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铎印
监督需要“全天候”
◎文/潘铎印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违反各项廉政作风纪律,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行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加强党员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生于“八小时以外”。由此,广东省检察院制定“八小时之外”监督负面清单,再次提醒党员干部:反腐是“全天候”的,任何时候都必须绷紧这根弦,须臾不能放松。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党员干部,要“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能什么饭都吃、什么酒都喝、什么人都交、什么话都说”。对党员干部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实现对党员干部监督的“全覆盖”,要求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内外”也要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行,内外如一,不做“双面人”。每位党员干部在做事之前,必须慎重考虑党纪国法,把规矩和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审慎处理好“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游离于组织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