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云+++朱水成
摘 要:当下中国普遍存在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减负”寸步难行。虽然国家采取了强硬措施,却依旧没有很好地改变这种现象。本文以近期的上海中小学生课业“减负”为例,从“囚徒困境”角度,解释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大致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上海中小学生 “减负” 囚徒困境
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已经在全国上下全面展开。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现象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国家虽然采取了种种措施为学生“减负”,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为何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面临越减越重的困境?本文运用了经典的博弈论实例“囚徒困境”理论对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探索。
一、“囚徒困境”理论的相关解释
(一)“囚徒困境”理论的内涵
“囚徒困境”理论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梅里尔·弗勒德和经济学家梅尔文·德雷希尔于1950年提出。该理论是说有两个罪犯被关押在不同的牢房中并且两人无法交流,他们面临着是否要供认对方的选择。如果一个囚徒坦白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罪,那么坦白的人将无罪释放,而他的同伙则要承担所有罪责被判10年监禁。如果两个罪犯都坦白罪行,那么每个人都会被判刑6年。如果两个人都拒绝认罪则两人收到的刑罚最小,每人都只获判1年的监禁。如图所示:
囚徒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可能都会因为担心如果自己不认罪万一对方举报自己那么自己则要面临最大的刑罚而都倾向于坦白认罪。正因为如此,出现了具有讽刺意义的结局:集体利益最小化(两个囚徒总共要获刑12年)。导致集体的非理性的原因正是两个囚徒个人的理性而造成了纳什均衡无法与帕累托最优相结合。本质上来说他们是由于没有信任对方而合作失败导致了集体利益的牺牲。或许,这个游戏重复几次,两个囚徒也许就能认识到合作能够促进自我利益的提升而都做出拒绝认罪的选择。
(二)造成囚徒困境的原因和危害
囚徒困境理论中有一个明显的前提假设,那就是每一个罪犯都被假设为“经济人”,所谓“经济人”就是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作为理性的“经济人”A会做出如下考虑:如果罪犯B没有认罪也没有举报A,那么,罪犯A也不认罪的话则A只会受到1年刑罚,若A选择了背叛则A立即释放。在这种情况下A会倾向于选择背叛。而在囚徒B背叛的情况下,若A沉默则要被判监禁10年,而A背叛则会和B同样被判监禁6年。在这种情况下A同样做出背叛的可能性比较大。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不管罪犯B選择了合作还是背叛,对于“经济人”A来说,选择背叛都是罪犯A站在个人角度理性考虑后的最优选择,因此A会毫无疑义选择认罪而背叛B。反过来看,罪犯B也会出于自身利益地考虑而选择供出其同伙A。但是这样的结局却不是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的帕累托最优方案。从集体利益角度出发,若两囚徒相互合作都保持沉默,则两人都只判1年,集体利益会比两人选择背叛时高出很多,然而通过我们的分析发现,同样是“经济人”的囚徒A和B都会出于各自利益的理性考虑而背叛对方,而这恰恰就是两个囚徒的“困境”所在。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囚徒困境的危害就是:个人利益损害了集体利益,最终造成了帕累托最优无法达到的情况。理性的个人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的抉择,却造成了集体利益的损害。仅从此例可以看出,囚徒A、B都被判处6年监禁对于集体来说并不是最好的结局。囚徒困境虽然是假设出来的案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现象却真实存在,很多时候我们会出于个人的理性考虑做出选择,但是这样的个人理性选择却往往造成了集体的非理性。正如社会各界都想为中小学生“减负”,结局却是越减越重,其背后的原因或许可以从中得到启示。
二、上海中小学生课业“减负”囚徒困境
(一)上海中小学生课业“减负”囚徒困境现状
今年上海两会召开之后,如何为中小学生减负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上海市各教育部门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今年2月出台了一些新的重要政策。例如对于民办小学招生的规定(面试需要全程录像并且只能面谈一轮,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中小学可引导电脑派位入学)以及启动对教育培训市场的整治管理等。实际上,这并不是教委第一次提出为中小学生减负,减负意识在教育界的形成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这期间许多教改政策和措施纷纷出台,但是我们的孩子却依然面临着奔波于各大辅导机构睡眠时间不足的现状。为何减负政策不断出台,而中小学生们的课业负担却是越减越重,我们运用囚徒困境理论探究其背后的原因。
“应试教育”一直以来都备受诟病,在这样的教育体制下,考试依然是选拔和考核人才的最主要形式。于是在这样的现实中,家长和学生面临着两个策略可以选择:增负或减负。增负意味着要参加各种补习班进行题海战术,不断重复练习以巩固所学知识提高考试分数从而有更大的进入高等学府深造的机会。而减负可以保证中小学生身体成长所需的睡眠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学习,使学生整体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将来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在面临这两个选择时,如果家长和学生都选择减负,那么学生们面临的竞争就是公平的,进入高等学府的机会相对来说对每个学生都是均等的;如果每个家长和学生都选择了增负,同样的,这样的机会理论上也应该是均等的。然而,真正面临选择时,家长和学生会这么考虑:如果其他人采取了增负策略而我采取了减负策略,我的考试分数很可能就赶不上采取增负策略的学生,而现行的考试制度又没有发生改变,那么我进入高等学府求学的机会很可能就减少了,在未来的求职竞争中就可能处于劣势地位。如果其他人采取了减负策略而我采取了增负策略,我花了大量时间学透课堂上的内容,那么我的考试分数就会比别人高,我进入好的高中好的大学的机会就比别人大,在未来求职时就可以为我加码。由此可见,不管其他人采取的是减负策略还是增负策略,我采取增负策略获得的结果都是最稳妥的。这也就是为何上海多数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在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上都是满足要求没有超标的,但是学生的课业负担还是如此之重。这就类似于我们观看比赛时,如果坐在你前面的人为了看得更清楚都站了起来,那么你要是想要能看得见你能看得清也必须站起来,你如果不站起来就只能看别人的背影,而如果每个观众都站起来其实和每个人都没有站起来时效果是一样的,但是即便如此,你还是不得已要跟着一起站起来。
家长和学生在面临升学压力时,都希望减负从别人家的孩子先开始。同理,社会对学校评价认定的标准过于单一,也导致了某些学校通过超标的课业量来保证学生的考试分数,学校之间的竞争同样面临着囚徒困境。
(二)减负政策缘何流于形式
教育部门一直强调要关注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强调标本兼治为学生减负,但是减负令的实施还是难以深入和持续。上海市教委在颁布各项减负政策时的初衷都是想真正为学生减负而不是追求形式主义。例如在上海各小学已经实施三年的“零起点” “等第制”也就是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这些举措确实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学生的心理状态有了很大的改善,睡眠时间也有所提高,低年级的学生可以更好入学,更快适应校园生活。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减负相关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现有的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如果减负政策只是昙花一现,没有后续的监督来跟进保障政策的持续落实,那么即使暂时取得了成效也会遇到瓶颈,造成这些效果的反弹。就拿上海的“等第制”来说,取得初步成效后,对于该制度的评价,很多家长和学校领导开始面临新的担心。家长要弄懂和适应包含不同维度第地評价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学校要重新拟定对于老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监督、管理办法,教委要设计好低年级到高年级等第制的衔接。由此可见,如何将减负政策的功效发挥出来,如何看待其两面性并尽可能降低新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考验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其次,从表面来看,中小学生们的课业负担过重好像是由学校老师造成的,但实际上是社会人才的选拔制度、学校的升学考试制度以及家长的非理性期待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之后产生的结果。“减负”政策是一回事,执行中又是另一回事。就拿家长们来说,家长也很心疼自己的孩子在长身体的年纪却不能保证睡眠,每天做作业做到很晚,但是家长更加矛盾的是如果自己的孩子这个时候不努力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更何况现在的起跑线越来越早甚至已经从幼儿园就开始了。别人家的孩子都在上各种辅导班奥数班,你不跟上就相当于退步。退步就意味着上不了好的高中,上不了好的高中就上不了“211” “985”大学,未来就业很可能会受到重大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的本心,可一旦家长从现实出发,在辛苦的学习和灿烂的未来之间,家长不得已做出艰难的“理性”的“增负”选择。这样的“囚徒困境”是家长心理的真实写照,也是减负工作所面临的现实难题。不可否认学校在“减负”上确实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减少学生作业量、禁止校内补课等,但是这些措施却引起了家长的反弹。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缺乏,无法公平地分配这些有限的教育资源,同时,社会对人才的选拔和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学校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家长们不安,于是很多家长开始为孩子报各种校外补习班。
三、如何突破减负的囚徒困境
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正面临着“囚徒困境”,这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由于目前社会的教育资源短缺无法做到资源的公平配置而导致的教育实践过程中,各教育主体出于个体的理性行为而采取的非合作性博弈[1]。想要真正突破这样的困境,不仅仅是靠提高家长的理性水平和中小学生的行为自主性就能解决的,更重要的是要建设有利于减负政策实行的环境,同时要探索、创新、改革现有的教育考核体制和人才选拔制度。
(一)提升学生家长的理性水平
在减负的博弈过程中,增加课业量或许可以短暂地让学生成绩有所提高,但是课业量的增加却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限制了学生的素质发展[2]。全面实施学生的素质教育要转变教育观念[3],而家长理性水平提高的核心内容便是要转变旧的教育观念,树立新的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观念。减负工作的进行需要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否则校内减小负、校外增大负的现象无异于变相地给孩子增加课业负担,减负形同虚设,孩子越减越累。
(二)创造减负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强处罚措施
减负政策的执行需要有良好的土壤和环境。例如上海市在为中小学生减负过程中所做的努力: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和民办学校招生规范要求,禁止考试“超纲”,开学半个月内不允许考试、测验或带有考试性质的练习。这些措施都为“减负”行动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加强处罚措施也是确保“减负”能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上海在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中,不仅出台了禁止有偿补课的相关禁令并加强检查处罚措施,还致力于探索如何建立校长、教师信誉档案。对任何形式的教育违规行为都记录在其信誉档案中,而该档案与其岗位聘用、绩效考核和未来晋升等都直接挂钩。
(三)创新改革教育考核制度
“减负”的呼声不减,但是效果却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当前的教育考核体制和人才选拔制度的不完善不合理。教育主体们为了获得相对较大的利益价值,采取“增负”策略是在现有的教育制度中最稳妥有效的决策。这正是“困境”所在,想要突破困境,就需要从根本上“动刀”,就必须探索、创新、改革现有的教育考核体制和人才选拔制度。要关注学生的素质教育,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全面考核,让学生有足够的课外时间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从而达到自身的全面发展[4],而不是单纯只关注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如果说一个社会能够向上流动的渠道只有考试分数,那么毫无疑问家长肯定都围着考试打转。想要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就要转变目前这种社会对于人才和学校的单一评价标准,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 董华华,喻帅英,李兰.补课与减负的博弈论分析[J].亚太教育,2016(12):288-289.
[2] 季光艳,周念.我国应试教育的囚徒困境[J].中外企业家,2013(12):201-201.
[3] 林琨智,丁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转变教育观[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 2008(5):4-6.
[4] 曹海燕.小学“减负”政策执行现状与问题的研究——以S县小学执行情况为例[D].南京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