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鑫,吴雯雯,张佑龙,王 远,朱生水
(安徽省地震局,安徽 合肥 230031)
安徽省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对策研究
程 鑫,吴雯雯,张佑龙,王 远,朱生水
(安徽省地震局,安徽 合肥 230031)
归纳总结了2000—2015年安徽省省属专业地震台站的观测环境保护案例,从SWOT(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视角分析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内外部环境因素,指出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自身所存在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外部环境造成的机遇和威胁,并从战略上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SW07; 战略对策;安徽
P315.78
A
10.13693/j.cnki.cn21-1573.2017.04.014
1674-8565(2017)04-0074-07
测震台网青年骨干培养专项(20150412)
2017-06-20
2017-09-28
程鑫(1983-),男,安徽省合肥市人,工程师,现主要从事地震监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E-mail: 10301chengxin@163.com
吴雯雯(1983-),女,安徽省合肥市人,工程师,现主要从事地震宣教科普等方面的工作。E-mail: 11065794@qq.com
地震观测环境是指保障地震监测设施得以正常发挥工作效能的周围各种因素的总体[1],地震观测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观测资料和研究数据是否准确、可靠。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台站观测环境受到干扰和破坏,有些地震台站的观测项目甚至被迫停止,严重影响了地震监控效能、台站生存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序开展[2]。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地震观测环境,兼顾好、统筹好监测环境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关系,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亟需我们去思考的一项重要课题。
安徽地震监测工作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20世纪90年代,因观测环境受到严重干扰,安徽省地震局先后撤销了灵璧台、霍山台、石台台和巢湖台[3]。2000年以后,省属地震台站的数量已趋于稳定,安徽省现有省属专业地震台站13个,而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2000—2015年间,安徽省省属专业台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共发生典型案例25起(表1)。
根据表1列出的25起典型案例,在时间尺度上,除2001、2002、2015年,安徽省没发生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外,每年均有1~2起事件发生,其中2007年和2014年频度最高,分别为4起和5起。在事件相对方中,政府、事业单位等行政部门行为占9起,企业行为占12起,个人行为占4起。从全部典型案例的处理过程来看,相对方为政府、事业单位等行政部门的,5起依靠台站自身交涉、协商得以解决,4起则通过省地震局相关部门介入得以妥善处理;相对方为企业的,3起依靠台站自身交涉得以制止,9起通过省地震局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等介入得以解决;相对方为自然人的,2起依靠台站自身进行宣讲得以制止,剩下2起由于是群体性事件和盗窃案件,分别通过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等介入得以控制。可以看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影响的,且需要通过省地震局和当地政府等介入解决的,主要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规划等。
20 蚌埠地震台制止高新区规划局在台站周边建设高层住宅(2013年) 行政机关 交涉、协商 改建多层住宅,减少施工影响21 大蜀山地震台地电观测线路屡次被盗(2014年) 自然人 巡视、报警,公安部门介入 盗窃案件停止22 蚌埠地震台GNSS观测受周边建筑单位无线高频监控设备干扰(2014年) 企业检查、制止,市无线电管委会介入停止使用干扰设备23 合肥形变台制止小型砂场人员夜间在短水准测线边偷采红砂(2014年) 企业 检查、制止 停止采挖并回填24 合肥形变台地电观测线杆被周边某石粉加工厂车辆撞坏(2014年) 企业 检查、交涉 赔偿并修复25 庐江地震台地下流体观测环境受国轩汤池温泉度假村打热水井影响(2014年) 企业宣传、交涉,省局、县政府介入签订协议,控制开采
SWOT分析法是战略管理与规划领域实用的分析工具,能够系统分析组织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从而选择最优战略,使得决策的制定更加科学全面,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经济、教育、农业等各个领域[4-7],但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较少。引入SWOT分析方法,有利于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自身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研究,把握外界的机会,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威胁,提高策略和对策制定的针对性[8],对提升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效能和保障地震监测数据的稳定、可靠、连续具有积极意义。
2.1.1 法律法规支撑
除国家层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安徽省也相继出台或印发了《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暂行规定》及安徽省地震局和安徽省公安厅等4厅局“关于认真贯彻《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通知”等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都予以了明确规定,使得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也是长期以来地震部门处理观测环境保护事件的“底气”。
2.1.2 台站高度重视
观测质量是地震台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对于有人值守的专业台站而言,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是台站的一项职责任务。从本文典型案例来看,安徽大部分专业地震台站均有涉及,各台站职工在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的同时,能够注重对观测环境相关法规的学习运用,熟悉本台环境保护范围,较好地完成台站观测环境巡检及干扰排查等工作[9],通过积极宣讲、协商,尽可能地消除观测环境问题,重大观测环境保护事件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省地震局和当地地震部门开展工作。
2.1.3 智能设备应用
“有人看护,无人值守”工作模式已逐步成为一般地震台站建设和发展的趋势,而无人值守台站多处在较偏远或者环境复杂的位置,看护人员难以做到实时监控,且在观测环境保护意识和处理能力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观测环境保护问题更加突出。2012年,安徽省地震监测台网利用物联网技术和智能监控设备进行了智能台站系统研发,实现了对台站各种动力设备和内外环境进行集中监控、管理[10],其中环境报警模块较好地解决了远程监控和防盗抓拍等问题,对做好无人值守台站的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安徽已在无人测震台推广使用智能辅助设备。
2.2.1 主动宣传不足
在早期的防震减灾工作中,地震部门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基本属于被动宣传。一是与政府和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交流沟通不足,没有尽早地将地震台站的位置和周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区域等情况向规划、建设等管理部门进行备案[11],因此,在规划地方发展、审批建设项目时往往忽略了对地震观测环境的影响,导致规划、建设用地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重叠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一方面在案例中表现尤为明显,甚至有些建设项目在完成审批、人员进场后才被发现,使我们在事件处理中失去“主动权”;二是面向社会普及宣传较少、针对性不强,现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主要是地震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而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则极少涉及,从而增加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难度。
2.2.2 执法力量不均衡
安徽省开始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始于1996年,16个省辖市地震局先后组建了法规科或与震防科、综合科、办公室等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本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截至2015年底,安徽共有24人取得了行政执法监督证,664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认定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为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提供了必要的人才保证。但是从获取执法资格的人员结构来看,市、县行政执法力量逐步得到了强化,但是台站一线工作人员目前尚无地震行政执法资格,对及时制止台站周围出现的观测环境保护破坏案件较为不利。
2.2.3 相关研究欠缺
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乡结构不断变化的今天,完全避免规划建设对地震观测环境的影响是不太现实的,虽然地震观测的数字化和信息网络化已经基本实现,但是对观测场地、观测设备抗干扰技术和观测环境保护方法的研究,以及人力、资金的投入普遍滞后于地震事业的发展[12]。特别在电磁观测方面,由于其存在观测场地环境条件要求高、环境保护区域广、仪器受干扰因素众多等问题,安徽地电台观测环境受破坏或干扰的情况较为常见且难以快速排查,给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2.3.1 政府目标导向
2014年,安徽省政府正式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同时要求各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将地震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并与各地市政府签订《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督促检查,实现了防震减灾工作与政府主体工作同部署、同督察、同考核。这一举措明确了防震减灾工作在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的位置,有效地促进了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也为地震部门做好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和解决观测环境保护问题提供了必要保障。
2.3.2 社会认知提升
2000年以后,安徽中等地震活动增强,先后发生3级以上地震32次,4级以上地震4次,其中2009年肥东3.5级地震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灾情,但引起了当地民众的恐慌情绪和地震谣言的散播;2011年安庆4.8级地震造成600间房屋不能居住,3.7万人受灾;2015年阜阳4.3级地震更是造成2人死亡,13人受伤,4.15万人受灾,11251间房屋受损。这种“小震大灾”的现象一次次给政府和社会敲响了警钟,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度不断提高,民众对地震的关注度普遍增强,这种认知的提升也强化了我们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基础。
2.4.1 经济发展冲突
尽管我国的经济建设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仍处在发展阶段,特别是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今天,为追求短期见效益,许多地方政府仍然把经济的增长看作是第一位。中央虽然早已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也一再表明,越快发展越要重视观测环境建设和防震减灾工作,然而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发生冲突时,还是会遇到困境和很多的问题。所以如何推动防震减灾与社会的融入式发展,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融合式发展,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2.4.2 人为活动影响
由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制宣讲不到位以及地震科普宣传中关于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内容缺失,导致社会大众并没有真正意义上了解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意义和做法,造成了许多直接或间接破坏地震观测的行为发生。比如,案例中在台站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采、爆破、建筑施工、打井抽水、架设无线电设备等人为活动,多数在台站工作人员宣讲后就停止了破坏行为,说明他们的活动并非有意对抗相关法律,只是保护概念和法律责任的缺失。当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犯罪分子在个人利益驱动下而采取的破坏、盗窃等恶意行为。
将上述分析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4种因素进行排序组合可构造出SWOT矩阵(表2),依据该矩阵制定地震部门关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综合性对策思路。
表2 安徽省地震观测环境保护SWOT分析
(1)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的作用,从法律法规出发,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完善防震减灾考核评价内容,体现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指标,引起各级政府对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2)支持和拥护政府将防震减灾工作放入到社会发展全局中考虑,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和经济的发展都是为了改善民生,两者应相互融合、高度统一,地震观测环境虽受国家法律保护,也需要提升认识、转变思路,全面协助政府,尽可能地创造地震观测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生存、共发展的良好局面;(3)有效利用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等优势,重点做好面向国土规划、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的交流和沟通,要求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地震部门的规划建议,从源头上关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问题,协调好区域建设发展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关系。
(1)做好新建地震观测站/点的勘选工作。在满足仪器要求的同时,尽量选择在观测环境有保障的地方,借助政府重视程度和社会认知水平的提升,做到宣传和警示与新建监测站/点同步进行,特别要加强对当地看护人员的讲解、培训,辅助性地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2)进一步加大对智能、辅助设备的投入。台网和台站仪器运维人员要熟悉相关科技手段和技术方法运用,做到快速掌握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动态,为有效处理观测环境保护案件提供证据和支撑;(3)增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实验性研究和抗扰、抗噪等新型技术的应用。通过地震部门强化指导和引入市场机制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观测仪器、方法和场地的抗干扰水平,并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自身能力建设。
(1)汲取各类观测环境保护案例的教训,强化环境保护对策软科学研究,在现有地震观测抗干扰能力不高的客观情况下,应尽量规避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冲突,特别在观测设备相对集中的专业台站,依托上级地震部门出面并主动与当地基层政府签订观测环境保护协议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做法;(2)结合区位特色积极谋划台站的长远发展思路,看准形势,主动发力,利用经济建设和城镇规划过程中相互协调的机会,通过重新划地、改建、交换用地等形式,改变政府规划“步步紧逼”与台站发展“节节败退”的现状,扭转台站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被动地位。
(1)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形象展示,拓展服务渠道,提升地震部门在地方的认知度和显示度,并不断强化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扩大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寻求当地政府对地震监测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2)细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在日常宣传中的比例,扭转被动宣传局势,特别要加大对最有可能破坏保护环境的周边群众和相关企业、单位等的宣讲,使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理解和重视,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地震监测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例如,安徽省地震局在2016年启动了地震监测技术科普宣传专项工作,旨在系统展示国内外和各学科的地震监测技术前沿成果,并逐步在专业台站和市县局推广应用,此举开辟了地震监测技术宣传的新领域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宣传的新途径。
(1)优化防震减灾执法队伍结构,增强一线监测部门地震行政执法力量和专业人员配置,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2)严格对典型的地震观测环境破坏案件的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形成法律案例并适度宣传,提升社会对防震减灾特别是观测环境保护执法范围和内容的认识,与违法行为划清界限。
地震监测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区则是确保监测仪器不带病运转的一道“护身圈”。因此,只有长期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才能实现“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地震部门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支持,深化法治观念,强化自身能力,优化执法配置,转化科技成果,下好建设先手棋,打好宣传主动仗,让全社会真正认识到保护地震观测环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防震减灾这项公益性事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40号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S].199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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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Protection of Seismic Observation Environment in Anhui Province
CHENG Xin,WU Wen-wen,ZHANG You-long,WANG Yuan,ZHU Sheng-shui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 of Anhui Province,Anhui Hefei 230031,China)
This paper summarizes cases on the protection of seismic observation environment, which have been conducted by professional seismic stations in Anhui province from 2000 to 2015. By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s as well as inner and outer circumstances of the protection of seismic observation environ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WOT, it points out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protection of seismic observation environment, as well as the opportunities and threats posed by outer circumstances. It also proposes strategic plans on how to improve the protection of seismic observation environment.
seismic observation environment protection;SWOT;strategy countermeasure;
Anhu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