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基金保持平衡是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基础。收入过多于支出或入不敷出都不是最理想的基金财务模式。长期高比例的入多于出会造成投保主体的不堪重负,而严重的入不敷则出会阻碍制度的正常运行,这些都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收支平衡是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理想目标。本文给出了缓解养老金收支失衡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缓解途径
一 基本概念: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平衡是指一定核算期内养老金筹集与支付总量的对等。
收支平衡有横向平衡和纵向平衡两种形式。横向平衡是指当年养老保险计划所筹集的资金总和与该计划所需要支付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
在现收现付制度下,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式是:
养老金收入 = 养老金支出
参保在职职工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率 = 参保退休人数×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
纵向平衡是指从被保险者在投保期间提取的基金总和与其在享受该项保险待遇期间所需支付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
但在養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养老金的支出是刚性的,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养老待遇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加;而养老金的筹集却不能无限增加,要受到养老金筹资主体负担能力的限制。因此,筹资与支付这两者之间本身就存在难以解决的矛盾。
二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现状:
1 全国
据统计,2010~2016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从13420亿元增加到35058亿元,6年间增加了1.6倍,年均增长17.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从10555亿元增加到31854亿元,6年间增加了2.0倍,年均增长20.2%。明显看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收入的增长速度。截至2016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38 580亿元,是2010年的2.5倍,基金累计结余增长率除2015年有所反弹外,其他年份均呈下降趋势,尤其是 2016 年出现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4% 的负增长,上一次负增长要追溯到1998年。养老基金累计结余减少的原因在于,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降低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直接导致养老基金收入增长速度放缓(2016年基金收入增长率仅为8.9%)及基金累计结余的减少。
2 各省份
据统计,2013年,当期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为1个,即黑龙江(-40.4亿元);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 区)为2个,分别是黑龙江(-106. 1亿元)和宁夏(-1.1亿元);2015年,当期基金收不抵支的省(区)增加到7个,分别是黑龙江(-192.5亿元) 、西藏 (- 159.8亿元) 、辽宁(-113.0亿元) 、河北(-63.1亿元)、吉林(-40.7亿元) 、陕西(-8.1亿元)和青海(-7.9亿元)。尽管近年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 区) 在增加,但所有省( 区) 基金累计结余均为正数,即在动用累计结余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可以保证当期的发放。广东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最高,7258亿元占总结余的19.6%。累计结余超千亿的地区还有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四川、上海、山西、安徽。这9个地区共计2.61万亿元,占全部累计结余的70.6%。不过,因各省的养老金支出不一样,因此将累计结余除以每月养老金总支出得到的可支付月数排序又有变化。2016年,全国平均可支付月数17.2个月,比上年下降0.5个月。但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黑龙江、青海、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西、湖北、内蒙古、海南10个省市和新疆兵团的可支付月数在10个月以下。四川和上海虽然累计结余超千亿元,但可支付月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16.2个月和12.6个月。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增至7个,分别为黑龙江、辽宁、河北、吉林、内蒙古、湖北、青海。其中黑龙江不仅当期收不抵支,且累计结余已穿底,为-232亿元。黑龙江也是全国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最低的地区,仅1.30:1。广东的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最高,达9.25:1。全国抚养比则从2015年的2.88:1下降为2.80:1。
上述数据表明,养老金区域不平衡、部分地区收不抵支的情况加剧。
三 探讨缓解养老基金收支失衡的具体途径
1、降低养老金平均替代率
降低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可以减少养老金的发放数额,大大缓解了养老保险的政府债务问题,是解决政府债务问题应该首要考虑的因素。。但是从 1996-2008 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表 3-2),替代率呈现的趋势基本是由高到低的,13 年间的平均替代率为 71.39%。这个数字无论是与国际惯例 40%-60%相比,还是与新制度设计的目标替代率 58.5%相比,还是显得高了一些。从政府“兜底”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来看,只是满足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若要提高生活质量还需要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来共同提供支持,因此第一支柱的替代率还有下降的空间。
2、增加收缴率
养老金收缴率是指实际养老金缴费收入与应有养老金缴费收入的比值。收缴率的上升,一方面取决于企业利润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取决于征缴手段和力度与缴费者缴纳养老保险意识的提高。在缴费率一定的情况下,扩大收缴率,一方面应从健全制度着手,杜绝企业虚报、瞒报工资总额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应该建立激励机制,明确个人未来的待遇标准,保证实现政府的承诺,鼓励个人积极缴费。我国在现阶段,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在运营和管理过程中面临着管理不规范、覆盖面过窄、征收刚性不强、收缴率不高、资金来源缺乏应有的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妨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加之缴费率过高、企业无法承受,现实中养老保险逃费问题日趋严重。逃费行为表现为按低于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即缩小费基少缴费逃费行为或根本就不缴费的行为,使实际收缴率远远小于 100%。
3、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通过扩大覆盖面,新纳入的人员在短期内不会退休,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对如何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建议以“全民参保计划”为契机,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法定参保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和参保登记; 同时,将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签订固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中,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强制参保。
作者简介:
梁栋(1993-),男,汉族,山西省长治市,研究生,山西财经大学,社会保障基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