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
我根本没有想成为作家。但很多人叫我作家,这成了我的标签,一辈子不可能撕掉了。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裁缝,或者一个放电影的人,再不行就去当一个图书管理员,但都没有实现。可这些念头从来没有消失过,我从小对好看的衣服极为敏感,那些被人们所讥笑和不齿的女人因为漂亮和风情让我暗自倾慕。
那一块美丽的花布在裁缝手里变成一件漂亮衣服时,我的眼睛散发着炽热的光芒——裁缝踩着缝纫机的样子太性感了,那声音“嗒嗒”的,胜似任何花开的声音。
小时候我便不合群,特别喜欢跟男生打架,母亲买的红袄不讨我喜欢,便自己骑单车去换成绿色的。
为买到一块好看花布做裙子,我转遍了霸州城所有商店,包括那些角落中的小卖部。长大后我有两件东西最多:一是书,二是衣服。
很多衣服是我自己设计的,难免夸张、奇特。偶尔想起裁缝梦,怅怅然。
那时小城的文化馆是最雅致的地方。细长的小院,院中有两棵极粗的合欢。东侧屋内有唱戏的人,评剧或者梆子,两边的屋子有几十种订阅的杂志——《人民文学》《十月》《中篇小说选刊》,那时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在阅览室看这些杂志,那阅读台是紫色的桌色,有些坡度,放上杂志刚刚好,窗外的合欢开得正好,那个少年正读张承志的《黑骏马》,她几度哽咽,热泪盈眶,怕人看见,便偷偷用袄袖拭去泪水。
那个少年便是我。
文学馆还有一个狭窄的后院,穿过月亮门便是了。在80年代,那样的小院让人极富想象,我曾偶尔推开一扇门看到过一幕——书桌上摊着散乱的手稿,是那种三百字的稿纸,上面写着《长久的天空长久的雨》,落款是阎伯群。
我羡慕极了,作家,写小说。更关键的是: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每天听戏、看书、闻花香。
我第一次萌生当作家不错的念头。这比当裁缝和放电影的看起来更无所事事。
毕业后分至单位是闲差,与H写信聊川端康成和佛里达。每日在饭桌上写信,那些信淡到不能再淡,现在看来仍然不失韵味。H仍然在南孟教书,目光依然如少年炯炯,五十岁的人仿佛没有年龄。
有三四年我甚是颓废。半字不着,每日与单位同事打扑克。我很快成为个中高手,打扑克落下腱鞘炎,2011年去中国戏曲学院戏文系教学,和学生谈起打扑克打到腱鞘炎,他们乐得前仰后合,我亦不相信那时我所经历的日与月。
但日子就那样荒废了——不自知过了五六年,只每日打扑克,简直要忘掉写字这件事情。后来想起亦是不悔,那样快意的人生亦是清水照芙蓉,也好。
我总以为可以没有写作。殊不知写作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是我另一个自己、另一种叙述、另一种表达。
失去写作我可以活得很好,但肯定少了味道和气质。这还不是顶要命的,在最关键的时候,写作搭救过我遇险的心。
在最彷徨、最寂寥、最孤独无助时,写作不仅是救命稻草,更像亲人,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只要我要它,它永遠要我。它不嫌我老、丑、脾气坏,不嫌我是处女座、个性倔强,不嫌我不会打理人情世故,它老实地在那里又温顺又体贴,又敦厚又仁慈,它是我永远的亲人,我们将终生在一起,一直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