆盖率3.92 %,林地面积364.21万hm2,有林地面积7.63万hm2,灌木林地面积337.52万hm2。灌木林地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326.38万hm2,一般灌木林面积11.14万hm2。
藏北高原覆盖44个县(区)范围,灌木林地面积以札达县最高,为38.64万hm2,其它依次为日土、普兰、墨竹工卡县;以申扎县最低,面积仅10 hm2。灌木林面积在20万hm2以上的县有札达县、日土县、普兰县、墨竹工卡县等4个县;灌木林面积在(10~20)万hm2的县有仲巴县、噶尔县、南木林县、林周县、桑日县、萨嘎县、昂仁县等7个县;灌木林面积在(5~10)万hm2的县有谢通门县、巴青县、当雄县、萨迦县、扎囊县、贡嘎县、乃东县、拉孜县、浪卡子县、桑珠孜区、达孜县等11个县(区);灌木林面积在(1~5)万hm2的县有曲松县、江孜县、曲水县、措美县、那曲县、堆龙德庆县、岗巴县、尼木县、白朗县、仁布县、琼结县、革吉县、康马县等13个县;灌木林面积在1万hm2以下的县有措勤县、改则县、班戈县、尼玛县、城关区、双湖县、聂荣县、安多县、申扎县等9个县(区)。
灌木林优势树种(组)达40种以上,面积排前17位的优势树种是锦鸡儿、金露梅、柏木、杜鹃、砂生槐、高山柳、驼绒藜、蔷薇、小叶野丁香、小檗(三颗针)、栒子、紫金标、沙棘、柳灌、水柏枝、银露梅、毛叶绣线菊,面积合计336.12万hm2,占灌木林面积的99.59%。以锦鸡儿类树种所占面积最多,为121.52万hm2,占灌木林面积的36.0%。灌木林各优势树种(组)面积详见表1。
表1 灌木林地主要优势树种(组)面积统计表树种面积/万hm2比例/%锦鸡儿121 5236 00金露梅45 3213 43柏木38 1411 30杜鹃36 4610 80砂生槐18 845 58高山柳14 034 16驼绒藜12 923 83蔷薇11 113 29小叶野丁香10 623 15小檗(三颗针)10 413 08栒子6 601 96紫金标3 881 15沙棘3 270 97柳灌1 100 33水柏枝1 050 31银露梅0 430 13毛叶绣线菊0 420 12其它灌木1 400 41合计337 52100 00
灌木林资源在藏北高原44个县(区)均有分布,特别是原来一直视为藏北高原无林区域的革吉、申扎、尼玛、聂荣、班戈、改则、措勤、安多、双湖9县,经实地深入调查均发现有灌木林资源分布。各县灌木林资源总量分布不均衡,札达县最高、达38万hm2以上,申扎县最低、仅10 hm2。灌木林垂直分布海拔区间在2 000~6 000 m,但主要分布在海拔4500~5 000 m区间,面积约占62%。
藏北高原森林总面积334.01万hm2,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326.38万hm2,占森林资源的97.72%,森林以灌木林占绝对优势。乔木林仅在一些水热条件稍好的道路两旁、村旁、河滩地等有零星分布。藏北高原是西藏土地沙漠化、荒漠化分布面积最大、类型最多、危害程度最高的区域,同时又是长江、怒江、澜沧江等江河发源地。现存灌木林主要是高寒性灌木和荒漠性灌木,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止地表沙化和荒漠化,以及为高原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等意义重大,其所处的生态地位和发挥的生态功能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藏北高原的灌木林生长质量不高。按树高级分,Ⅰ级(0.50 m以下)占81.72 %;Ⅱ级(0.51~1.00 m)占13.54%;Ⅲ级(1.01~1.50 m)占3.59%;Ⅳ级(1.51 m以上)占1.15 %。按盖度级分,疏(灌木覆盖度30%~49%)占66.17%;中(灌木覆盖度50%~69%)占27.35%;密(灌木覆盖度≥70%)占6.48%。
天然灌木林面积336.57万hm2,占灌木林面积的99.72%;人工灌木林面积0.95万hm2,仅占0.28%。当前人工灌木林主要分布在日喀则市、拉萨市,44个县(区)中,还有近一半的县(区)几乎没有人工灌木林资源。人工种植的灌木林树种较为单一,主要为沙棘、乌柳(细叶红柳)和砂生槐。占比较高的原生性天然灌木林树种锦鸡儿、金露梅等林木良种在选育和苗木繁育工作上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
西藏藏北高原因海拔高,气候干旱少雨,森林植被以灌木林植被占绝对优势,灌木林建群种简单、优势种明显,植物群落组成树种为单一树种的面积约占70%,生物多样性不丰富。藏北高原的灌木林资源是数百年乃至数千年以来,适应严酷高原气候,复杂的地质地貌、水文、土壤环境,物竞天择而形成的[4],尽管组成成分简单,但均处于顶极群落状态,具有独特高原生态特征。
藏北高原灌木林资源自然度等级为Ⅰ、Ⅱ级的占91.71%,绝大多数处于自然、近原始状态,几乎没有或少有人为干扰,且健康灌木林资源占99.70%,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但由于藏北高原特殊的高原气候条件,导致灌木林植被生长十分缓慢,系统抗干扰能力弱,对气候变化、周边环境敏感,一旦遭到破坏自我修复能力差,且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如果出现逆向演替趋势,很难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控制。
要纠正“重乔轻灌”“灌木无用”和“灌木不是林”的片面思想,防止出现只注重灌木林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其生态社会效益。要充分认识灌木林的“五大作用”,即在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起重大作用,在维护“中华水塔”和“江河源”中起关键作用,在调节全国乃至全球气候起着重要作用,在藏北高原森林生态系统中起主体作用,在防风固沙、优化环境、防灾减灾、保护野生动物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建设中起特殊重要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使人们了解藏北高原灌木林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独特性、珍稀性等特点,宣扬其重要的生态地位。同时,西藏的生态系统又具有不稳定性、敏感性、不可逆等脆弱性特征,一旦遭到破坏,将直接导致冰川融化、土地沙化、物种消失、水土流失、环境恶化和下游地区河床上升、湖泊等水系蓄水调洪能力下降、洪涝灾害、耕地减产等恶果。通过宣传,促使人们从根本上认识到灌木林的重要性,做到自觉爱林、护林。
西藏藏北灌木林一旦破坏,极难恢复。因此,首要工作重点还是做好现有灌木林资源的保护。坚持依法治林,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完善西藏林业地方法规与乡规民约。根据生态区位、功能主导作用不同,实行不同的保护管理措施。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减少生活烧柴消耗,严厉打击非法采伐灌木或挖取灌木根茎行为。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防止灌木林地无序流失。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森林火灾隐患。对人工造林地和封育林地实行禁牧或者减少放牧,促进人工灌木林资源的培育与发展。对分布有典型性的灌木林生态群落,生长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珍稀林木资源,或具有其他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应逐步建立灌木林自然保护区,实行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
近10年来,通过组织实施封山育林、重点区域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西藏藏北灌木林资源得到了休养生息和较好的发展,与10年前比,灌木林面积显著增加。目前,西藏自治区灌木林资源已经纳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只占31.48%,仍有约226.8万hm2的灌木林未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使灌木林资源得到更好保护,须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与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充分发挥灌木林生态功能,为西藏高原安全屏障的生态安全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加强对灌木林培育利用的金融、信贷支持,对灌木林的培育与利用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等政策。
坚持人工灌木林与天然灌木林并重,充分发挥人工灌木林在恢复和重建森林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提供林果产品等方面的价值。科学编制灌木林资源发展经营规划,理清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灌木林发展总体布局、发展思路与目标、建设内容与任务,着力提高天然灌木资源质量和发展人工灌木林。认真做好灌木林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建设灌木林种质资源保存库,推进灌木林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本地灌木林木良种苗木。因地制宜,宜灌则灌,把灌木林营造工作纳入林业重点建设内容,并享受重点区域造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工程中对营造乔木林同等的资金投入。科学选择适宜的灌木树种、造林方式、植被配置结构和初植密度,积极推行多种造林模式,努力提高营造林科技含量和经营水平。补充制定灌木林抚育管理办法,规范灌木林抚育管理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促进灌木林的可持续经营。
以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建立藏北高原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充分利用3S等最新技术手段,对灌木林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信息更新,实时掌握其消长变化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深入开展对藏北高原灌木林的科学研究,探索在高原地区营造灌木林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新成果,进一步研究灌木林的发生、发展、消亡和演替规律,科学评估灌木林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积极开展藏北高原作为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启动区在全球气候调节中的作用与影响研究等。通过研究对藏北高原灌木林生态系统的价值与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对灌木林的保护与发展产生更加深远影响。
[1]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S],2014.
[2]贺东北,柯善新,陈振雄,等.西藏自治区第二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报告[R],2014
[3]杨秀海,卓嘎,罗布. 藏北高原气候变化与植被生长状况[J].草业科学,2011,28(4): 626-630.
[4]贺东北,柯善新,陈振雄,等. 西藏森林资源特点与林业发展思考[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14,33(3):1-4.
TheResourceStatusandResearchofPreservationandDevelopmentofShrubForestintheNorthernTibetanPlateau
CHEN Zhenxiong1,2,HE Dongbei1,ZHOU Xuewu1,KE Shanxin1,YANG Ning1,LUO Weijian1
(1.Central South Forest Inventory and Planning Institute of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Changsha 410014,Hunan,China;2. The Afforestation Department of Forestry Department of Tibet Autonomous Region,Lhasa 850000,Tibet,China)
Based on the result of the second forest inventory planning and designing, this article took shrub forest in the Northern Tibetan Plateau as research subject, made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the current status of shrub forest resource and a systematic summarization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hrub forest resource,then brought out some advices concerning the preservation and operating development of the shrub forest through its argument,which have major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the promotion of the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hrub forest resource in the Northern Tibetan Plateau.
shrub forest;the Northern Tibetan Plateau;Tibet
2017—05—24
西藏自治区第二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项目(2012—2013年);
陈振雄(1979—),男,湖南新邵人,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林业调查规划、森林资源监测、林业数表研建等工作。
F 316.23
A
1003—6075(2017)02—0010—04
10.16166/j.cnki.cn43—1095.2017.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