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研究
——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为例

2018-01-01 03:50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培训班干部培训

郭 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提升培训质量是深化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勤政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安徽司法行政系统良性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为此,本文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安徽警院)的干部教育培训为例,对不同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效果、师资队伍、培训组织等进行调研,并对调研情况作如下分析。

一、培训概况

2009年,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安徽省司法厅将干部教育培训职能调整为由组织教育部门管理,实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组织工作、思想宣传工作以及干部调学等工作的衔接整合,形成厅党委统一领导、政治部归口管理、各处室分工负责、全系统分级实施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安徽警院、司法警官培训中心为主体,白湖干部学校、九成培训中心为补充的干部教育施训体系。目前,全系统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100期左右,培训干部6万余人次。培训对象主要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监狱警察和戒毒警察。培训班次以系统内领导干部业务培训和公务员初任(警衔首授)或警衔晋升为主。培训方式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课堂教学以提升学员业务理论水平为目标,实践教学以提升学员实际操作能力或警体技能为目标。安徽警院自2012年起,共承办、协办国家司法部、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以及兄弟省市主办的多期培训班,还面向基层承办合肥市、宣城市、六安市、阜阳市、亳州市等地司法局主办的多期培训班以及各类企业举办的培训班194期,培训20050余人次。

二、需求分析

(一)需求调研

1.年度培训

根据近两年省厅干部教育培训办班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年度培训班总数有所减少,但参训人数却在增加,教育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整合优化,受训面更广,承载能力逐步提高。其中,党政管理类培训班次数量减少,由23次降低至13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次增多,由14次上升到26次,体现了省厅更加注重干部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班次及人数较为稳定,基本保持在15次左右。近年来,司法部及内陆省份赴皖举办培训班次逐年增加,目前已承办司法部举办的培训班6期以及外省市举办的培训班5期,培训范围不断扩大,培训规格不断提升,培训需求不断增加。

2.问卷调研

(1)培训组织:培训管理者

在培训管理者培训班中,参加培训的人员多来自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与其他厅直单位工作人员参训较少。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培训管理者在本岗位未参加培训。

(2)培训需求、师资队伍:厅直中青年干部、新任司法局长研讨班

在厅直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需求调查中,学员最希望得到新知识新技能培训,认为自己目前最需要提高的能力素养是沟通协调能力,最希望得到拓展视野的培训是有关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面,认为最有效的教学方式是案例分析。同时,根据培训安排,培训班对来自省直监狱戒毒系统、警官学院、省法援中心参加培训的60名中青年干部组织了教师教学效果测评,共发放6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60份。共有24位教师接受测评。经统计,有10位教师得到50个A(含50)以上,有11位教师得到40个A(含40)以上,有2位教师得到30个A(含30)以上,有1位教师得 20个 A(含 20)以上。由此可见,教师队伍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结构有待优化。

(3)教学效果:新任职处级干部

通过课程和授课教师两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其中,课程是通过对开设本课程的满意度、授课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课件内容的丰富性以及课程时间安排等五方面测评,授课教师方面则是通过对课程过程安排的合理性、自身知识底蕴、讲授思路和语言表达等四方面测评。从测评结果中可以看出,测评要素评价分值差距较大,教学效果参差不齐,代表“非常赞同”的“A”的出现次数减少,代表“赞同”的“B”的出现频率较高,代表“不赞同也不反对”的“C”的出现次数减少,代表“不赞同”的“D”和“非常不赞同”的“E”也有出现,表明学员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在不断增强。对于各科课程和授课教师的评价较为客观真实,那种敷衍了事、一片大好的情景不再出现,这些现象都有利于今后的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的选派。

(二)问题分析

1.工学矛盾

目前“工学矛盾”已成为影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促进干部锻炼成长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具体表现在:派不出人或不派人参加培训;不能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培训学员很难专心学习等。所有这些都影响和制约了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干部教育培训,各种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层出不穷。“立身百行,以学为基”,通过学习可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把握和运用客观规律的能力,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破解工学矛盾,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实现共赢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2.期望效果与实际效果的矛盾

现在普遍的教学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制,一人讲多人听,同时上课期间交流互动较少,学员思想难以长时间集中,甚至出现各干各的事,听课质量难以保证;课程安排缺乏新意,授课教师专业素养有待提高。有些学员认为何时何地都能学习,不需要集中培训;干部教育培训力求时间短,效果明显,如何在保证培训数量的同时短期内提高培训质量是关键。

3.重复培训与零培训的矛盾

在实际培训中,部分学员培训过很多次,有些学员从未参加过类似培训,出现培训机会不均等的现象。对于培训管理者培训的班次较少,分级分类培训实施不到位,按需施教难以保证,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

三、对策思考

(一)更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式

要想创新,意识先行,没有创新意识就无法进行创新。一方面,从培训管理者角度来说,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掌握最新培训动态,及时了解学员需求,将创新的理念融入实际教学中,使得干部教育培训的每个环节都能有理有据,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几大主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自启用以来,始终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改革创新这条主线,创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运行机制,根据每个培训基地的优势和特点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企事业单位,分任务、分层次、分类别承接培训班次,体现立足司法行政、服务社会需求的培训方向。

另一方面,从受训学员角度来说,要高度重视这种再教育的作用,要把加强对自身的培训作为常态化的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将“要我训”变成“我要训”,使培训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而不是局限于短期集中培训;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好思维意识问题,为开展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实现互动式培训。

(二)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效果

培训效果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测器,没有效果,干部教育培训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培训效果评估既是一轮培训周期的终点,又是新一轮培训周期的始点,使得培训形成一种螺旋式上升形态的循环体系。[1]

1.根据成人学习特点,科学设计教学计划

干部教育培训隶属成人教育学范畴,相对于普通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具有培训周期短,对培训效果要求高的特点。成人相对于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学习自觉性高、自控性强、学习动机明确、实际经验丰富等特点,这就需要在制定课程计划时要结合成人学习特点,比如,成人的短时记忆在上午表现较好,在设置课程时可以根据这一特点将知识点多且杂的课程尽量安排在上午。

2.根据学员教学测评,择优选聘授课教师

建立师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分析学员对授课教师的测评数据以及跟班听课人员的评定意见,做到择优选聘、有进有出,不断更新师资库。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要面向市场,要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的来源渠道,构建开放式、高层次、跨区域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网络,实现师资资源共享。[2]安徽警院着力选聘优秀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形成年龄层次与专业结构合理、专兼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培训师资队伍。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定期组织师资培训,进一步提升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满足开展高层次培训的需要。

3.根据学员培训需求,采用多种形式教学

按照威斯康辛大学柯克帕里克(Kirkpatrick)教授提出的“柯式模型”,培训效果评估应该实施四级评估模式,即分别从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和结果层四个层次进行评估。[3]突破纯理论灌输、缺少互动、教学效果不明显的传统讲授方式,实现培训方式多元化。尝试通过异地教学、现场考察等形式,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寓教、学、做于一体,转学习力为胜任力,全面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三)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保障机制

以学员为本,以需求为根。培训需求包括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组织需求即司法行政系统及企事业调学单位委培的目的和要求。岗位需求指岗位对参训者所应具备能力的要求。个人需求指个人对所在岗位应有能力提升的要求。

首先,将每期培训班培训前期下发的文件、通知,培训中期的教学计划、师资安排以及培训后期的教学评估、办班总结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培训需求。

其次,各培训教育基地要立足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在培训方式、师资队伍、教学组织、学员管理等方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具体实在的系列管理制度,规范培训方式、内容、职责等,做到依实制定、责任明确、按章办事、规范管理,正确处理好严格管理与人性化服务之间的关系。

再次,建立健全培训经费投入机制,由施训部门统筹协调实施,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此外,主要干训基地应充分展现各自干训工作动态,加强联系,相互学习,有利于统一整合培训资源。

【参 考 文 献】

[1]赵诗逸.培训评估圈模式构建与我国公务员培训评估机制再造[D].重庆:西南财经大学,2007.

[2]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课题组.干部教育培训创新问题研究[J].干部认识学研究,2002(5):5.

[3]黄传慧,鲍传友.教育培训质量保证体系的内涵及其建构[J].中小学教师培训,200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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