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合营企业融资决策及其财务风险防范的思考

2017-12-29 00:00:00周仕逵
今日财富 2017年7期

笔者在长期的工作中参与及实际操作了许多融资的项目,通过这些项目我注意到了中小私企在融资决策上以及借款资金使用上存在的不足之处,正是这些不足直接导致了资金成本的上升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甚至造成企业的经营出现困难,而运用合理的融资方法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 在这里介绍给大家希望能对大家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私营企业的融资方式不外乎有以下几种:

第一、出让企业的部分股权获得资金。好的一面是企业没有了利息支出,减轻了财务负担,为企业的发展节约了宝贵的资金。但是由于股权的出让股东人数的增加不可避免导致了企业控制权的分散,原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能力减弱,有可能最终妨碍到企业自身的发展。

第二、向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当然这样的方式简单易行获得资金的速度快。但是企业之间直接的拆借是违规的,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即使是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等合规的方式操作仍然存在借款成本高,公司运营受影响等许多问题,只能用于应付短期的不时之需。

第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取得贷款。这种情况是最常见的,而金融机构给予企业的贷款最常见的是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以当今的现实中小私企所处的环境想获得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基本上不可能,剩下的只能选择抵押贷款。如今也有许多银行推出了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服务,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人为限制,发放的也基本上都是抵押贷款。如果一个企业能够凭借着自身的资源及条件单独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那当然是最轻松最简单的。但是很多中小私企由于自身的某些方面存在例如没有抵押物或现金流太少等原因而达不到金融机构的要求,那么就需要寻找可以弥补其缺陷的合作者。各方通过共同经营整合资源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在此基础之上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支持,经过这样的运作各自的缺陷都得到了克服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合作的各方既理顺了经营也赢得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就达到了合作共赢的目的。然而事实真的这么完美吗?

几年前曾经有这么一家从事药品及医疗设备经营的贸易公司,每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左右主营业务利润率3%。而随着药品经营市场的不断规范,市场竞争的结果导致同质化的产品利润率普遍偏低,公司的领导层希望通过独家代理一些新药的方法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率。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之下公司寻找到了一家已经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并且手中还握有一些新药证书及批准文号,但是经营情况不佳的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同时制药厂的负责人也希望通过引入合作伙伴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以便这几种新药能够尽快投入大批量的生产用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考虑到贸易公司有着制药厂不具备的庞大现金流量,而制药厂有着贸易公司所缺乏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双方决定以贸易公司为借款主体,制药厂为担保人,用制药厂的土地等资产做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根据信用评级银行将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了50%,最终贷款审批下来了。

经过了这次融资以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逐月增长,到当年年底到达了月主营业务收入1600万元的峰值。随之而来的是财务费用水平也从净收益转为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左右,这无形之中就侵蚀了本来就不多的利润。另一方面随着新药产量的扩大,需要招聘更多的销售代表以及适当的让利措施用以拓展市场,就使得企业的销售费用也直线上升,推广初期的几个月销售费用甚至一度达到主营业务收入的4%。第三方面由于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并不如预期的理想,周期也比预期的长,所以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企业的库存不断增加,从未销售新药的350万增加到了接近1100万,增加了200%。存货周转率也从2.95下降到了2.22,贷款所得到的资金被大量占用。

同时从业务利润率方面来看,在业务推广的初期几个月内主营业务利润率一直比较平稳,往后利润率开始慢慢的上升。究其原因是因为新药的毛利率较高,但是新产品的销售量和整体销售量相比所占的比重不大,而在最初几个月的销售费用增长消化掉以后,新产品利润高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企业的运营开始朝好的方向发展,月度亏损额在不断的缩小,到了第四季度已经实现了盈利如果按照这样的态势发展下去那么当初的设想就可以实现。然而此时贷款的期限已到,而根据规定办理转贷要先全部清偿旧债。此时企业借款的资金绝大部分已经转化成了产品和原材料以及一部分的应收账款,因此凭借企业自身的能力无力偿还,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向民间拆借资金归还贷款本金,企业为此又付出了一大笔利息费用。此后企业一直都在借旧债还新债的循环中疲于奔命,有时甚至出现亏本销售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新药销售利润也被用于弥补管理费用的不足,无法做到有效积累和发展企业。

回头来看当初为了提高整体的利润率水平而代理新产品的想法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就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了,至少有几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第一、合作经营的企业应谨慎的选择融资方案。中小企业在决定向银行申请借款的时候应考虑到借款的资金成本对企业的整体的运营所造成的影响,不可一味的贪大求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利息费用占到企业毛利的30%以上这样的融资方案是不可能被接受的。在决定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之后需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和销售方案,计算出融资需求,并根据实际需求申请贷款。企业在面对多种融资方案的选择时,应尽可能选择阶段性贷款,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随着项目的推进,不断观察生产和销售的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决策,把握资金投入的正确时机。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借款资金不闲置,实现融资总量与资金需求相匹配,同时抵押物的阶段性设定也为再融资留出了空间。现在很多企业主将所有的抵押物一次性抵押出去借入大量的资金觉得比较省事,使用起来也比较自由,没有去仔细考虑过资金的成本,最极端的情况是贷款的资金放在银行里当活期存款。我们要看到企业通过融资扩大生产规模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企业能迅速的做大做强,用的不好也会伤害到自身。尤其是中小企业本身可以使用的资源就不多,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如果没有做好融资计划把握资金投入的节奏,很容易就被债务利息所伤到甚至被其压垮。

第二、要特别注意分配使用资金。合作双方应达成基本一致的阶段性经营预期目标,并对各自的实际经营状况保持密切的沟通。对贷款资金应成立跨企业的部门管理其使用,着重控制盲目的投入,及时有效的调整资金的使用方向。在上述案例中的商品存货大量增加以及商品周转率的严重下降,除了销售不如预期以外,有很大原因是在于合作双方在經营预期目标上的不一致而且没有保持有效的沟通,没能及时调整资金使用的方向导致了盲目的投入。当贷款到位之后贸易公司就将其中的大部分款项以购货订金的名义转给了制药厂从而失去了对这部分资金的控制权。这以后生产的只管生产,销售的只管销售。当销售不如预期,产品被作为库存商品不断积压在贸易商的库房中时,制药厂仍然按照既定的生产计划加班加点的扩大生产。在这种产销已经出现严重脱节的情况下作为唯一代理商的贸易公司才开始介入干预生产就显得太迟了,颇有点亡羊补牢的味道。我们必须在合作的开始就建立类似资金中心的专门机构,对合作项目的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统一的安排,对资金在生产和销售中的分配进行协调,使生产和销售能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做到步调一致,避免各自为战,从而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第三、需要注意防范新业务对原有业务的冲击。众所周知企业都希望通过内部融资筹集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是受到的限制最少,付出资金成本最低。留存收益作为企业内部融资的主要来源,更具有几乎不受外来因素的限制以及无需支付任何资金成本的优点。老业务作为夕阳业务虽然利润较薄但是仍然能够持续的为公司带来利润,作为企业稳定的盈利点不可以轻易的放弃。于此相反的新业务虽然未来可能可以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业务发展的初期可预估的是不会对企业的利润增长带来帮助。我认为企业在开展新业务的同时应该评估自身所能接受亏损的规模,设立准确的止损点。当最坏的状况出现时,能够迅速及时的采取措施。

总之一个企业在做出融资决定之前,必须对项目进行谨慎的评估,把握规模。努力做到融资取得的规模与项目资金投入的规模同步,同时尽量减少资金的无效投入。在新旧业务转换的过程中内应适度保护夕阳业务以便做到平稳的衔接。(作者单位为福州统建拆迁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