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的原因

2017-12-29 00:00:00杨静
今日财富 2017年16期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频发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暴露了当代中国企业在社会、安全、法律等各方面存在的严重责任问题,也同样折射出我国政府责任建设的滞后,反映了政府在公共安全领域责任的缺失。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贸易全球化趋势加快的情况下,众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了能在竞争激励的市场是生存或者是企业为了获得巨大利益而凭借贸易自由化中的监管漏洞,不顾消费者的安危铤而走险地生产不合格食品并在市场上流通和消费。

市场的供求关系也是促使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原因之一。一是买方需求,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所以人们对物质的追求也在相应提高,但是大多数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众的消费能力有限,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分辨能力不高。在这样巨大的物质需求和巨大的利益下刺激了卖方市场的活跃。二是卖方市场活跃,在市场上,资本始终是追逐利益的。我国人口众多,对物质需求非常大,而消费能力有限,这对于不法商家来说,这无疑是非常具有潜力的市场。

消费观念的因素。前面提到了我国大多数的消费者消费能力有限,所这类人群在消费时最关心的是价格问题。在他们缺乏辨别真假能力的情况下,相对于教青睐价格较低的假冒伪劣产品。所以那些不法商家就利用这一点来生产成本低廉的不合格食品来满足这类人群的需求。

二、企业道德责任的缺失

我国自从加入WTO后,市场体制不断成熟、不断完善,我国市场也与国际市场密切接轨,再这样的大环境下国内大中小企业不应该只是技术方面与国际接轨,而在一些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上也应该引入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文化和理念。这样才能在众多挑战的强压下立于不败之地。这就需要企业尊重国家的法制原则,具有强烈道德责任与社会责任感。

我国许多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质量长期以来都达到很高的标准,所以这些企业则受到有关部门的优待,特发“免检产品”证件。但是当中的一些企业在这样的光环庇佑下不顾道德风险,生产出不合格的食品。而有关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对于这类企业生产的食品检验要求不严格甚至是“免检”。所以这些“免检”企业才如Yje/G5sAtpYyzh4AbStkIIHqIsgSZnxa1IgykzCsAUg=此肆无忌惮地生产不合格食品。

企业守法是强制规定,而企业具有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则是企业的生存之本,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关乎着重大的民生为题。现在社会上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是由于这些不法商家的道德责任底线太低,为了追逐利益必然会违背法律法规而造成的影响社会繁荣稳定的食品安全危机事故。

三、政府应对能力不足

在重大的食品安全危機预警阶段,我国的政府在事件发展的最初阶段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事态发展,再者,有关部门年年打击不法食品企业,但是收到的效果却一般。原因就是这样的打击和惩处力度不够。这些不法企业生产的不合格食品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成本加上处罚金额,很多食品企业宁愿花钱处罚也要生产不合格的食品;受到打击的企业只要转移地点就可以再另起炉灶,实在是屡禁不止。甚至地方政府害怕影响自身政府形象而帮助案发的食品企业隐瞒真相,导致了事态越发严重。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沟通明显不足,我国政府没有及时与国际媒体沟通,直到收到国际媒体舆论的压力我国政府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这样反应迟钝的应对方式造成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的误解。

四、社会监督的力量薄弱

我国这几年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消费者在食用这些不合格食品后出现问题,媒体加以报道,才促使政府的介入解决。政府职权部门是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政府监管不力、政府责任缺失反映出了社会监督力量薄弱导致监督不到位。

在社会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渠道还很狭隘,从食品安全管理的程序看,事后监督多余事前防范。在事前防范的管理中,我国还缺乏专业性较强的社会团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且我们的群众对社会监督渠道知之甚少,在出现问题后,往往只采取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来对事故处理的监督。所以我国政府的社会监督渠道建设确实是个硬伤。

五、食品安全危机预警系统不健全

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促进了我国食品安全预警体系的建设,这些建设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国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作为专家支持系统。二是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卫生部门等都初步建立了预警机制,这些部门都在进行相应的职能工作。三是我国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处于发展阶段,各类的应届法律、法规、条例、预案等都陆续出台,从各方面来完备我国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作者单位为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