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行为探析

2018-01-04 19:27汪文娟周天瑛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微商代理主播

汪文娟,周天瑛

(1. 湖北科技学院 音乐学院,湖北 咸宁 437005;2. 湖北科技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互联网背景下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行为探析

汪文娟1,周天瑛2

(1. 湖北科技学院 音乐学院,湖北 咸宁 437005;2. 湖北科技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通过网络问卷调查法和当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背景下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的兴起及发展现状进行了实证调研,详细分析了大学生微商、大学生网络主播和“校园贷”兼职代理等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从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网络平台企业和大学生自身等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若干建议措施。

大学生兼职;大学生微商;网络主播;校园贷

目前,大学生在校内外参与课外兼职进行社会实践已然成为普遍现象。笔者所在研究团队于近期发起一项关于大学生兼职状况的网络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参与课外兼职的大学生比例达80.06%,其中,63.61%的受访大学生认为兼职非常有必要,通过兼职可以培养个人能力,获得工作经历,增长社会见识,还可以赚取收益,减轻家庭负担,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大学生传统兼职工作主要包括:家教、商场促销员、派发传单、餐饮服务员及外卖员、礼仪人员和志愿者等。本次调查数据显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学生们的价值选择日趋多元化和网络化,如大学生微商、大学生网络主播、校园贷兼职代理等一批新型兼职工作的出现很好地扩展了大学生兼职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因此,十分有必要探究互联网背景下这些新型大学生兼职行为的兴起原因、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

一、互联网背景下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现状调查与分析

(一)调查数据概况

本研究采用现代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中使用较为广泛的网络调查法(online survey)和结构式访问法(structured interview)相结合的方式[1],通过笔者自行设计调查问卷,依托国内知名的在线问卷调查网站“问道网”,将问卷链接在特定网页,调查对象为湖北科技学院音乐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针对选定的特定对象进行调查。为防止非调查对象误入误答,可通过在问卷链接页面设定用户名和密码,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发给被调查者,这样就保证了只有拥有用户名和密码者才能进入网站填答问卷,很好的保证了问卷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表1 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概况

*注:同一大学生可能从事多份兼职工作;合计栏表示至少参与过1次兼职工作的学生人数及所占样本数据的比例。

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341份,占湖北科技学院音乐学院在校大学生总人数的59.2%,问卷有效回收率达98%以上。调查问卷共设计28题,其中封闭式题目(单选题)22个、开放式题目(多选题)6个,对回收的答卷数据采用SPSS软件系统进行处理,针对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微商、大学生网络主播和“校园贷”兼职代理等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详细地对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的现状进行实证调研分析。表1对本次调查数据做了汇总,显示了大学生微商、大学生网络主播和“校园贷”兼职代理等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的参与人数及所占比例,并与其他传统兼职工作进行了对比。表2对互联网背景下三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的含义、分类、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

表2 互联网背景下三种新型大学生兼职行为对比

(二)大学生微商

近年来,网络购物越来越受人们欢迎,微信朋友圈功能则是展示、宣传推广商品的又一便捷渠道,这便产生了所谓“微商”,当下的“95后”大学生们是互联网的原生居民,易于接受新生事物,对这种新型商业形式充满热情,跃跃欲试。大学生参与微商经营主要分为微商创业和微商代理两种形式。微商创业是指大学生自行设计创业项目产品或选购产品,通过微信等平台创立店铺公众号,发布商品信息,进行产品推广宣传,自行销售或招聘代理销售,并以此来获得收益[2]。而在微商代理模式中,大学生首先获得某品牌产品的代理授权,但无需购进产品囤货,仅在朋友圈等平台推广、销售所代理的产品,并以此获得代理收益[3],相比微商创业模式,微商代理门槛低、前期投入较少。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微商经营的大学生数量为59人,占17.46%,是互联网背景下三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中参与人数最多的一种。

综合本次调查数据分析,64.17%的同学认为微商有着比较光明的发展前景,参与微商创业的大学生数量也呈增长趋势。当下的“95后”大学生微商创业有其独特优势,他们天然拥抱互联网,易于接受新生事物,敢于尝试,对新兴互联网创业项目充满热情。但是,大学生兼职经营微商也尚存在诸多问题:(1)从大学生微商自身角度来看,鉴于他们的学生身份仍需以学业为主,时间开销和资金投入均有限,因此,项目规模受限;(2)部分大学生微商创业者创业之初信心满满,但却不能持之以恒,缺乏毅力;(3)缺乏创新意识,对创业项目没有进行精准筛选。调查显示,日用化妆品、衣服、鞋品是参与人数最多的大学生微商代理商品种类,尽管所代理的品牌可能五花八门,但项目形式多有雷同之处,此类大学生微商经营状况总体不太乐观;(4)宣传推广方式有待改进,部分微商代理同学只是在朋友圈简单重复转发上线发来的产品宣传广告,甚至频繁刷屏宣传所代理产品,易遭人反感,被设置“屏蔽”,影响大学生人际关系;(5)高校对大学生微商创业经营缺乏相应的培训指导、政府有关部门缺乏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措施。

(三)大学生网络主播

2016年被众多中国媒体称之为“直播元年”,事实上,网络直播并非始于这一年,早在2005年便有专业的网络主播出现。但若从传播学角度来分析,2016年在网络直播史上确实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走红了在网络空间中极具传播效应的网络主播papi酱(被称之为“2016年第一网红”)为代表的一大批网络红人[4],主播们依靠自身的人格魅力吸引粉丝,进行个性化内容生产,依靠粉丝的“打赏”获得现实的经济收益,网络中流传着许多网络主播一夜暴富的故事。在此背景下,人人争当网络主播,网络主播群体迅速发展壮大,全社会掀起了一场全民直播的热潮。

腾讯QQ浏览器在基于“95后”海量日均网络浏览和主动搜索大数据分析以及问卷和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发布了名为《95后迷之就业观》的2016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大数据报告。报告显示,在“95后”大学生最向往的新兴职业排行榜中,主播/网红高居榜首,占比超过54%,远高于声优、化妆师、Coser、游戏测评师等其他新兴职业[5]。相关调查发现,在校大学生是数十万网络直播大军中的重要兼职参与者。作为专职辅导员,笔者所直接服务的大学生主要以音乐表演类专业大学生为主,他们自身条件较好,在高中阶段便是艺术特长生,进入大学后,更是接受了较为系统而全面的艺术表演课程训练,此次问卷调查显示,曾经参与过或正在参与网络主播兼职的学生人数为32(男生7人,女生25人),占全部样本数据的9.38%,大多受访大学生表示最初参与网络直播兼职仅仅是因为好玩和展现自我的需要,并不是特别在意当下的经济收益,但考虑到前期投入成本较低,网络主播一旦成为“网红”后伴随而来的高收入高名气,以及即将到来的直播体验式网购、布局VR(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技术)、AR(Augmented Reality,增强现实技术)等广阔的市场前景等因素,也有为数不少的受访大学生兼职主播坚定地表示今后会向全职网络主播发展。

由于网络主播准入门槛较低,在传播技术和设备上要求简单、前期投资较小,甚至只需一部安装直播平台APP的智能手机+麦克风就可以成为主播,越来越多人加入网络直播这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对于主播的要求也随之水涨船高。大学生兼职网络主播与签约全职网络主播相比,由于参与时间和精力受限、包装宣传扶持有限等原因,在直播平台中粉丝量相对较少,号召力一般,很难获得理想的经济收入,他们收获的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互联网时代的参与感,获得娱乐体验的机会,也为今后可能职业发展打下基础。目前,大学生兼职网络主播们最为急需的便是从形体、声乐、谈吐、妆容、法律知识等全方位进行大量的专业培训。

(四)“校园贷”兼职代理

近几年,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有机融合,创新不断,互联网金融行业迅速崛起,已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互联网金融机构瞄准校园信贷市场,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校园贷”便应运而生[6],短短三年以来,“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型互联网金融服务从摸索起步到逐步发展壮大可谓来势凶猛。

据我国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我国大陆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规模为2 625.30万人[7],据此基础数据,易观智库在2016年1月报告中估算指出我国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规模在千亿元以上(假定每名大学生每年的分期消费需求为5 000元),市场规模如此之庞大,吸引众商家纷纷涌入大学校园信贷市场“跑马圈地”,短短几年时间,“校园贷”平台数量便多达上百家之众,其中以趣分期、分期乐、优分期、爱学贷、名校贷等较为知名。“校园贷”平台主要的业务模式是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和分期消费金融服务[8]。在校大学生只需要凭借相关证件和资料在平台上实名注册,通过验证后即可获得一定的信用额度,便可在相应的电商平台上分期购物或是直接取现借款,“校园贷”平台从每笔交易中收取少量手续费。

显然,此类平台盈利或占据市场的关键便是需要可观的用户规模,除了网络广告推销方式以外,这便需要雇佣大量人员进行大面积校园推广,尤其是此类网贷平台的放贷业务流程大都规定,学生想要获得信用额度分期消费或取现则必须经过“面签”环节(即平台工作人员上门到学生宿舍与大学生注册用户本人当面签订授信合同的过程)。各网贷平台通过在各高校设置校园代理,校园代理则大量招聘本校大学生兼职代理,完成校园业务推广。线下兼职代理的主要工作便是负责上门签约(面签)和游说新同学注册,以此获得每单10元到50元不等的签单费或推广费。经过本次与部分参与兼职的学生面对面访谈调查得知,这项兼职工作费时费力,失败率也很高,但回报却相当可观,少数参与兼职的学生最多的时候每月能拿10 000元以上收益。

正是由于网贷平台大量雇佣在校大学生线下兼职代理进行“地毯式”、“扫楼式”推广,以趣分期、分期乐、优分期、爱学贷、名校贷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校园贷”平台业务量一路高歌猛进,发展如火如荼。但自2016年以来,发生了诸如大学生因无力偿还所欠“校园贷”平台巨额款项而跳楼自杀、线下暴力催收欠款、女大学生“裸条”抵押贷款等多起恶劣校园事件,“校园贷”也引起了学术界、政府监管部门、高校、媒体等社会各方面极大的关注,有媒体甚至使用“野蛮生长”、“集体狂欢”、“万劫不复”等词语来描述“校园贷”不同阶段的发展状态[9]。

二、新形势下对大学生兼职的建议

本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兼职率达80.06%,显然,对大多数大学生而言,兼职工作是他们大学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新的经济环境下,为了解决兼职对大学生产生的各种影响,以下从政府、高校、平台企业和大学生自身等各自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若干建议措施。

(一)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目前,依据我国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在法理上是一种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10],因此,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等方面如若受到不法侵害,其自身权益往往难以得到较为全面的保护。诸多专家学者在这方面早有呼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该尽快有所体现。具体到本文所讨论的三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而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则更显紧迫,正是由于有关法律空白或监管的缺失,才使得网络直播违规事件频现,初衷本是互联网普惠金融的“校园贷”更是野蛮生长,乱象丛生,直至中国银监会、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出台后,失控的校园网贷才得以紧急刹车[11]。笔者十分赞成对诸如微商、网络直播、校园网贷等平台出台严格的监管措施,但也并不赞成采取“一刀切”彻底封杀的形式,应允许其在监管范围内合理发展。

除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之外,有关部门还应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大学生兼职予以配套扶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以来,从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到高校均十分重视,各方大力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通过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举办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形式,积极提供包括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但有关资源配置却极不平衡,地处省会城市的重点高校,不仅有丰富的校友资源成立专门的天使基金,并由成功企业家校友亲自担任创业导师等途径来扶助学子创新创业,大学生们申请获得相关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则相对容易,而地处地方城市的大批普通地方高校学子则困难重重,因此,笔者在此呼吁国家应在资金、政策方面对地方普通高校学子参与创新创业等社会实践上有所倾斜和照顾。

(二)对高校的建议

在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应对大学生兼职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具体措施包括:(1)积极鼓励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兼职等创业实践。可将符合相关考核要求的兼职实践活动换算计入学生的总学分,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2)加强引导和管理。本次调查数据显示80.15%的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兼职指导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为学生兼职提供帮助;(3)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可为参与兼职的学生配备创业导师,并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等一线学工队伍的监测引导功能,与兼职学生互动沟通,帮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4)加强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本次调查显示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遇到过拖欠工资、中介欺骗等问题时,13.02%的学生无力处理,选择自认倒霉,仅有6.21%的学生会选择向辅导员、班主任等老师寻求帮助,可见,当发生兼职学生权益受到损害情况,学校在这方面显然需要及时积极主动作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做学生权益的坚实守护者。

(三)对网络平台企业的建议

本文所讨论的三种新型大学生兼职行为均是在互联网经济浪潮下才出现的,相关网络平台企业应该加强自身平台运营监管和行业自律建设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网络平台企业作为平台运营商,是各自平台的权利人,也天然负有监管义务,需切实维护自身平台的合法合规运营。平台管理者可依靠后台实名制登记以及实时监控、屏蔽、过滤、提示、设置举报功能等一些必要的技术手段实现自查和自我监管。另外,网络平台企业在获取自身收益的同时也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大学生兼职参与社会实践提供便利条件。例如,校园网贷平台就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平台和资金优势,在进行充分调研评估基础之上,为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微商、大学生网络主播等牵线搭桥,推荐包括成功校友在内的天使投资人,提供长期的创业资金投资,待大学生创业成功之时,相信平台企业、投资者也一定能获得丰厚的回报。

(四)对兼职大学生的建议

从大学生自身角度来讲,兼职有利有弊[12],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尽量选择与专业匹配度较高的兼职工作,理性兼职,量力而行,谋定而后动,及时总结经验,提升职业发展水平。(2)平衡好兼职和学习的关系。大学生理应以学习为主,在保障学业的基础上,利用课余时间来兼职参与社会实践,丰富阅历,积累经验,获取收益。(3)处理好做朋友和做生意的关系。大学生微商、“校园贷”兼职代理等兼职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在朋友圈内、在校园内做熟人生意,可能会影响同学间、朋友间的人际关系,需在做朋友和做生意之间构建某种平衡,建立一种新型的商业性朋友关系[13]。

三、结语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2016年11月召开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未来没有人可以离开网络而存在,未来30年属于用好互联网技术的公司、国家和年轻人”[14]。我国当代大学生作为青少年群体中的佼佼者,是最具青春活力、最富有代表力的互联网原生居民,当然也是马云先生所言寄予厚望的年轻人,他们思维活跃,易于接受新生事物,敢于尝试,天然拥抱互联网并具有较高的互联网信息利用能力。越来越多的调研数据表明,大学生们的价值观日趋多元化,互联网行业已然成为目前大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重要选择和方向,众多学子在大学阶段便开始以兼职方式参与社会实践。笔者通过网络问卷调查法和当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背景下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行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充分的实证调研,大学生微商、大学生网络主播和“校园贷”兼职代理等几种新型大学生兼职工作,有效地扩展了参与大学生兼职时的选择范围,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在新时期新的经济环境下,全社会都应该积极转变陈旧的思想观念,以更加包容和开放的态度为大学生们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多元化发展选择。大学生们要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高校要做好新时期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管理、培训和引导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则应该积极从立法、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配套扶持,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相关平台企业则需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大学生兼职提供必要帮助,多方共同促进当代大学生发展进步。

[1] 卢小君.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M]. 大连: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6.3.

[2] 王翀, 甄旭. 大学生微商的规范化及推广应用[J]. 江苏商论, 2016,(21):183~185.

[3] 董凤华. 大学生微商创业模式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 法制博览, 2015,(29):288.

[4] 黄勇军, 张国建. 网络主播的特性与监管[J].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2016,(5):75~76.

[5] 潘娣. 网络主播热度化下的冷思考[J]. 今传媒, 2016, 24(6):47~48.

[6] 郑春梅, 贾珊珊. 国内外校园贷平台比较及规制分析[J]. 财经界(学术版), 2016,(26).349~35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 (2016-07-06) [2016-12-4].http://www.moe.edu.cn/srcsite/A03/s180/moe_633/201508/t20150811_199589.html.

[8] 刘懿. “校园网贷”对高校学生管理的思考[J]. 教育教学论坛, 2016,(46):17~18.

[9] 周琰. 校园贷:让人喜来让人忧[N]. 金融时报,2016-09-19 (05).

[10] 唐斯羽. 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现象及其成因调查报告——兼谈大学生兼职权益的保障措施[J].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08, 22(1):83~90.

[11] 邵甜甜. 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合力整治校园网贷[N]. 中国工商报,2016-11-03(001).

[12] 赵果. 大学生兼职的现状调查与职业发展研究[J].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6):859~863.

[13] 高崇, 李敏. 做生意和做朋友:“大学生微商”在互联网经济中的关系变迁[J]. 新闻界, 2016,(6):53~58.

[14] 中国日报中文网.马云:未来三十年属于“用好互联网技术”的人[EB/OL]. (2016-11-16) [2016-12-4].http://cnews.chinadaily.com.cn/2016-11/16/content_27398191.htm.

2095-4654(2017)06-0123-06

2017-05-12

湖北科技学院2017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高校网络舆情管理体系建设研究”资助系列成果

G645.5

A

胡 莉

猜你喜欢
微商代理主播
『人气』主播
第一次做小主播
代理圣诞老人
中国蓝主播
直销的对手不是微商而是自己
我是小主播
与“微商”共成长
警惕“微商”变成“微传销”
微商将迎来“大洗牌”
108名特困生有了“代理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