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始终是我国职业教育中非常重要的教育阶段,在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下,现代化企业对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有着更高的技能要求,为了能够让学生快速适应现代化企业的工作环境,高职院校正积极创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旨在能够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能型财会专业人才。
一、现代学徒制的概念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由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提出的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所面临的教学对象可以是高职院校中的学生,也可以是企业中想要学习的技术工人,通过完成现代学徒制的学习,学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学校中研究深造,而企业中的技术工人则可以将所学徒时期学习到技术应用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他们既可以在学校中学习,也可以在企业工厂中工作,这样可以在学习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报酬。现代学徒制的试点运营发展,有利于高职院校培养出更多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实现对口的产业形式连接,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同时体现了教育界对“终身学习”的号召,培养并提高了学生的专业素养水平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将企业教育与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联系在了一起,促进二者之间的协调共同发展。
二、基于现代学徒制背景下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校企合作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一)缺乏系统化的政策设计
从我国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关于财务会计专业的校企合作发展水平并不是很高,缺乏相关系统化的政策设计,没有为高职财会专业的学生提供“双重身份”,地方政府工作做的不到位,没能够很好地发挥出政府部门在校企合作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进而到了很多高职院校和现代化企业的财务资金紧张,没有能力来开展校企合作项目,高职内关于财务会计专业实习操作的基础设备和软件都非常老旧,没能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和系统升级,由于校企合作项目政策制度环节上的缺失和漏洞,使得我国的现代学徒制发展处于停滞状态,没有发挥出现代化学徒制的特点和优势,过于效仿其他国家的现代学徒制模式,却没有结合本校的实际办学情况来开展校企合作项目。
(二)缺少正规化的行业监督管理
对于高职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主要的对口工作还是在银行和证券公司当中,然而实际上高职院校同银行以及证券公司之间的校企联合机制是不健全的,缺少正规化的行业监督管理,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财务会计职业审核小组,所以很难实现高职院校人才教育培养和现代化企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不能培养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财务会计技能合格型人才,这种缺乏正规化的监督管理,使得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中不能发挥正确的作用和价值,无法确定财务会计专业教学的未来发展目标,而且与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也都是缺失的,整个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像是一艘没有方向的船只,没有科学的行业发展准则,自然也是走不长远的。
(三)没有正确的校企协同育人意识
由于现代学徒制是由现代化企业和高职院校共同来完成的,因而在实际的财务会计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和高职院校对于人才培养理念的重点还是会有所不同,甚至会产生分歧,造成人才培养理念出现分歧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没有协调好现代化企业和高职院校之间的利益关系,高职教育希望能够培养出更多理论科研型的创新人才,而现代化企业则是希望培养出更多技能型的创新技术人才,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理念,将会导致现代学徒制在人才培养的实践过程中管理混乱,不能形成共同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意识,社会上对财务会计岗位工作指导会有很大的保留,企业并不会真正用心去教给学生有用的技术,只是应付了事而已。
(四)对合作企业缺乏激励措施
近几年来,随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很多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都相继和一些规模比较大,发展比较好的现代化企业开展了校企合作项目,不过在实际合作的过程中,还是面临着合作水平不高,合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对相关合作企业没有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很多校企合作中的企业不愿意拿出时间和精力对高职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从头开始培养,没有激励措施就意味着企業付出的培训心血可能得不到任何回报,无法平衡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学生以及现代化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校企理协同育人机制的建立起到了阻碍作用。
三、基于现代学徒制的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一)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政策
在现代学徒制发展背景下,为了能够更好地构建高职院校与现代化企业对财务会计专业学生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首先可以从健全校企合作政策的方向开始做起,提升高职院校同企业之间沟通效率,在健全校企育人政策时,需要高职院校能够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校企合作发展模式,将“校企融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同地方政府的育人政策结合起来,结合高职院校所在地区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提出并实施校企协同的育人政策,通过发挥政策的指导性作用,构建财务会计专业的校企合作平台,总结高职财务会计专业学生在校企合作实习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更好地提高职学生的实践性应用能力,创新基于现代学徒制的高职校企协同育人模式。
(二)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监督
在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政策以后,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还应当在现代学徒制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完善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营机制,构建“开放”、“共享”的校企培训基地,同时吸引到更多有条件有资质的现代化企业积极参与并投入到校企合作当中,积极推进财务会计专业的产教融合发展,强化财务会计专业的实习操作制度,打造校企双主体的协同育人管理机制,将企业对高职财务会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评价综合到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当中去,继而强化地方政府的“保基本”、“促公平”作用,要让高职院校和现代化企业就财务会计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达成共识,构建校企共管,责任共摊的协同育人模式,二者在协调发展中,还可以进一步达成监督共识。
(三)建立正确的校企协同育人平台
针对很多高职院校和现代化企业对财务会计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都缺乏正确的协同育人意识,那么通过建立的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则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构建更加健全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时,需要高职院校自身对财务会计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方向有着深刻的了解,深入到现代化企业或是银行、证券公司中去了解目前财务会计行业的工作方式,只有进入到财务会计行业的内部去了解该专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才能够更好地吸引现代化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渴望,开展“产学研”教学模式,将高职院校的学校教育同企业的职业技能教育联系起来,构建“现代学徒制”下的校企协同育人基地,提高财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场适应能力。
(四)对合作企业实施鼓励激励措施
基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背景下,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在联合现代化企业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时,需要对相关合作企业实施鼓励和激励措施,健全高职财务会计专业学生在校企合作实习期间的绩效考核机制,对高职财会学生实行动态化的管理,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返回给高职院校,对相互合作企业的可以从政策上、制度上以及人才培养机制上完善,由高职院校所在地区的地方政府出面,给予合作企业一些优惠政策和补贴,使得现代化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对财务会计系统和软件的维修升级,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高职学生的财务会计专业技能培养,例如在高职院校内创建教育实习基地方式,派遣优秀的财务会计员工到高职院校内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
综上所述,基于现代学徒制的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专业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一定要平衡好高职学生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而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发展,提升现代化企业对财务会计领域技术发展的带动能力,健全并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校企实训基地,进而培养出更多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作者单位为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