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 泓
(鞍山师范学院 美术学院,辽宁 鞍山 114007)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广大市民逐渐开始对城市中的街道、广场、公园以及商业区等各种城市公共空间有了越来越多的期待与要求.人们希望城市公共空间不仅可以像过去一样能为大家提供社会服务和生活服务,还希望它能有助于自己良好涵养及情操的养成,并渴望它能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体现出城市吸引人的魅力.
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居民举行各种活动、进行公共性交往的开放性场所,是在城市或城市群之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性空间体,主要有山林、水系等自然环境和公园、道路、停车场等,集中地反映了城市文化,还包含了很多社会生活的内容,具有时代的特征和地域文化的特征.城市公共空间和个人私有空间是不同的,它是城市中供给人们活动的公共场所,它的范畴更具有“共同性”.
城市公共空间是一个城市本质和精华的体现,拥有着其自身的独特性.它既可以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空间,也可以提升这个城市的软环境质量,是满足社会、自然与人类高层次交流的必要条件.加强和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是城市政府汇聚民心、体恤民情、为民积德行善的大好事、大实事,市民大众的爱市意识和公共意识往往因这些善举而逐渐增强.
1.2.1 城市形象与文化的窗口 历史感厚重、富有内涵的公共空间可以加强人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和认知感,极具特质的空间景观可以为人们营建出具有亲切感和归属感的氛围,极大地增添了城市魅力.城市公共空间就是能够体现这个城市形象与特色的“橱窗”.它在创造城市宜人环境的同时,也为这座城市增添了一系列地域性鲜明的场地、场所.在一个城市中,城市文化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其城市公共空间中承载的社会生活.每一个城市有每一个城市的生活特色,这是一个城市在长远发展演变过程中的积累.
1.2.2 城市居民活动的重要舞台 人与空间的关系是不可分隔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形状、大小,而城市公共空间是承载居民活动的重要舞台,是居民生活、繁衍的空间,大众与城市公共生活空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关系.作为承载城市居民活动的场所,城市公共空间远不止发挥功能性这么简单,其还可以影响居住者的心理状态,甚至可以增强城市的社会凝聚力.
1.2.3 城市宜居性的重要方面 城市公共空间是大众生活的主要场所,那么就必须考虑到空间的宜居性,以带给使用者更好的使用体验.从组成上来讲,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内容,如公共绿地、广场、街道、商区、住宅等,其形式的多样化带来了提高城市宜居性的困难,特别是在城市人口激增的今天,如何在城市公共空间的宜居性与建造成本之间取得平衡,是摆在城市空间设计师面前的问题.
1.2.4 提升城市质量有效策略 城市的公共空间代表城市的形象,因为城市的公共空间是提高城市功能和城市质量的有效方法.从整个城市的角度来看,如果城市的公共空间设计是合理的,城市的功能就将趋于完善,居民在使用时也会增加更多的便捷性.而从居民的角度讲,设计合理的街道、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不仅成为城市鲜明的节点标志,也可以显著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提高城市的质量,以达到城市品质的提升.
随着城市人口的加剧,城市中所能够使用的公共空间越来越小,私人空间一直在挤压着公共空间.新的地块不断被开发为商业楼盘,而商业住宅属于私人空间,城市中的私人空间越多,可用于公共生活的公共空间就越少.在城市化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将自己的家安置在城市之中,这就不可避免会导致公共空间被进一步挤占.如何在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找到平衡,这是我们亟待思考的问题.
设计中有追求功能至上的原则,才能创造出个性的城市空间.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公共空间设计中重视整体空间布局的同时,也要重视城市的公共空间的创新特色.创新设计是城市发展的命脉,如果没有创新就造成了公共空间规模不相适应和城市公共空间布局不当等情况的产生.由于城市公共空间在多数情况下都不会为城市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同时受经济发展理念等一系列原因的影响,城市中的各行各业均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欲望.
城市发展不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充分考虑城市资源的承受能力.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考虑对城市环境的破坏和潜在的威胁,其结果是无法想象的.所以一个城市在企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土地、水源、人口、经济能力等社会条件来美化发展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保护城市环境不因城建而遭受破坏.
城市品位代表城市的品质和档次,是一个城市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的综合反映,具体体现在城市形象、城市功能、城市历史人文等多个方面.设计师在设计城市公共空间时仅仅是遵从内心的想法,从美学的角度来考虑单独个体公共空间的设计,却忘了站在整体的角度、站在生活的角度来设计公共空间.如很多公园都没有建设满足残障人士游览的相关设施等,这样一种缺乏人文关怀的设计在我国的城市公共空间中屡见不鲜.
“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是当前设计城市公共空间中应该重视的方向,即从人本角度出发建设公共空间,从功能性、便捷性、舒适性等方面对公共空间进行规划设计,这样公共空间不仅能够赋予使用者更好的体验,而且也能提供展示人们自身价值的空间,一个可以为市民提供分享并能够以其为“归属感”的地方[1].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因为人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建造者,更是因为人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受用者,是城市公共空间文化的缔造者.
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应该以“公平”与“活力”为原则.这里所指的公平,主要是城市居民在获取城市公共空间的权利上是平等的,在公共空间功能的使用上也是均等的;“活力”则表示公共空间需要激发市民们参与户外公共活动的热情,并且能够使他们在其中相互方便地联系、沟通.设计师在设计城市公共空间时,应横向对比以明确自己的建设目标,掌握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平与活力,从而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空间规划体制,在这套规划体制出台后,迫切需要实现的设计重点便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平性”.
在我国城市的公共空间设计中,越来越多的公共空间已失去了应有的特色,居住在城市公共空间中的人们也失去了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对于城市的人文环境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未来需要站在新的角度进行创新性(特色)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既满足不同阶层人们使用的需求,又可推进城市空间的人文性,传递城市精神的内核,这种设计才是创新的设计,这种城市的公共空间才是最便利的城市公共空间.
在设计时,应挖掘和利用城市历史发展中那些宝贵的人文景观资源,保护好完整的历史信息,并以相应的设计手段对周边环境加以设计,而旧建筑、旧街区、旧历史文化等都是这座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独特之处,也是这座城市的历史见证,其与历史人文景观融合在一起,在保留和延续城市传统文化特征的同时,彰显城市特有的个性,使其能成为本市市民的生活基地和外地游客的旅游景点,不仅激发了人们对城市的深切情怀,还能使城市呈现出独特的地域性.
建筑具有实用的功能,同时产生审美的需求.如住宅建筑的最基本要求是舒适、亲切,园林建筑清新、自然、雅致;娱乐场所建筑轻盈活泼,纪念性建筑应该是崇高、庄重的.实用功能性与审美的功能性密切结合,才能达到和谐的统一[2].公共空间的生存和发展不应脱离城市、建筑、环境,所以传统的公共艺术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建筑内外空间的壁画、雕刻、工艺美术品等的装饰艺术.这些装饰艺术随着建筑空间的有机和系统的融合,加强了建筑的实用功能和审美意义,在整个建筑空间中传达了特定的意义,实现了实用的功能和精神表现的统一.
对于空间设计来说,空白、留白这一印象的要素是平面,是选择在平面上具体表现出的实物空间的表达方法,因为这种白色空间的美感是由建筑外观设计中的位置和面积表现出来,所以要借助特殊的形状、位置、面积大小等,并结合空间的其他元素来表达[3].空间留白的美感来源于设计师的设计理念,这是装饰元素和空白环境之间的对比协调、节奏平衡、变化统一的组合,这种空间设计的艺术手法也正吻合了现在的设计理念.
空间形态是居民对空间环境的第一印象,其关注点主要体现在场地边界、铺装、植物绿化等具体方面,而这些有助于人们对小尺度空间的整体认知,从而能从心理上使人们领悟到这是一个小尺度公共空间,而不是一块无意义的空地.因此,在设计时要注意运用隐性边界要素,如铺地、绿化、栏杆、矮墙、街灯等这些象征性围合元素,运用得好,不仅有利于形成领域感,同时便于居民活动与休憩.只有选择最符合其功能的合适场所,才能创造出良好的人性空间.公共空间应选择在可达性强的场所,选在居民聚集的地段或与周围建筑和居民出行线路接近.另外,在这些空间内,应设计提供“可坐”和“可停憩”空间,使之能形成各类特色活动的场所.
设计时可构筑有特征性的环境,刺激观察者的眼睛和心理,达到吸引人的效果;在地势高低、颜色冷暖等细节方面的景观要素的对比要强烈[4];形态奇特、具有地方特色的雕塑和形式颜色多样的、具有丰富信息量的生态风景,以及结构排列有台阶状的体量的建筑等都要有所体现.在考虑质量的同时也应考虑到人性美的问题,要设计合理的人车空间区域或天桥等设施,从连续性和大体量考虑,利用步行街和广场来布局;从简易性考虑的话,可设计儿童活动的小型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