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连忠
2017年,杭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坚持党建引领,深化价格改革,用好价格杠杆,加强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杭州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世界名城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为政府决策和民生提供服务
2017年1—10月,杭州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4%,比去年同期低0.1个百分点,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严格落实国家、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加强菜篮子、民生商品、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目前市本级各类价格监测点已达142个,重要商品与服务的监测品种达695个,网络监测品种突破40万个。撰写各类分析材料,服务调控决策需要。
二、简政放权,围绕“放管服”深化价格改革
一方面按照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要求,简政放权,积极转变价格工作职能,推动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结合贯彻落实2015年浙江省定价目录,稳妥放开原有部分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项目,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积极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积极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市场作用。结合杭州市列入国家发改委医疗价格改革示范点,出台《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水泥、钢铁等行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和差别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成本监审和标准制定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在推动改革的同时,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区分群众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开展平价商店建设,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严格基本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有效地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运用价格手段积极促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织密社会安全保护网,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补贴的针对性和灵敏性不断增强,成为民生保障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降成本、调结构
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抓好落实国家、省、市减负政策,规范企业收费。五年来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350项,平均每年可为社会减轻负担7.9亿元。及时调整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2017年先后两次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较2016年底减少了一半,全面取消省、市两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更好地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
放开商品价格不等于“放任”,杭州市严格按照有关价格法规的规定,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围绕推动市场价格秩序更加規范有序,开展了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组织开展了房地产价格、涉企收费、电力价格、旅游行业价格、殡葬服务收费等8次专项检查。1—10月杭州市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3件,经济制裁总金额448.2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82.48万元,没收126.25万元,罚款239.55万元。积极应对电子商务价格投诉举报,特别是职业投诉人举报。优化“12358”平台,1—10月收到咨询和投诉电话16372件,办结15962件,办结率97.5%,反馈率100%。积极推进“智慧价格”建设,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来进行价格监管。
五、发挥价格调控作用,完善民生价格收费管理
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从严落实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确保实现政府调控目标。适时调整主城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部分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认真落实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和新增部分医疗服务检验项目及价格。积极推进杭州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首批价格信息即将发布。审批新开通地铁路段票价以及公交线路、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制定杭州市机动车检测服务具体收费标准。调整杭州市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智能化考试车辆租车训练服务收费标准。
六、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工作走在前列
落实“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科学定价制度,2017年以来完成成本调查监审项目89个,审核上报成本51.74亿元,核减成本4.72亿元。调整调查样本,增加17个农本调查点,确认有效农调户214户。完成茶叶、桑蚕茧、蔬菜等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上万个数据无差错。优化价格认证服务,2017年以来全市办理价格认定案件超5000件,涉案金额3亿元。
下一步,杭州市价格系统将牢固树立新发展新理念,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创新价格机制,强化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努力打造物价铁军排头兵,开创新时代价格工作新局面。
一是着力价格监测预警,为政府决策和民生做好服务。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物价部门首要任务,着力增强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和加强价格调控基础工作,持续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市场价格领域中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调控措施建议,为价格调控决策提供服务。
二是深化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最大限度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对保留的极少数政府定价项目,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加快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科学定价制度,健全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监管制度框架。
三是积极用好价格杠杆,促进降成本、调结构。聚焦结构调整、生态保护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快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将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真正纳入价格形成,促进绿色发展和美丽建设。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创新价格机制,形成更加有效的制度安排,抓好全面深化清费减负政策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和要素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创新价格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持把创新价格监管方式作为价格工作转型的重要方向。分领域加快制定监管规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公开、公平,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价格矛盾问题,完善落实日常市场巡查、重点领域检查、价格投诉举报响应工作机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是完善价格收费管理,坚持兜住民生底线。在推进价格改革时,充分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住房、教育、养老、医疗旅游等领域,完善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是优化价格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优化价格服务作为拓展价格工作新空间的重要突破口,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价格工作,在价格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基础上,着力加快“菜篮子”、茶业等专业价格指数体系建设,主动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价格信息,为社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七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打造物价铁军排头兵。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务业务队伍统筹融合,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