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类型化认知的维汉关系研究

2017-12-29 00:00:00张亚蕊
知识文库 2017年10期

维吾尔族和汉族都会习惯性地利用它已有的认识框架或库存知识来认识和理解周围的新事物。在类型化认知的基础上,维汉双方根据已有文化知识的不同,无意识地对所处社会进行了分类,从而产生了常态的分群,在维汉关系交往上体现为回避。

各个民族都有自己悠久的文明发展史以及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传统文化。一个民族之所以成为民族,最根本的在于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这些相对稳定且具有自己特点的文化,毫不意外地都会体现在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每个成员的实际生活中,体现在其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体现在他们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上。社会认同理论则认为个体通过社会分类,对自己的群体产生认同,并产生内群体偏好和外群体疏远。传统文化的差异所导致的“文化无意识”,是群体认同产生的根源,而这种对自己群体的强烈认同,自然地导致维汉双方对外群体的回避行为。这种文化因素主要指表现于各民族在文化、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包括在民族之间是否存在语言不通、生活习俗不通、价值观念不同、行为规范不同等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维汉族运用一系列的文化差异与符号象征来表达自我的文化特点、维持着看不见的民族边界。这种民族边界主要通过语言、信仰和风俗习惯方面来展现,笔者接下来将具体分析维汉关系回避的具体体现及影响因素。

一、居住格局的相对分离

居住格局是分析维汉关系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它是指的是在一個特定的区域内,各个民族在空间上的人口分布情况。居住格局是研究民族混居关系的一个重要的变量,它能够反映出民族之间的“亲和”程度,有助于我们把握民族关系的特征。在人类历史和现实社会里,人口的跨地域迁移与族群关系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无论是由于自然灾害还是躲避战争,总会存在某个族群的一分部分人口自愿或者被迫从本族的传统居住地区迁移到其他族群的传统居住地区,从而导致相关族群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进行调整。由于无论是对迁入方还是原住族群来讲,面对陌生的人口和陌生的环境,族群成员很难在短时间内彼此认同。这时候族群出于对社会适应的考虑,同时也为保证族群成员的安全,会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对外群体保持回避的态度。这样,在地域上的表现往往是同一民族群体集中分布在一起,同族的后来者即使因为地域不够分配而被迫选择移居他处,与其他民族混居,在地理位置上也往往不会距离太远。各民族成员倾向于聚族而居,在居住格局上呈现出一种相对分离的特点。在地域空间上体现出各民族自身的“抱团”聚居。

在多民族混居社区,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广泛存在居住上的回避和相对分离现象。在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主要聚居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头屯河区和水磨沟区。在各区域中又呈现出集中居住于同一街巷的特点。按“分离指数”变量指标计算,新疆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汉族和回族居住仍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

二、亲情扩散链条的断裂

族际通婚,顾名思义,就是指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通婚。社会学理论将族际通婚作为考察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文对维汉村落常态关系在通婚上的表现主要从族际通婚率,维汉群体成员对族际通婚的态度进行分析。

笔者调研的2个村子,琼艾格村和牧业村,通婚类型基本上是族内通婚。村子里的汉族多来自四川、河南和甘肃。村里年轻男子找伴侣的方式主要有3种:1、回四川或者河南的老家找;2、托人去邻村或者邻乡的村子里找汉族女孩说媒;3、外出打工认识。族际通婚的案例中大都是汉族和回族,回族和东乡族,汉族和东乡族。调研中得知村里近4年来只有一例维族和汉族通婚的案例。琼艾格村的维族小伙和隔壁村一位姓李的女孩结了婚,但结婚不到3年就离了。

费孝通教授认为,以感情亲疏为依据,人们对自己周围的人进行远近层次的不同划分,从而建立起“差序格局”,而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亲情,则是处于最中心的部分。血缘关系的基础是婚姻,古往今来,人们总是通过婚姻将单独的个体组合成家庭,再由家庭与家庭之间的联姻扩散到族系、民族、社会。历史上,民族融合也往往是借由通婚完成,婚姻成了民族关系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若羌县如此低的族际通婚率是维吾尔、汉族血缘关系扩散阻隔的最有力解释。

三、类型化认知:维汉关系的影响因素

1.语言

在人类交往过程中,语言是最基本的沟通工具,语言差异是维汉民族间回避行为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笔者在铁干里克乡和瓦石峡乡共抽取了60名维族人对汉语的掌握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60名维族人中,有29名维族人完全不会汉语,约占调查样本的一半。有50%的维族人都会说汉语,其中33.3%的人会说一点,只有16.7%的人能听懂,也会说汉语,可以与汉族人完成基本的日常交流,但不会汉语的书写。只有1.7%的维族人汉语水平达到熟练程度,能与人进行汉语交流,并能书写。

同时,笔者也对汉族人对维吾尔语的掌握情况进行了调查,汉族对于维吾尔语的掌握情况较维族对汉语的掌握情况而言更差。调查的66个汉族人中,有83.3%的汉族人完全不会维吾尔语,只有3%的汉族人能比较流畅地说维吾尔语,但不会维吾尔语的书写。还有13.6%的汉族人只是会几句非常简单的维吾尔语词汇或句子,如谢谢、吃饭没等等。

在语言上的显著差异,阻碍了维吾尔族和汉族之间的沟通和交往。虽然有部分维族人会说些汉语,但比例也不是很大,维汉村民觉得在沟通上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村民选择跟本民族的人住在一起,语言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同时笔者也在调研中了解到,维族村民和汉族村民对本民族的语言认同度是比较高的,一些会说汉语的维族村民从根本上也是认同本民族的语言,认为和使用汉语相比,自己更想用民族语言进行交流。基于对本民族语言的认同,维汉村民更倾向于跟本民族的人交往。

2.生活习俗

弗兰茨·博厄斯为 《文化模式》所写的序言中说: “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到他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的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的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亦就是他的不可能性。”维吾尔族的许多生活习俗,是伊斯兰教文化功能在社会生活中的延伸。

相对于其他信仰的经典文本,《古兰经》有着比较显著地解决实际需要和特殊事件的功用,对于家庭日常生活中的诸多行为规范巨细无遗地做出了规定,也塑造了维吾尔族独特的排他的生活规范,其中最显著的就是饮食上的禁忌。

《古兰经》的许多章节都对饮食禁忌作了明确规定,如在第2章173节、第6章145节、第16章115节。这些规定中,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未诵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被同等地列入了禁食的范围,成为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无一例外要遵守的禁令。

不食猪肉是饮食方面的最大禁忌,《古兰经》中关于穆斯林行为的禁戒或共计73项,其中4次提到禁食猪肉。“我不能发现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猪肉——因为它们确实是不洁的——或是涌非安拉之名而宰的犯罪物。”(6:145)“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涌非安拉之名而屠宰者。”(16:115)“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涌非安拉之名而屠宰的动物。”(2:173)“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涌非安拉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撞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仍然可吃。”(5:3)伊斯兰教之所以严禁食用猪肉,是出于“重视人的性灵和身体安全”,但还有其更为深远的民族宗教根源。不吃猪肉是闪米特人的一项古老宗教禁忌,他们视猪肉为秽物,不能吃、不能用手触摸,也不可以用于祭神,而阿拉伯人被認为是典型的闪米特人的后裔。

对于自死之物的认识,伊斯兰教除认为不洁之外,也同血有关系。因为自死之物未经放血,它的灵魂仍然存在于躯体之内,因而不能吃。“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寿限了。”(3:145)穆斯林认为,生与死是由真主定夺的,是真主前定安排好的,人无法改变。一切奉安拉之命而生,奉安拉之命而死,否则就不合法,肉就不能吃。

饮酒为伊斯兰教所严禁。穆斯林不喝酒,在家里也不备酒具,家里来客人一律不摆酒,有时为了接待客人,在参加宴会时,别人敬酒和碰杯时,多以水、橘子汁等饮料代替。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饮酒的习惯,穆罕默德觉得这是一种失礼而且gXgYNSjzhcb2BWfiWsUaJuGk/6W+KaGVV5919n/sRkA=影响虔信的行为,于是下了禁酒令,并且以安拉的名义写进《古兰经》:“众信的人们哪!饮酒、赌博、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 (2:153)

源自信仰教义的规范,若羌的维吾尔族忌食猪、驴、狗及猛兽的肉,忌食各种动物血及死禽死牲畜肉。而汉族却是以猪肉为肉类的主食。

民族关系的研究不能脱离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其中各民族的日常生活史认识和研究民族交往的重要内容,民族生活习俗是民族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并且影响着各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样也深刻地影响着族际交往。一方面,相同的生活习俗能加强群体的认同,增进群体内的凝聚力,另一方面,民族间生活习俗的差异又会导致某一族群与其他族群的回避与隔阂。由于生活习俗的不同,维吾尔族和汉族在交往时表现出一定的排异性。

他们维族人又不吃大肉(猪肉),我们汉族人都要吃大肉,他们有些闻不惯,住在一起很多地方都不方便。(案主A1,23岁,女,个体,汉族)

还是和我们本民族的人做邻居好,维族亲戚多,活动也多,吵得很。(案主A2, 55岁,女,农民,汉族)

我的邻居都是维族。还是跟我们维族做邻居比较好,在一起生活比较习惯,我们穆斯林都不吃大肉,你们是知道的。(案主A3, 40岁,男,农民,维族)

不愿意和维族通婚,生活习惯不一样,你吃大肉,他不吃大肉;汉族说话语言一样,吃的东西也一样,找个维族人的话,你要煮两锅饭,多麻烦嘛。(案主B5, 40岁,女,农民,汉族)

风俗习惯这些啥都不一样,结婚肯定不行,都是汉族嘛,风俗习惯晓得,还是各找各省的人好些。现在有些在外面打工,都是各找各省的。本队好多回老家带,回去有专门帮着做媒的,几乎回去都带得来,带回来还没花好多钱呢。(案主B4,48岁,女,农民,汉族)

由此可知,生活习俗的差异,是维吾尔族和汉族在居住格局和通婚上回避行为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四、结语

在类型化认知的基础上,维吾尔、汉族村民根据已有库存知识进行社会分类,在社会分类的基础上形成对本群体的认同和对外群体的回避。库存知识主要包括语言、信仰、生活习俗几个部分,维吾尔、汉族村民在语言、信仰、生活习俗间的差异以及他们对本民族语言、信仰、生活习俗的认同对维汉民族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者单位:阿坝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