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爱玲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在众多对外开放举措中,“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提法受到关注。10月26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回应称,“这实际上是对改革开放试验田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指明了新的方向,要求我们对标更高的标准,推动更全面、更深入的开放新格局。”
自由贸易港概念并非首次提出
“事实上,自由贸易港概念并非首次提出。”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周晋竹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在2010年之前,国内有港口的城市,比如大连、宁波、厦门等曾提出建设自由贸易港,但并未得到推进。原因是当时拟建的港口缺乏与贸易量相当的软硬件设施,也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如今上海自贸区已成立四年,其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已被证明取得积极的成效,中国的贸易总量已经具备设立自由贸易港的基础,所以现在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具备可行性。”她表示,自由贸易港与自贸试验区的区别在于:自由贸易港开放程度最高,往往能成为一个地区乃至全球贸易投资与航运中心。“自由贸易港的功能比自贸区更综合,自由度也更高。”她说。
自由贸易港是指设在国家与地区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对进出港区的全部或大部分货物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自由港内,开展货物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目前排名世界集装箱港口中转量第一、第二位的新加坡港、中国香港,均实施自由港政策,吸引大量集装箱前去中转,奠定其世界集装箱中心枢纽的地位。
据了解,早在今年3月30日,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全改方案》)中,也已经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依据《全改方案》,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将在洋山保税港和浦东机场海关特殊监管区内设立,并将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特色贸易监管制度。这将极大地促进境内外货物和资金在港口区的自由流动。
选择几个特定的、具有典型性的地方,赋予其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允许其先行先试自由贸易港区,既可以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多元化探索格局,发挥地方能动性,又可以在试行稳定后,进行复制推广。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坚持的稳中求进的改革和发展思路,正是这一改革和发展的方法论,推动中国成为如今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很好地实现了趋利避害的成效。成功的案例包括,改革开放初设立的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其中,尤以深圳为最,而深圳树立的标杆正是更为深度的解放思想。
自贸港建设纷至沓来
在十九大召开期间,10月19日的各地代表团讨论会上,上海、厦门均明确表示将尽快建立自由贸易港。时任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讨论会上表示,经过这几年改革,上海自贸区已有100多项创新制度在全国推广。上海按照中央部署,做好自由贸易港方案,现在处于筹划阶段,最终方案必须经过中央批准后实施。同时,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在代表团讨论十九大报告时也表示,厦门将探索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争取建设自由贸易港。
当记者问到关于自由贸易港建设,商务部目前进展如何及下一步有何设想时,高峰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目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商务部正会同相关省市和部门,在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上,围绕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积极开展工作。比如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它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案里,就明确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监管制度,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再比如,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定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的发展目标,对接国际标准,推动以油品为核心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他表示,在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试点试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基础上,对于成熟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适时在全国推开,以试点试验开放带动全国的全面开放。据悉,目前浙江、广东等自贸试验区也正积极研究制定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的初步方案,一场自贸港建设的热浪正扑面而来。
自由贸易港建设要统筹考虑其功能分工
“自由貿易港是各国加强经贸关系的纽带。”周晋竹说,自由贸易港具有四大特征,一是境内关外开放的特征,目前看需要我国海关监管制度进一步开放;二是经济自由化的特征,“意味着自由进出的航运物流、自由交易的贸易体制、自由化的资本金融制度与自由的国际人员管理,目前看挑战很大。”周晋竹说,特征之三是经济关系的国际化,对国内外资本和贸易往来要一视同仁,四则应具备功能的综合性特征。她表示,目前新加坡和中国香港是具备以上四大特征的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政策对发展外贸确实极为有利,但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外资管理、海关监管、金融管制等政策因素,还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过快推进。“我国港口众多,建设中要注意的问题非常多。”她说。
据了解,目前全球有四大自由贸易港,分别是中国香港、德国汉堡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和荷兰鹿特丹港。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被公认为是制度建设完善、发展成熟的自由港。香港的自由港范围包括整个香港地区,由香港岛、九龙和新界组成。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香港成为自由港,推行自由贸易政策。香港从转口贸易起步,现在已经成为经济结构多元化的自由港。1969年,新加坡在裕廊工业区的裕廊码头内划设了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如今新加坡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高度开放的贸易自由港。目前新加坡境内共有7个自由贸易区,其中1个以空运货物为主,樟宜机场自由贸易区,由樟宜机场集团管理;另外6个以海运货物为主,其中5个由新加坡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1个由裕廊海港私人有限公司管理。新加坡的7个自贸区都以围墙与外界隔离,进出自贸区的通道由海关查检站管理,进出人员和车辆都必须接受检查。
自由港政策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企业经营自由和汇兑自由三大方面。比如,贸易自由,对港产品出口不提供任何优惠与特权保护;对进口商品一般商品不收关税;其进出口贸易手续十分简便,一般只需在货物进出口14天内报关,无须事先批准。因此,香港的发展存在着这样一种逻辑关系:自由港政策降低了交易成本,低的交易成本发展了贸易,贸易促进了开放,并吸引外资聚集,带动了航运、造船、货栈、客店、饮食、商贸和银行等行业的兴起,这些行业的兴起又为工业发展提供了销售渠道和市场,推动香港实现从转口贸易向“加工贸易”的转变。
新加坡拥有稳定的政治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全英文的语言环境等优势,综合营商环境十分优越。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营商环境报告》中,新加坡的营商环境在全球189个经济体中连续第8年排名榜首。具体表现为:企业注册简便、注册条件宽松、在日常管理中不对经营活动过度约束。
目前,我国东部沿海的天津、浙江舟山、深圳、广州都在考虑建设自由贸易港。对此,周晋竹说,“建设自由贸易港要统筹考虑其功能分工及定位,要形成错位经营,而避免出现建成后争抢货源等无序竞争的局面。”她建议,要建起与我国贸易大国地位相对应的自由贸易港,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实现贸易便利化的要求;二是要将区域发挥龙头与辐射作用,促进港口向综合性、外向型经济中心发展;三是准确定位港口城市在我国国际化进程中的作用。据了解,中国目前几大保税港区,上海港定位为“国际航运中心”,天津港定位在“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大连港定位于“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