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犯罪案为何屡禁不止
我国对制造假证行为的打击一刻也没有停止,但假证却成“打不死的小强”。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是有利益可图。目前制售假证已成暴利行业,且门类包罗万象,一个人从生到死的出生证、毕业证、文凭、工商执照、驾驶证、行驶证、火化证等都能制售,连国外的证件也能做。一个假证的原料、加工、物流成本,加起来一般只有一二十元,但在网上的标价往往高达数百数千元,某些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假文凭甚至能卖到万元以上。在巨额利益面前,当然有人会不顾一切了。
其次是有市场需求。制贩假证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巨大、持久的市场需求。现在各种假证不怕做不成,只怕想不到。不但国内的各种证、章可以伪造,甚至国外的大学毕业证书等都能做得像真的一样。这几年,虽然各地对证件的验审越来越严格,但还是有很大的市场。
假证在社会上有其自身的“价值”。人们通过假证获得物质与精神收益。它以假当真,帮许多人成就了好事。我们从一些官员出事后揭露出的问题来看,很多官员的所谓学历证书等都是买来的“假证”。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坐火车、看电影、逛景区便宜,去买学生证;有的人为了找一个理想的工作,去买毕业证。有市场需求,就会有利益追求,必然有人会铤而走险。
当然,一个更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原因是,我国对买证人的处罚较轻。一些单位在查获某些人使用假证后,最多不予录用或者辞退。有关部门在查获假证后,最多没收和销毁,一般也不会去追查“买假证”者。要制止“假证”泛滥,必须像打击制假证者那样打击买假证者。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个人诚信档案,把使用假证也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一次查获,终身禁止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另一方面要修改、完善现行相关法律,明确购买、使用假证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要建立良好的人才评判体系,改变唯学历是举的观念。如果从源头上治理使得人们不敢购买使用假证,或者假证已无处可用了,制贩假证也就无利可图了,“假证”就会自动消亡。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坦言,假证难根除,一方面很多人缺乏正确意识,对国家公共财产利益持着无所谓的态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没有把假证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危害去对待,缺乏持久战。除了造假证、卖假证的人,对买假证的人也应予以相应处罚。例如针对使用假毕业证的人,他们在单位中凭假证获取的岗位提拔和收入应予以没收,同时列入黑名单,关联身份证,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景霞表示,假证造成的社会危害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也助长了对于诚信系统的破坏,可以鼓励群众举报,对于提供确切线索的群众予以一定奖励。
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身份证”“电子学生证”等应运而生,评价行为人是否是学生的手段与方式在不断进步,通过将身份信息电子化、联网化,使得假证无漏可钻,再加上违法成本的增加,令买卖假证逐渐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