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发展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构建逐渐提上日程,并且成为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构建,并且积极探索了相应的改革方式,希望能够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本文从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以及存在的问题入手,对改革方式进行了适当的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新时期背景下取得新的发展成效。
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在社会建设工作中应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并且全面从严治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基于此,从行政管理角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应该注意借助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中央对各项工作的领导,进而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践中,并且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学习“两学一做”精神的基础上,为社会综治工作的优化开展指明方向。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分析就是在党委和政府部门的协同领导下,借助政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力量,积极组织涉及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个部门、各级单位以及群众的力量,全面整合政治、行政、法律、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希望能够借助打击、防范、管理和教育等措施,实现对社会上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控制,进而最大限度的降低社会不安定因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产生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可以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较为系统、复杂的工程,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必须全面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并积极探索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措施,以期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思考
(一)理念不到位
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理念不到位对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严重的限制性影响。一方面,认识不够深刻。现阶段我国经济呈现出高速发展状态,大部分基层单位重视经济的发展,希望能够带动老百姓发家致富。但是在工作中对自身社会治安工作使命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角色意识不足,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缺乏自主性,导致工作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工作观念存在一定的误区,普遍缺乏综合治理的基本观念,一般仅仅依靠行政严打解决问题,无法真正联系群众,发挥群众的力量,导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群众基础,覆盖面和实际效果都相对偏低。
(二)机制不够健全
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制度发挥着保障性的作用。近几年,随着我国深入践行依法治国战略,我国各级助理领导和相关制度建设呈现出完善的发展状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现有机制的局限性日渐凸显出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优化创新也产生了一定的限制性影响。其一,协同机制不够完善,无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各项工作的落实产生了一定不良影响,整体工作成效较差;其二,评价机制缺乏完善性,无法正确评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的实际质量,并且由于缺乏评价反馈的指导,造成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各部门不注意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工作的开展与群众的实际需求不吻合,最终造成其作用的发挥受到极大的限制;其三,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无法有效地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警惕性严重不足,对单位工作氛围和工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限制性影响。
(三)基础保障薄弱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主要就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实现人民的安居乐业。简言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是却会对中心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要想保证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稳定运行,就应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查和研究,发现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为有效的支撑,但当前我国基层单位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撐有所不足,对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优化开展产生了一定的限制性影响。具体表现为人才队伍的匮乏、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革新战略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念的创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是当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2016年10月10日所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新时期,应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提出的新工作理念,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中,紧密围绕中心、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将群众的平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希望能通过理念、机制和方法的创新,促进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的发展成效。同样,我国近两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方面也引入先进的思想,希望能够通过法治方式提高综合治理工作的效能。例如河南省汝阳县就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探索,2017年8月,汝阳县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召开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推进会议,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在会议中,就提出要想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就应该探索“软硬兼施”的治理模式,一方面县行政管理部门对县相关单位进行整合,成立综治中心,对组织架构进行规范,促进力量的整合,并以“软”的制度规范等作为指导,结合“整合资源办大事”的工作理念,完善本县综合治理技术设施建设。与此同时,也注意突出硬法方面的执行,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把各项问题处理清楚,为喜迎十九大做好准备。在此基础上,也提出希望可以使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水平,通过增强预警预防能力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强化,并且在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工作中逐步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对的新威胁。此外,需要将严厉打击网络新型犯罪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突出综治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增强综治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影响力。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革新
全面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是我国逐步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主要手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针对“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认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应该加强治理机制的建设,希望能够有效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水平。在具体操作方面,首先,相关部门应该注意完善社会共建共享治安综合治理体制建设,争取能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其次,应该将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的支撑逐步推进防控体系建设,突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信息孤岛不良问题,实现科学预警、全面防控和精准打击。在这一方面,基于国家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雪亮工程”,现阶段,四川省大英县就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配合“雪亮工程”的开展,并且在本县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借助信息技术加强对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在本县范围内增强预警预防、打击犯罪的效果,实现整体防控的目标,突出全县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为建设平安大英县目标的实现做出了一定的支持。现阶段,基于“雪亮工程”的践行和指导,大英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科学技术水平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相信在全国各地区的共同践行和努力下,“雪亮工程”在进一步提高我国整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技术水平方面的作用也必然会有所凸显,促使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理想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支撑。再次,对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行完善,保证能够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并解决社会矛盾,有效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程。最后,对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进行有效完善,实现对社会上违法犯罪问题的有效控制,凸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
(三)践行多样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法
新时期,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始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各地区在国家的领导下也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方法进行探索,以期可以通过全面提高社会综治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来说,在各地区的实践探索中,不同阶段引入了不同的方法,并且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1.前期探索。在前期探索过程中,应用较为广泛的治理方法为网格化管理和将群众安全感作为基础对各项工作进行拓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取得了理想工作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呈现出网络化、系统化发展状态,并且各地区群众安全感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首先,践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是一种相对较为新颖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将管理范围划分为多个单元格,并构建相关的管理平台,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能够促进治安防范体系的完善和基层综合治理水平的提高。甘肃省永登县就结合网格化治理方法开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县内治安水平明显提高。其次,将提升群众安全感为基础。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应该注意提高群众的安全感,真正构建能够获得群众认同和肯定的治安综合管理体系,保证地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的提高。江苏省如东县在全面把握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借助先进的综合治理理念,对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进行升级,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群众安全感指数突破了98%。现阶段,网格化管理和将群众安全感作为基础开展工作仍然受到各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2.现阶段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法的试点和实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各地区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也不断尝试引入新的技术和新的方法,如贵州省的大数据技术以及得到初步应用rV/+YYePaNXEJu4M00N0qw==的云平台技术等,都处于试点阶段,而应用地区反响相对较好,在现阶段已经开始表现出推广和应用的价值。首先,贵州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法的探索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便是大数据技术的應用,借助合理应用大数据技术辅助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防控的全面性和系统性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并且整体工作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有效维护了贵州省的和谐稳定。黔西南州就全面加强大数据新型农村综治警务中心、大数据防控打击研判处置中心以及大数据山地旅游警务中心等机构建设,有效推动了综合治理工作的优化开展。通过试点能够看出,合理引入大数据技术,能够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并且各部门形成较好的联动效果,真正突破信息孤岛的局限性,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优化开展。其次,云服务平台。云服务也是在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引入的新技术,具体分析,云服务平台技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应用基本上集中在视频云服务平台方面,借助视频云服务平台,能够实现对一个地区社会治安情况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问题,提高治理时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就引入视频云服务平台辅助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对广州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促进性影响。通过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的试点能够看出,在视频云服务的支撑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动态监管效果更为明显,并且治理及时性和全面性都有所增强,可以为综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辅助。基于此,各地区也应该尝试引入大数据技术和云服务技术,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的有效提高,为社会大众创造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和谐稳定,所以喜迎十九大到来之际,应该全面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并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方式,希望能够借助新方式的应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改革创新,有效推动社会综治工作得到新的发展,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进而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一定的力量。(作者单位为广西师范学院)