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保
(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名名复合名词(如“篮球、马车”)是汉语中非常能产的构词形式,其能产性表现为其语义关系的多样性,比如“马X”中“马”的语义内容,在“马车”中是动力,在“马刀”中是指骑马活动,在“马勺”中是指“像马一样”的形象等。从造词角度来看,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在认知对象并以名名复合形式来命名时,我们是从哪些角度来认知对象的,涉及到哪些造词模式和机制等。名名复合名词以双音节XY为主,就其视角来看可分两类,一是以X为变量,Y为常量,如“XA(足球)”类复合名词;二是以X为常量,Y为变量,如“BY(马车)”类复合名词。前人对“XA”类复合名词的造词已有一定的研究,如“结合法”造词[1]、“说明法”造词[2]或者“语素合成法”造词[3]等,其中刘宗保以“X球”类复合名词为例对该类复合名词造词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分析[4],但对“BY”类复合名词的研究,前人主要关注的是同样的语法形式,内部有不同的语义关系,如吕叔湘对“马X”类词语内部语义的分析[5],但相关的研究并未涉及造词视角的讨论。因此本文具体以“马X”类复合名词为研究个案,分析用同一个语言形式“马”来表征的造词模式及其凸显和隐含机制等问题。语料主要来自《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6]、《现代汉语双序词语汇编》[7]及网络搜索。
我们首先根据相关词典和网络对这类复合词进行检索,鉴于造词研究是以词的理据分析为前提,因此这类词中内部理据不透明的如“马莲、马鲛、马桶”等不在分析之列。据此,“马X”类复合名词主要有:
马鞍马镫马蹄马掌马鬃马车马骡马刀马灯马褂马裤马靴马枪马贼马桩马夫马勺马鞭马莲马鲛马道马店马帮马队马术马戏马鳌马竿马桶马路
前人对复合词造词的模式也有过讨论,刘宗保将现代汉语造词研究中的造词模式概括为“材料组织”模式、“历时衍生”模式和“语义构成”模式等[8]。但上述模式多与结构分析相纠葛,很难反映造词法本身所涉及到的认知语义等因素,或者涉及语义分析,但概括有余,分析不足。因此,本文对造词模式的探讨更关注的是造词时从哪个视角来识解认知对象的问题,着力挖掘其背后的认知语义因素。
静态识解是基于对象处于静态情境中表现出来的相关特征进行认知命名,如将对象所在的整体作为命名对象的一个特征(如“马掌”),这种基于“整体-部分”关系的认知识解就是静态识解。
1.“整体-部分”模式
这是一种常见的认知模式,整体在认知上是处于较为凸显的地位的,因而更容易识解为特征,如“马蹄”,“马”是整体,“蹄”是其一部分,类似的还有“马掌、马鬃”。此外还有一种广义的“整体-部分”关系,表现为“套件关系”,如“马鞍、马镫”等,“马鞍”是指安在马上的一种马具,是骑兵的一种装备,“鞍”是安在“马”上的套件,“马镫”也类似。
2.“来源关系”模式
认知对象时,对象的来源也是容易凸显的,因而成为命名对象的区别特征。就该类复合词而言,来源关系是指繁殖生命上的来源,以“马骡”为代表。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这里与“驴骡”进行对比。“马骡”是指“公驴和母马交配所生的后代”,而“驴骡”是指“公马和母驴所生的后代”,这两种动物都是马和驴杂交的后代。但在认知命名时,凸显的对象都是雌性,即“马骡”中的“马”是“母马”,“驴骡”中的“驴”是“母驴”。从认知上来说,这一命名反映了最初始的认知思维,即从繁殖的角度来看,雌性是后代的“来源”,具有认知上的凸显性。
认知对象往往不是静态的,而是处于动态的场景中,在认知时会从动态的视角来识解对象,因此在造词时就会把对象纳入到其动态的场景中进行命名,这就是动态的识解,具体的造词模式分为下面几类:“场景-角色”模式、“角色-场景”模式与“角色关联”模式。
1.“场景-角色”模式
所谓“场景-角色”模式是指,认知对象本身是某个事件中的角色,该事件构成某个场景,在认知该对象时,是凸显事件场景中的某个角色作为对象的区别特征。如“马刀”,其造词时的最初理据是指“骑兵骑马打仗时用的刀”。认知命名对象“刀”是“骑马打仗”这一活动事件中的工具,“马”本身是“骑马”这一活动场景中的凸显角色。因此,我们把认知对象与某类活动场景关联起来进行认知的造词模式称为“场景-角色”事件模式,即“马”是被识解为与其相关的活动场景,而认知对象如“刀”是该场景中的某类角色。符合这类造词模式的复合词还有:
马灯马褂马裤马靴马表马枪马贼马店马路
这类造词模式的显著特点是,主体在识解认知对象的特征时,是凸显了活动事件中的“马”这一对象,而非整个事件本身。也就是说,“马”所关联的是一个与之相关活动事件,主体在认知这一事件中的“灯、枪”等工具时,是提取了活动中的“马”,而舍弃了与马相关的其他要素,如“骑马”中的“骑”这一动作成分。
2.“角色-场景”模式
与“场景-角色”模式不同的是,认知对象本身是表达一个活动场景,如“马戏”,“戏”这一认知对象本身包含了演戏的参与者、戏的发源地等,被范畴化的是一个事件活动场景。在“马戏”的认知命名过程中,认知主体是从戏的参与者角色来识解的,即是有“马”参与表演的戏。同样的还有“猴戏”等。也就是说,“马”是戏这一活动场景中的一个角色,故定性为“角色-场景”模式。与此模式相同的还有“马队”、“马术”等词。
“场景-角色”和“角色-场景”模式从对认知对象的识解角度说,是对认知对象的一种内部识解,即把认知对象识解为一个包含某种角色的整体,命名时是从这个整体中凸显某个角色来作为对象的认知特征。以“马戏”和“京戏”为例,两者的造词区别在于,首先是对“戏”的认知,即戏一般而言是由“人”来演的,因此没有“人戏”这一名称,但如果演戏的参与者不是人或者除了人还有其他角色参与的话,如“马”,那么这就与我们传统的对戏的认知有很大区别,而这种区别就在于其参与角色是“马”,因此,命名为“马戏”。
但与“京戏”的造词相比,“京戏”是从戏的发源地或者说是属于某个地方的,可以认为是“时空模式”,这一模式与“马戏”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整体的扫描,一个是动态的扫描。“京戏”是把戏进行整体扫描,忽略了戏中的参与者等角色。而“马戏”是动态扫描,即从戏的具体内部进行动态识解,注意焦点是其参与角色。
3.“角色关联”模式
同时,与“马刀”等“场景角色”模式不同的是“牛刀”类复合词,“牛刀”是杀牛的刀,“牛”与“刀”之间是动作对象与行为工具的关系,两者共同构成了该事件行为。而“马刀”非杀马的刀,即“马刀”中“马”与认知对象并不发生语义上的直接关联,“马”单独构成一个事件场景,“刀”是场景中的一个角色。而“牛刀”则是事件中直接相关联的角色,故定性为“角色关联”模式。符合此类造词模式的复合词还有:
马勺马鞭马桩马道马夫
上述复合词中相关联的角色很多是工具或处所与对象,如“马勺、马鞭、马桩、马道”,“马夫”则是事件中的施事和受事角色。这类模式的造词特点可以通过比较进一步凸显其中的区别,我们以“马贼”与“国贼”及“马枪”与“鸟枪”作为比较对象。“马贼”与“国贼”相比,从对象的认知经验来看,“贼”的认知框架中包括受害者或者说受害对象,“国贼”中的“国”即是这种角色,因此是属于“角色关联”模式,而“马贼”并非如此,表示的是“成群骑马抢劫的盗贼”,可以认为“马”所关联的场景是贼抢劫行为的“方式”。同样,“马枪”与“鸟枪”相比,“鸟枪”是指打鸟的枪,与“马鞭”属于同类造词模式,“马枪”并非是指打马的枪,而是指骑兵骑马时带的枪。
该模式是一个小类,主要是指从认知对象的动力源的角度来识解的,如“马车”是指马拉的车,这里的“马”是车的动力,这种模式反映了认知视角是基于对象的动源来看的,因此称为“动源模式”。对于不同类型的认知对象,人们可能从其不同的视角来识解和命名,如交通工具,认知时很多都着眼于其动力的来源,因为这符合交通工具发展的规律,即每种交通工具发生新老交替,往往表现为动力方式或者动力源的变化,如由“马车”到“汽车”到“火车”等。当然不同的是,“马车”和“汽车”中的“马、汽”都是车的动力,而“火车”中的“火”是动力的燃料来源,但其视角仍然是基于动源的。
造词是从复杂的认知对象中,用有限的语言形式来表征一定的概念或意义,而在有限的形式背后实际上隐含了丰富的语义内容,关于这一点,吕叔湘曾将语言表达意义的机制形象表述为“有点儿像打仗,占据一点,控制一片”[5]。从造词的角度看,我们更关注这种“占据一点、控制一片”背后的机制,即在造词过程中,如何从丰富的语义内容中选择凸显具有代表性的这“一点”来造词表征,同时隐含了“一片”。
造词的分析以词的理据为前提,理据是一个词的得名之由,同时也包含了词创造时的语义内容,但在语言形式上并没有完全呈现,而是有所舍弃。符淮青也指出词的语素义不只提示了词义的某些内容,还包括词义必须具有同时语素义并没有表示的“暗含内容”[9]。造词分析必须参考这些“暗含内容”,如“马刀”,其中的“马”就暗含了“骑马”这样的语义内容。但问题是,我们在分析这些“暗含内容”时,哪些语义要素是造词时的必选项,与造词密切相关?这些暗含内容以什么形式储存在词的语义底层?
国外有学者在研究“N+N”类复合词的生成时中曾有相关的假设。Levi认为这类复合词是来自于底层的关系小句或者是补足结构(complement structure)[10]。朱彦在分析语义构词法时,把复合词的底层描写为述谓结构形式[11]。
上述关于复合词语义底层的假设可概括为“句法假设”,即把底层的语义以线性句法形式展开,以利于截取相关的句子成分进行表征。但这几种分析存在不少问题,最重要的是底层句法形式的任意性比较大,一个表层形式的复合词可能对应多个底层句法形式,这就使得生成模式缺乏客观性。
我们认为复合词的凸显更多的是认知操作而非句法操作,当然为了便于操作,需要以线性的形式来表示,我们认为要把与表层语素义密切相关的内容表征出来,同时,这个底层的内容表征必须是核心的语义框架,如“动作+对象/工具+对象”等,这些核心的框架是认知模块,复合词的底层形式是多个认知框架的组合,是名词性成分之间的概念整合框架。
“马X”类复合词造词属于“N1+N2”类复合名词造词,其凸显与造词模式具有相关性,据此,我们把该类复合词中的凸显类型分为“静态凸显”和“动态凸显”。
1.静态凸显
所谓“静态凸显”是指在造词的凸显过程中,只是从对象自身的语义框架中提取认知特征,语义底层是描摹对象的状态性特征,如属性构成、形貌、时空等。
属于“静态凸显”的造词主要是静态识解模式类的造词。这些模式在造词过程中,是把“N1”看成完整的静态对象。我们以“马鬃”为例,在对“马鬃”的认知过程中,先是进行范畴化归类,即先是把认知对象范畴化为“鬃”,同时对这一对象的特征进行区别,即从“鬃”所处的整体“马”来进行识解,认知操作是把整体的“马”进行静态的扫描并直接提取作为范畴特征的。
2.动态凸显
与“静态凸显”对应的即为“动态凸显”,指在造词凸显过程中,认知对象处于动态的场景中的,我们在进行识解时,需要从动态场景中的相关要素来提取特征,也即在造词过程中有个逐渐扫描和聚集的过程,与这类凸显相关的造词模式主要是“动态识解模式”,该类造词模式的本质是有个动作行为作为认知场景,而对这一认知场景中的相关要素进行选择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动态的聚焦过程。如对“马刀”的命名就属于这一类,其涉及的核心动态场景就是“骑马”。这一凸显的过程就是扫描“骑马带刀”这一场景,在命名对象范畴化为“刀”时,识解其区别特征时聚焦到动作的对象“马”上。
从这点来看,静态凸显与动态凸显的区别在于,静态凸显是从认知对象本身提取特征的过程,而动态凸显则是从认知对象的场景中聚焦特征的过程,也就是说,动态凸显有个焦点化过程,而静态凸显则没有。
与凸显相对的是隐含,隐含的语义主要是与凸显特征相对应的并与词本身的理据义相关的。我们主要关注的是隐含的语义类型,即与凸显相关的哪些语义类型在造词过程中被隐含。
我们分析隐含的语义类型是基于对词义的内省和词典的释义两者的结合。基于词义的内省是因为有的词典释义并不能反映词的理据义,因而就难以明了词的隐含语义,只能通过语素义的探究以及与其他同类词的对比释义来分析,如“球鞋”,《现代汉语词典》释作“一种帆布帮儿、橡胶底的鞋”。这个释义并没有反映理据义,因此通过对词义的反推或者同类词如“球衣”的释义来分析,如“球衣”的词典释义为:“球类运动员比赛或训练时穿的服装”,因而“球鞋”就是“球类运动员比赛或训练时穿的鞋”。
有的词典的释义内容与其理据义不相干,而是从其科学意义或者是使用的意义来解释的,因为造词是基于对事物的感性认知,是一种通俗解读,而非科学意义上的解读。因此对于这一类释义中涉及到的科学性或精确性的内容,即使没有得到表征,也不算做隐含的内容,如“磁头”,词典释义为“录音机、录像机等机器中用于记录信息的换能元件,用来转换磁信号和电信号。不同的磁头能记录、重放和消去声音或图像”。与理据义相关的只是“……换能元件,用来转换磁信号和电信号”,其中的“录音机、录像机等机器中用于记录信息的……不同的磁头能记录、重放和消去声音或图像”等与词的理据义无关,因此不会分析为隐含的语义内容。据此分析,隐含的语义类型主要有下面四种:
1.零隐含
即在造词表征过程中,N1与N2都直接通达词义,没有隐含的语义内容,词的表征形式与底层的语义内容是平行的。如“马鬃”即为“马的鬃毛”,“山顶”指“山的顶端”。当然,这里说的“零”不是语义上毫无其他隐含内容,而是指在核心的语义对应上的覆盖率是基本完全覆盖的,因此是“零”。表现在“马X”类复合名词中主要为:
马鬃马镫马鞍马蹄
这类隐含类型的模式以“静态识解模式造词”为主,在这类造词中并不是主要的隐含类型,因为这不符合造词的经济性和能产性要求。
2.述性隐含
所谓述性隐含就是认知对象本身就和某个述性语义内容相关,认知时而未凸显与其有关联的动作本身。述性包括动作性和表述性,动作性就是很多文献中说的谓词性隐含,而表述性则是指隐含的并不是动作,而是诸如用“像……”、“用来……”等表述性语义成分。这类隐含是基于认知对象本身提供的语义框架,这一框架中蕴含了述性成分,如“木床”中的“床”,如果从属性质料角度来认知的话,其语义框架就是“是由……制作的”,隐含的动作为“制作”。“车速”从其属性载体角度识解的话,其语义框架是“……运行的速度”,其隐含的述性成分是“运行”,“球菌”从其形貌取像的角度来认知,其语义框架是“像……一样”,蕴含的表述性成分是“像”,等等。
同时,我们根据组合成分中是一点隐含即“N1或N2”中的某个成分有述性隐含还是两点都有述性隐含,即N1和N2都有隐含,分为“单点隐含”与“双点隐含”两个小类。
大部分名名复合词中都是单点隐含,基于不同的语义框架,其隐含的述性成分在具体的动作或表述内容上会有差别。这类隐含的典型造词模式是“动态识解模式”类,该类模式的造词是基于相关的动作事件的情景来命名的,隐含的述性成分大部分是动作性的,如“马刀”,其区别性特征“马”隐含了动作“骑”。除了“马X”类造词模式中的动态识解模式外,有的复合造词中的“时空”类造词模式也是单点隐含型的,如“夜鹰”是指夜晚出没活动的鹰,隐含的是认知对象在某个时间段的行为,即“活动”。空间类也是如此,如“壁虎”是指在“墙壁上爬行的像虎一样的动物”,“手表”是指“戴在手腕上的表”,这里的“壁、手”等都是空间方位,但实际上是隐含了在某个空间范围内的动作如“爬行、戴”等。
3.双点隐含
“双点隐含”是根据不同的认知对象,会有不同层面的述性成分被隐含,如“马镫”是指“在马鞍上两旁供骑马人脚踏的东西”,“马”这一成分中隐含了“骑”这一动作,而“镫”则隐含了“供脚踏”这一述性语义。又如“球鞋”,是运动员训练或打球时穿的鞋,其中的“球”隐含了“打球或踢球”这一述性行为,而“鞋”则隐含了“穿”这一动作。
所谓“域性隐含”是指与认知对象相关的范域,在认知中因为其语义是背景性的而被隐含,这类范域性的语义隐含包括两类,一是范域隐含,二是框架域隐含。
所谓“范域”隐含是指特征N1往往是附着于N2的某个范围中,或者是N2是存在于N1所表示的范围内。前者如“球刀”,是指“冰刀的一种,装在冰鞋底下,刀口较厚,两端稍翘起,用于冰球运动”。可见,这里的“球刀”实质上指的是“冰球鞋底下的刀”,也即隐含了“刀”的附着部位“球鞋底下”。
又如“磁卡”,指的是“表面带有磁性的卡”,特征“磁性”的范域是处于卡的“表面”。同样的后者如“球门”,指“足球、冰球等运动中,在球场两边设置的像门框的架子”。其中所隐含的“范围”是“在球场两边”。
“框架域隐含”主要是指处于转指框架中的成分,被管辖的部分常被隐含,如整体是管辖部分的,通常是部分域被隐含,这在前文分析中有很多例子,如“马鬃”是指“马颈上的长毛”,这里的“马”其实是指“马颈”,即隐含的是其部分。有的是在“对象-主体”的框架内,主体被隐含,如“马店”指“主要供马帮客人投宿的客店”,这里的“马”指的是“马帮的人”,也即使用马的主体人被隐含。
4.附属性隐含
这类隐含主要是指被隐含的语义是非常规的或不突出的,与凸显的特征相比是附属性的。如“马骡”是指“公驴和母马交配所生的杂种”,只凸显了起生育作用的“母马”,而隐含了认知上比较次要的“公驴”。与此相对的是“驴骡”,指“公马和母驴所生的后代”,两者正好相反。又如“球菌”是指“细菌的一种,圆球形、卵圆形或肾脏形,种类很多,如双球菌、链球菌等”。“球”是指球形,但这类词在造词时实际上隐含了其他与球有一定关联的形状,如“肾脏形或者卵圆形”等,但因为这些形状与“球形”相比,认知上的可及性不高,因而被隐含没有被表征。同样的还有“球果”,指“穗状花序的一种,球形或圆锥形,由许多覆瓦状的木质鳞片组成,长成之后,很像果实”,造词时隐含了“圆锥形”这一非典型特征。
名名复合名词的造词机制问题主要是涉及到如何将复杂的语义关系用简单的名名复合形式进行表征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沈家煊从概念整合的角度提出了“糅合”和“截搭”机制[12],王军讨论了隐喻、转喻、概念整合等认知语言学理论对名名复合词的解释力[13],黄洁则运用参照点理论对汉语的隐喻和转喻名名复合词进行了研究[14],方清明从认知角度分析了新创名名复合词的诸多问题[15]。但这些分析更多关注的是隐喻或转喻等较为特殊的复合名词,对“马X”类普通名名复合词的造词机制较少涉及。
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处在多样的联系中,作为对事物范畴化表征的语言范畴,也存在着不同的关联,其中有的实体是关联性的(relational),有的是非关联性的(nonrelational)[16]。Langacker认为,名词与形容词或动词的区别就在于,名词是非关联性实体,而动词或形容词是关联性实体[17],名词这一特征也被称为“语义自足性”。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作为非关联性实体的名词,相应地蕴含着与其有关联的动作或属性,如“马”或“鞭”,“马”这一名词所蕴含的与其有关联的动作常是“骑”,“鞭”这一名词所蕴含的与其有关联的动作常识“鞭打驱使”,这是符合人的认知经验的。正因为名词与相关联动作之间的蕴含关系,因此名名造词时,只通过表征名词就可以蕴含相应的动作行为,这突出的表现在上面的“动态识解”造词模式中。因此,在认知相关的对象时,虽然认知场景是一个动作行为,如“骑马打仗”等,但在命名时,只凸显其中的“马”这一名词性成分,而不会影响相关事件语义的表达。
从造词的动因上来看,造词的目的是通过给事物命名一个区别性的特征,以使该事物与他物进行区别。因此给事物提取区别特征的过程,其实就是与他物的判断和比较过程。如“马勺”与“饭勺”的不同,一个在于用来喂马,一个用来盛饭。这就涉及到认知识解过程中的选择与比较凸显的过程。
认知语言学认为,识解操作包括注意/凸显、判断/比较等过程,其中注意和凸显过程包括选择(selection)、注意力辖域(scope)、梯度调整(scale adjustment)和动态关注(dynamic)。我们认为该类复合词造词过程中对“马”这一认知特征的识解就是选择和凸显过程。
选择识解过程是指在我们认知对象并识解时,其注意力是集中在那些与我们认知经验相关情景或者要素,而忽视那些与我们经验无关的情景要素。相应地,在选择时就会选择前者。
就“马X”来说,这类造词过程对“马”的识解主要有两点,一是对“马”自身要素的识解,如马的部位或者马作为动力来认知,二是把“马”识解为一系列与马有关的情景事件,如“马刀”等中的“骑马打仗”活动情景、“马店”中的“马帮客人”等,而这些都是围绕“马”来进行区别的。我们更关注第二种类型的凸显,即从这些活动情景中提取“马”作为区别特征。
从“马”本身来说,上文已分析其蕴含了相应的动作行为事件,这是凸显同一个“马”但能激活不同的认知活动场景的认知基础。但从横向选择比较的角度来说,这种选择与人们的认知经验有关,即在对这些对象进行命名时,是基于主体选择那些能引起注意的与认知经验相关的情景要素来命名,而那些非相关或者不是很凸显的情景要素则得不到表征。
我们知道,“马裤、马刀、马靴、马枪、马灯、马贼、马店”等词命名背后涉及到的认知经验与“骑兵”或者“马帮”有关,它们是骑兵的装备或者骑马活动等。也就是说,对这些骑兵或马帮有关的装备、工具等认知命名时,“马”是其中最显著性的特征,在选择过程中,注意的焦点就会落到“马”上。如认知“马枪”时,作为武器装备的还有“步枪、手枪”等,主体在对骑兵所使用的“枪”进行命名时,通过认知体验以及与“步枪、手枪”的比较,其最凸显的特征就是这类“枪”是骑兵骑马时用的,与“马”密切相关,因而凸显了“马”来命名。
同样,对“马店”的命名也有深刻的认知体验,它是指为马帮客人投宿的客店,而非为马歇息时使用的客店。我们知道“店”主要的服务对象就是来投宿的客人,因而有“客店”的命名。在认知中,我们一般对投宿的客人身份是不会注意的,反映在命名中不会从客人的身份上来凸显。但如果某类客店是专门为某种身份的人设的,则认知时投宿的客人身份自然得到凸显,“马店”的命名即是如此,即是专门为马帮的客人投宿开的店,这里的“马”是说明马店客人的身份。
另外,“马枪”又命名为“骑枪”。从造词上来说,“马枪”与“骑枪”所指是相同的,但在认知命名时,认知的视角不同,“马枪”凸显的是“骑马”这一活动,是从与“马”相关活动中来识解的。而“骑枪”则凸显的是“骑兵用的枪”,即是属于骑兵的一种武器。这两个造词,一个是凸显了行为事件中的角色,一个是凸显了行为本身的角色。
因此,在认知过程中,“马”成为注意的焦点和选择对象,同时因为其非关联性,隐含了与其有关联的动作行为,因此在认知与“马”相关的行为事件时,直接选择“马”这一语言形式来表征认知的结果。
“马X”类复合名词造词是名名复合造词的微观体现,现有学界对这类复合词的研究侧重于对复合词语义理解机制的讨论,因为名名组合的内部语义关系多样,特别是一些新创的名名复合词,如果不了解这些词的理据和实际所指的话,在理解时确实会出现多种分析的可能,如“马刀”也可以理解为“宰马的刀”,因为就有表示“宰牛的刀”的“牛刀”这样的词。但从造词的角度来看,说话者在认知这些对象并造词时,并不存在这种多解的可能性。
因此,造词认知模式及其机制的研究可以为揭示组合内部语义关系多样性与理解单一性提供清晰的解释路径。造词与人的认知体验密切相关,选取哪一个特征作为认知对象的区别特征,既要视认知对象本身所具有的语义概念内容,即认知视角的问题,同时还需把认知对象放置在更大的比较框架内进行选择和聚焦。当然,名名复合造词并不能反映事物多样性的全部,与事物特征相关的还有性质属性、动作属性等侧面,因此我们还需要从“A+N”和“V+N”的视角来分析这两类复合名词的造词模式及相关的机制,从而在总体上了解名词性复合词的造词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