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巡察问题整改的“三个硬杠杠”

2018-01-05 21:13王友民
廉政瞭望 2017年12期
关键词:评先苍溪县县委

王友民

一是责任精确。县委坚持“谁的问题就由谁认领”的原则,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組织是整改问题的主体,县委、政府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措施精细。由县纪委牵头抓总,制定专项整治一级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三单”制度,定期不定期督办情况,对问题整治联席单位专项考核。三是追责精准。凡被巡察杀了“回马枪”的单位,年度考核一把手直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领导班子不评“好班子”。两轮巡察共发现的88个问题已整治47个,县纪委立案14件14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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