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的文化振兴
——从“去农文化”的成因及破解之道谈起

2018-01-01 15:42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乡土城乡农民

陈 煜

(西南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715)

一、去农文化问题的缘起

去农文化是指农民由于对自我身份、所处环境缺乏自信,因此在方方面面都想去除自身农民特质的文化倾向。由此种文化产生的自卑心理,使得农民普遍觉得自己比城里人低人一等,降低了农民对乡村的认同感与依赖感,淡化了农民对乡村的感情。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事关乡村未来发展大局的关键举措。乡村振兴不仅包括产业的振兴,还意味着文化的振兴。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坚定乡村文化自信,扎进文化之‘根’,铸牢文化之‘魂’。”可见,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基础就在于增强广大农民群体对自我生活区域的价值感与认同感。但在我国现今的部分乡村地区,蔓延着一种较为浓厚的“去农文化”。在此文化影响下,人们对自身故土未来的发展缺乏足够的信心,因此纷纷选择逃离,不愿意在乡村生活。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的产物,其来源于社会现实,是某一地区群体的物质表象与精神内在的集合体,其本质上是对社会现象的反映。去农文化也是如此,其来源并根植于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并不包括所有的农乡。因此,对其范围的解释,必须采取限缩化的界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下的很多乡村已经相当繁华。诸如华西村一类的村落,甚至拥有超过多数城市的吸引力。而本文所指的乡村特指那些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所涉及的主体主要为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这些乡村相比于城市相对落后,从而使得本地的农民对自身的居所地产生了相当的厌倦感,继而对城市生活表现出高涨的追逐热情。这样的乡村恰恰是最需要振兴的。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专门化的研究。如此才符合中央“针对不同类型地区采取不同办法,做到顺应村情民意,目标任务符合要实际,保障措施要可行有力”的战略方针。

文化是人类有意识活动的创造物的总和;它通过象征符号系统反映和传播,可依存、显理于物质的载体,也可被人的思维概括与描述;从人的社会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文化,既是一种观念形态,又是一种群体生活模式,有些还可以通过规范和制度表现出来[1]。精神文化决定规范文化,规范文化又决定行为或物质文化。所以说,正是由于在贫苦地区的农民群体中形成了较为深固的轻农、贱农的文化心理,才造成了离农、去农现象的出现。而物质社会的多重现实因素,又是去农文化形成与加深的根本原因。因此,对去农文化诱因及对策的研究不能局限于空洞的理论分析,而要从城乡发展的现实格局入手,深入分析去农文化产生的外在背景与内在作用机理。同时,对去农文化的研究也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所作出的积极回应。因为,乡村振兴必须思考如何解决“乡村消亡问题”,认识到农民才是乡村建设的主体力量。

目前,学界对于三农问题的研究集中于经济制度层面,鲜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进行思考。本文以去农文化为切入视角,进一步探讨此种文化的成因与破解之道,希望能够为乡村的振兴与发展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去农文化的产生原因

(一)经济制度因素

在我国,农业一直是中坚核心产业,农村问题也一直是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的发展与建设,从“新农村运动”到“乡村振兴战略”无不体现着党中央对农民的亲切关怀。但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实施的是“农业支持工业”的政策方针,农村资源长期单方面向城市输出,并在户籍制度的影响下,形成了城乡二元体制。这些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使得农业变成了弱势产业,农村越来越落后于城市。

从比较视域来看,二元结构的产生有其必然性所在。阿瑟·刘易斯就指出:发展中国家存在“二元经济”,包括使用可再生资本的现代经济部门和不使用可再生资本的传统经济部门(主要是传统农业)。城市作为资本、技术和劳动力自发聚集的中心,率先开始发展现代部门,其生产效率远高于农业部门;由于现代部门容纳的劳动力有限,大量人口还需依靠传统农村生活,这就形成经济结构意义的“城乡二元结构”[2]。马克思也说过:“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3]”城乡的分离发展使两者走上了漫长的对立发展的历史道路。商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交换活动变得日益频繁,农村地广人稀的特征使得其无法支撑起大规模商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商业分工使农村变得弱势,城市成为宠儿[4]。

但与其他国家自发生成的二元结构有所区别的是,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制度主要由人为造成。严格的“户籍制度”将完整的乡土中国硬生生拆分为了城乡二元社会。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颁布,以严格的法律形式限制农民进入城市,禁锢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在城乡之间树立了一道无形的高墙,由此形成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在以农补工政策的指引下,资本的高投入使对农业剥夺实现以农养工成为必然[5]。从此,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民在公共资源配置中长期处于不平等地位。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城乡交流限制有所松动。现阶段是城乡二元结构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的突出表征便是农民作为能动的主体嵌入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所形成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计模式[6]。该模式最典型的运动特征就是:农民在城市与乡村间进行着候鸟式的往返。

虽然说,“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所导致的候鸟式往返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城镇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具有把握自己命运的“阶层主体性”,成为现代化的受益者而非牺牲品,避免了发展中大国普遍出现的“贫民窟”及由此引发的社会政治动荡。很多农民确实在城乡来回地交替活动中积累了可观的财富,改善了自身的生活。使得农民可以通过“农业”和“非农业”获得自身收入的最大化,也是当前宏观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必然性选择[6]。但这并不能掩盖此种双向流动模式所带来的诸如乡村空心化等各种问题。在此种模式下,部分地区的城乡差距仍然在不断扩大,城乡居民相互不平等的对待并没有得到缓解,在某些方面甚至还有所加深。

伴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到城市,我国部分乡村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空心化现象,突出表现为村庄内部荒芜与村庄外延膨胀并存,表现出“外扩内空”的不良演化过程[7]。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十三届全国人大记者会上接受记者提问时便谈道:“每年春节前电视媒体都大量的报道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情况,包括骑着摩托车,甚至有摩托车后面驮着上百斤的东西回家,现在户籍在农村的人口有8亿多,农村常住人口有5亿多,2亿多人在外打工,这些打工的大多数都是青壮年,除了过年,都不在农村,在农村不少地方确实缺少生机、缺少活力,主要是老人和孩子留守,“空心化”的问题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个现象也反映出了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因此,正是在城乡二元经济制度的影响下,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从而直接导致了去农文化的产生。同时,在去农文化的作用下,部分地区的乡村人口持续流出,现已到了相当紧迫的地步。如果不能寻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欠发达的乡村还将在长时间内进一步凋敝。

(二)产业特性因素

中国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在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说过:“中国的农业还是一个弱势产业,一方面中国人口众多、土地贫瘠,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技术上的差距,国家农业的竞争力是有一定的差距,与欠发达国家相比,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中国比较优势也在逐渐失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导致中国农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整体上不强,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是同生态环境关系最为紧密的产业,其自身就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纽带性产业,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第一产业。

由于农业生产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紧密相关,自然界所有的风险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农业,农业具有先天性的自然风险。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期,看天吃饭是中国两千多年原始农业的常态。即便到了工业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农业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只是在科学技术的支撑下,其生产条件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除此之外,农业还需要承受不定的市场风险。无论是国际上流通的大宗农产品,还是国内的小规模普通农产品,都极易受到国内外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常见的农产品滞销大多由价格波动所致。

农业是一个相对较为弱势的产业,具有生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价格弹性小、资金技术相对短缺,风险性高等不利特点。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难以吸引到足够的外部力量支持。目前,我国的各行各业或多或少存在排斥农业的现象。比如何善平就指出教育现代化的实质是教育城市化。在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教育已经“失语”,正在经历一个去农化、边缘化和工具化的过程。农村教育面临着去农化与向农化的两难价值选择[8];梁发详则指出人教版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在人物身份(职业)选择方面,存在着农民身份(职业)人物数量偏少,人物活动的农村场所偏少,农民形象具有社会刻板印象痕迹等现象,具有较明显的“去农化”倾向[9];张新芳等指出了由于受农村信用社企业性质决定的商业目标影响,在农业处于弱势产业其比较效益低、风险相对高等情况下,农村信用社为追求效益最大化,在支农过程中可能或多或少会出现“去农化”现象[10]。

产业的相对弱势,使得农业发展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只能依靠政策措施对其进行倾斜性扶持。和城市居民相比,农民总体来说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就使得很多农民产生了较强烈的自卑感,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因此不断尝试逃离农村,试图摆脱自身的农民身份,去农文化便由此产生。

三、消除去农文化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乡村文化自信

孟德拉斯曾注意到乡村文明与乡土文化问题。他说,较之工业的高度发展,农业的缓慢发展可以给人以安全稳定、千年平衡的印象。相对于城市的狂躁、复杂与多变,乡村则有着更多诗意与温情,它承载着乡音、乡土、乡情以及古朴的生活、恒久的价值和传统。在城市化背景下,农村的大量消失并不意味着乡村文化的消亡,相反,乡村更加稀缺而珍贵,乡村依然是人们心灵的寓所[11]。乡村建设家梁漱溟亦曾论及:“中国文化是以乡村为本,以乡村为重;所以中国文化的根就是乡村”[12]。如此说来,在某种程度上抛弃乡村文化就等于是抛弃了中国传统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目前,乡村文化在与城市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中处于显著的劣势地位。城市的很多不良文化习俗传到了乡村却变成了真理式的价值标准。过去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是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13]。而现代的城市社会在本质上是一种“市民社会”,马克思曾说过:“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在这个共同体中,人把自己看作社会存在物;后一种是市民社会中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别人看作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成为外力随意摆布的玩物。”[14]而这种社会模式对我国而言纯粹是“舶来品”,我国古代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城市和乡村的文化格局保持一致,城市和乡村都是以家庭控制为基础和基本运作机制的伦理社会,形成的是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国本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在乡村,如果不加以合理规制,中国的优良传统文化或许将消失。对此,应当加强乡土本位的文化建设,增强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和独立性。所谓的城乡交融应当是相互影响,即城市的优秀文化可以重构乡村文明,乡村的优良文明也可以净化城市的种种文化陋习。从对皖南山区部分乡村调研的情形来看,目前某些乡村已经产生了巨变,受城市攀比、拜金、利己主义思潮的影响,这些村子的传统规矩几乎消失殆尽,而现代的管理秩序还未建立起来。原有乡村所固有的“熟人社会”格局被慢慢打破,变得越来越像城市的“陌生人社会”。村民们只顾自己的小家,不顾乡村大家,持有的是“自扫门前雪”的行事标准。这种自我的行事态度,使得这些乡村无法聚拢起人心、人力共促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滞缓了其应有的繁荣。而传统的乡土社会却非如此,在传统社会里,个体的名誉是和村子的整体声誉相挂钩的,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一直是乡土社会秩序的根基。

有学者指出:现代文化并没有解决农民精神生活的根本问题,现代文化没有成为人们真正的精神依赖。所以,城市化不能将乡村所有的旧有景观一扫而尽,不能用城市文明替代乡村文明。应增强民族自信心,增强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乡土意识,做好乡土文化的继承与保护。乡村城市化过程中的文化保护,不仅包括那些在乡村残存的文物古迹,也包括保护与农耕相关的乡土文化记忆。通过传承乡村文化与发展乡村经济的联动,实现文化的延续与再生,保证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13]。这无疑是正确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因此,我们必须认清,相对于城市的狂躁、复杂与多变,乡村则有着更多诗意与温情,它承载着乡音、乡土、乡情以及古朴的生活、恒久的价值和传统[14]。城镇化虽然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但也给乡村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病”日趋凸显。主要表现为空气等环境条件恶化、水资源紧缺、交通拥堵、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居住条件恶劣、就业融入困难等[15]。比环境带来的恶化更严重的是文化与思想的侵袭,传统的乡土社会正在逐渐瓦解,其主体性在逐渐丧失,乡村俨然变成了城市的依附体。我们知道,人如果丧失了独立与自主,便会失去对自我的认同感,变得人云亦云,毫无主见。同样,全盘的“城市化”,也可能会使农民失去自我的认同意识,只知道一味地模仿城里人的举动,甚至把一些优良的乡村传统尽数丢失掉。倘若传统的乡村秩序彻底土崩瓦解,由此产生的“去农文化”将诱导农民纷纷离开乡村。如此,乡村的未来将不可想象。

城市化,不能把遗产铲掉[16]。全盘的城市化就和近代中国知识分子提出的全盘“西化”理念一样都是错误的。正如对西洋文化要“吸收其所当吸收,而不应以全盘承受的态度,连渣滓都吸收过来”[17]一样。乡村也必须坚持自身的文化自信。目前,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将“文化振兴”放在了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并重的地位,体现了党中央对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视。

文化振兴首先要破除去农文化对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而破除去农文化的首要方法便是增强农民对自身乡土文化的认同感。梁漱溟曾说过:制度来源于习惯,一家文化不过是民族生活的种种方面的思想。一个行之有效能够被普遍接受的制度与体系必然是建立在民族生活习惯的基础之上。内发的文化是制度的核心,外来文化只能作为手段和方法,参考中国近代以来宪政运动的不断失败的历史,便可轻易佐证该判断[18]。因此,现代化乡土文明的重构必须在农村既有的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建成,要立足于构建我国本土的乡土文化特色。乡村比城市保存着更多文化遗产,现有的农村是被动的被卷入城市化进程的,并不是自发自生的。城市对于农村来说,于自身历史固有文化,终无认识[19]。中国的乡村建设只能在本土文化的基础上构建,如果按着城市的模子篆刻,连文化与思想都复制城市,那么乡村必然会消亡,也就谈不上所谓的“乡村振兴”了。文化是制度的内涵,也是发展的内涵。中国的乡村振兴之路应立足于特色化、主体化、独立化,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乡村发展道路,避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高速发展进程中所陷入的“城市化陷阱”,创新出足以影响世界的“东方经验”。使人们不再以“农民”身份为耻,使乡村成为令人向往的好去处。文化是交流互通,相互影响的,城市文化可以影响乡村,乡村文化自然也能够反哺城市。树立乡村文化自信,振兴乡土文化,其实也就是在振兴中国传统文化。优秀的乡土文化也将有助于推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提高城市的文化品质。正如习总书记所言:“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树立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交融,兼容并包,取其长避其短才是正确的文化发展思路。

(二)促进城乡融合与产业融合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中认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作为一个传统的阶级将会终结,但农民的终结并不是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这无疑点出了乡村未来发展的最正确道路,即实现乡村的全民共享与全民共建。正所谓“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消灭差别对待的城乡一体与交融,将打破城乡居民之间的身份歧视,到那时市民与农民的差别将不复存在,公民成为唯一的群体性代名词,所谓的去农文化也将失去踪迹,乡村将成为全民共享的福地。

随着城乡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扩大。应当充分发挥乡村自身所独有的产业优势,吸引城市资本的进入,实现资源的共享。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没有资本条件的吸引,是无法招揽到人才的。现欠发达地区乡村所面临的大问题就是缺人才、缺资本。目前,我国部分三农学者将城市资本下乡视为洪水猛兽,生怕城市资本的涌入会影响到农村耕地安全,进而影响农民安定的生活。这种担心难免有些杞人忧天。事实上,放宽城际资本交流限制,能够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创造更多的经济机会,并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还能进一步倒逼地方政府改革过分依赖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模式,探索出多元化、新型化的经济发展渠道。如果只让资本从农村单向输送到城市,是无法盘活农村资源的,那样农村永远发展不起来,城乡差距也会变得越来越大。如同城市不是城里人的专属地,乡村也不应当只是农民的乡村,其应当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家园。城乡融合意味着,城市和农村都应当是全体公民享有平等发展权利的宝地。党的十九大便明确提出了要“部署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并同时指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村”。当乡村与城市之间彻底消除了藩篱,市民和农民能够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共享乡村振兴带来的成果时。农民将真正从改革中获得最大的幸福感与自豪感,产生更深的乡土认同感。“三农问题”不能只单方面依靠乡村内部资源解决,独立的乡村力量是有限的,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共有的资源力量推动乡村的发展,这才是正确的发展方向。

与城乡融合处于并重地位的是产业融合。有学者通过对全国多地农村的实证调研,得出了经济越发达地区其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比例越低;欠发达地区则已农业为主的结论,这无疑是符合现实现状的[20]。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已旗帜鲜明的强调:“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行动中,农业部强调:“要坚持‘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原则’,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建设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融合发展体系。”没有第二和第三产业资源支撑的乡村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发达的“华西村”就是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有力的融合发展才铸就了今天的成果。

城乡融合与产业融合是剔除乡村“去农文化”影响的最有力手段,也是实现党中央“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战略目标的重要一环。消除去农文化的关键在于振兴乡村,使广大农民在乡村发展中体验到更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当农民拥有一个繁荣、文明、美丽、和谐的乡村时,便不会再渴求逃离。乡村将成为他们梦想的伊甸园,灵魂的寄托所和永恒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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