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芳
摘要:详细介绍了辽宁村镇银行的风险与经营状况,提出了辽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辽宁;村镇银行;可持续發展;措施;建议
近些年来,伴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我国农村经济建设以及农村金融改革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也随之不断加大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村、农民这“三农”的金融服务力度,其中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大力快速发展村镇银行。在这种极为有利的政策环境下,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于2007年3月1日在四川仪陇的成立为标志,迅速在我国掀起了一股组建村镇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热潮,辽宁在这方面的表现也很突出。
一、村镇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的联系和区别
村镇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一样,二者均是以中央的“三农”精神为依据而设立的,均是主要面向我国广大的县域及城乡的。但二者在模式及资本来源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目前前者的模式及资本来源主要为“某家银行控股+政府入股+个人入股”,以抢占县域或者三、四线城市的资本市场为其成立的主要目的;而后者则属于地方性的国有商业银行,所以尽管其是新兴银行,但还是要以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及经验为借鉴,不断朝着日益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二、辽宁村镇银行的风险与经营状况
(一)辽宁村镇银行的风险状况
近些年来,就主要的监管指标而言,辽宁村镇银行一直都是达标的,表明其始终处于一种风险可控的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辽宁村镇银行较为充裕的流动性
截至2013年年底,在辽宁村镇银行的各项存款余额中,有76.96亿元为储蓄存款,占比高达80.40%。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以及净稳定资金比例等主要的流动性指标分别为70.65%、124.47%、434.2%以及145.86%,全部符合金融监管的要求。
2.辽宁村镇银行比较低的不良贷款率
截至2013年年底,虽然辽宁村镇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增加、不良贷款率上升,出现了所谓的“双升”,增长幅度分别为3,511万元和0.16个百分点,但是其不良贷款率既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0.25个百分点,也比监管标准低,只有0.25%。
3.辽宁村镇银行不断增强的资本实力
(1)辽宁村镇银行内源性资本的增长情况。以2013年为例,辽宁村镇银行内源性资本的增长总额达到了4.01亿元。其中,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分别增加了0.69亿元、1亿元和2.32亿元,盈余公积的余额为1.46亿元,增长幅度为89.2%;一般风险准备的余额为1.71亿元,增长幅度为142.59%;未分配利润的余额为7.13亿元,增长幅度为48.18%。与此同时,辽宁全省共五十家村镇银行的总体资本充足率很高,达到了22.31%,全部达标。
(2)辽宁村镇银行外源性资本的增长情况。辽宁村镇银行中的十三家,在2013年一年,通过分红转增资本或者增资扩股的方式增加了34,644元的股本金,达到了307,279万元的股本总额。其中,发起行持股、非金融机构法人持股以及自然人持股分别为90,091万元、98,090万元以及119,098万元,其占比分别为29.32%、31.92%以及38.76%。
4.辽宁村镇银行不断加大的拨备提取力度
辽宁村镇银行为了使自身各项资产的风险程度不断降低,在信贷资产方面,其拨备的提取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在非信贷资产方面,也进一步加强了其减值准备的提取力度。截至2013年年底,辽宁村镇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余额已经达到了4.61亿元,与该年年初相比,增加的金额和百分比分别为2.46亿元和114.21%,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959.66%和2.44%,只比监管标准低0.06个百分点;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余额也已经达到了1,013万元,与该年年初相比,增加的金额和百分比分别为828万元和448.82%。
(二)辽宁村镇银行的经营状况
近些年来,辽宁村镇银行认真以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引,对小微企业及广大农户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使得长期困扰我国城乡的部分金融服务空白得到了较为有效的弥补,日益发挥出其支农支小“生力军”的作用。辽宁村镇银行的具体经营特点如下:
1.辽宁村镇银行较高的涉农贷款占比
截至2013年年底,辽宁村镇银行的农户贷款余额以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81.16亿元和100.46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分别为42.96%及53.18%。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以及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181.62亿元及153.43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了58.35亿元及48.77亿元,分别增长了47.34%及46.6%,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76个百分点及5.02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的比重分别为96.15%及81.22%,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比年初增加了3.76个百分点。
2.辽宁村镇银行增长较快的经营规模
截至2013年年底,辽宁村镇银行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25.30亿元、284.21亿元和41.09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了95.14亿元、88.05亿元和7.09亿元,分别增长了41.34%、44.88%和20.87%。其中,各项贷款和存款余额分别为188.90亿元和267.3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了55.48亿元和82.65亿元,分别增长了41.58%和44.74%。
3.辽宁村镇银行经营全部盈利,无一家亏损
仅以2013年为例,辽宁村镇银行实现的经营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10.12亿元和5.7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09亿元和1.33亿元,增长幅度分别为43.95%和30.3%。全辽宁共五十家村镇银行无一家亏损,全部盈利,其中,净利润超过一千万元的村镇银行超过了半数,共有二十六家。
三、辽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及建议
(一)从辽宁村镇银行自身角度来看
1.辽宁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要始终明确、坚定,信誉度与知名度需要不断提升
第一,要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及媒体积极宣传村镇银行的宗旨、开办的主要业务及业务特点,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在对村镇银行有了较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而完全认可村镇银行。第二,辽宁村镇银行自身更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其市场定位不动摇,根植于农村,服务于“三农”,在存款、贷款、结算、代理等各项业务中不断创新,使自己的金融产品始终适合“三农”的实际需要。
2.辽宁村镇银行要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
除了吸收存款以外,辽宁村镇银行还应该努力拓展以下四种筹资渠道:第一,通过与银行所在地的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来获取资金;第二,争取早日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第三,对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要更加充分地加以运用;第四,争取通过发行票据、债券等来筹集资金。
3.辽宁村镇银行需要控制与防范信贷风险
为此,辽宁村镇银行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逐步完善辽宁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的信息管理系统及管理制度。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联保小组与农户个人资信信息库的建立以及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前者据以核定贷款额度,后者用于跟踪贷款状况等业务信息。第二,不断提高辽宁村镇银行信贷工作的透明度,这主要是通过加强对农民的信贷政策宣传来实现的。
4.辽宁村镇银行需要拥有行之有效的人才队伍建设措施
第一,为了把高素质的人才吸引到辽宁村镇银行中来,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对于业绩突出的员工要给予高福利及高薪。第二,从辽宁村镇银行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等精简下来的富余人员中招收人才,其中,业务经验丰富的可作为信贷人员及管理人员使用;热心为农民办事并且熟悉当地农村情况的可考虑作为兼职人员使用。第三,为了使现有辽宁村镇银行员工的岗位专业技能始终适应变化的业务经营需要,必须不断对他们进行培训,内部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
(二)从金融监管角度来看
1.辽宁村镇银行标杆行示范点创建活动需要进一步深化
为了不断推动辽宁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打造市场定位为“支农支小”的精品银行,应该继续按照金融监管部门关于村镇银行标杆行示范点创建的实施方案,同时与金融监管的评级工作相结合,在全省评选作为标杆行示范点的村镇银行,并以此为基础,对这些村镇银行的有效经验及做法进行认真的推广与总结,以使它们在辽宁村镇银行支农服务改善以及稳健发展中的典型引路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2.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现场检查的作用
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有选择、有重点地对辽宁村镇银行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以及主要监管指标真实性的现场检查,并在梳理所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向全省村镇银行进行问题通报,最终对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3.认真做好非现场监测工作,以使其风险预警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金融监管部门要对辽宁全部村镇银行的风险情况按照年度与季度进行通报,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同时,每次还要选择两至三个问题单列,作为重点关注项目进行通报,并对其进行跟踪整改。
4.对辽宁村镇银行的违规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
金融监管部门对辽宁村镇银行所从事的票据等业务要持续进行跟踪,对其中违规从事業务活动的村镇银行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暂停其违规业务,还要责令其给予从事违规业务的负责人、行长、董事长等相应的处分,以发挥警示作用。
5.要按时完成对辽宁村镇银行的监管评级工作
对辽宁村镇银行开展监管评级工作,并且评级结果要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查。参与评级的村镇银行主要是二级机构、三级机构和四级机构。评级完毕后,要对辽宁村镇银行的监管评级情况进行通报,并分类提出相应的监管意见。
6.要认真开展对辽宁村镇银行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金融监管部门首先要组织辽宁全部村镇银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其中的部分村镇银行进行抽查,对于有问题的村镇银行,要督促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其内部控制机制,最终达到防范村镇银行案件风险、避免案件发生的目的。
7.对辽宁村镇银行发起行的联动监管需要加强
为了使辽宁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及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向村镇银行的发起行通报其所发起村镇银行的经营情况,尤其是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不仅如此,还要提出相应的监管意见,督促发起行进一步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不断加大对其所发起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
8.组织辽宁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金融监管部门把立足支农、有效管理、合规经营、科学发展作为主题,举办辽宁村镇银行“三会一层”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就辽宁村镇银行的新资本管理办法、合规管理以及监管指引等进行培训。
9.引导辽宁村镇银行深化支农服务工作
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辽宁村镇银行进行服务方式的改进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使其服务小企业和“三农”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扩大。为了使辽宁村镇银行的支农经验与做法得到及时的推广及总结,可以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从辽宁村镇银行中选出若干家,就其支农工作中的经验及其有效做法在会上进行交流。针对辽宁村镇银行参差不齐的支农支小工作现状,可通过印发指导意见的方式,明确监管要求,来推动辽宁村镇银行支农支小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
10.积极推动辽宁村镇银行增资扩股和设立分支机构
在辽宁村镇银行深入开展各项业务的过程中,资本实力不足问题在有的村镇银行中日益明显,突出表现在资本对涉农贷款规模的严重制约,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引导辽宁村镇银行合理地增资扩股,以不断增强其资本实力。同时编制辽宁村镇银行的机构发展计划,以期对其分支机构的组建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